lamjin 发表于 2014-3-12 08:57:26

我只是让大家认清形势。

Carolline 发表于 2014-3-12 09:18:09

用得着你么?面对加国政府的无赖专横,几十万移民申请者还是弱势,明知以卵击石胜诉机会不大,但是这也是唯一的抗争方式,表达的途径,,,所以请你口下留德。

lamjin 发表于 2014-3-12 09:46:10

加国政府在依法办事,没有谁强谁弱。 和我说与不说,结果上是一样的。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2 09:47:01

不需要早干嘛去了8-)害得几十万人苦等五六年!不及早发现解决,拖拖拉拉墨墨唧唧,同一批北京审完香港不动,最后一刀解决『可恶』

另外你凭啥说是加拿大不需要的?递料时有初审才发FN的吧!几年后说这个不无耻么? ...
caro 发表于 2014-3-12 07:5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的确是太不负责任了!
没有一点的缓冲,没有一点的政策延续性!
简直就像儿戏!

Carolline 发表于 2014-3-12 10:53:58

这么混蛋的逻辑,造成那么多悲剧还没有谁强谁弱?
你说与不说结果是一样的改变不了那些家庭被切。
你说与不说结果又是不一样的,你在论坛一次又一次贴这种话题 ,嘲笑打移民官司的人,显示自己的英明和料事如神,只能让人反感隔应『切』

你说了就让我想起了陈年旧账,刻骨钻心的痛,不拍你对得起你么?干脆阿瓦达索命咒灭了你丫的$-):-D

Senlin 发表于 2014-3-12 11:01:43

12# 齐鲁风

打架打不过,晚上叫人扔石头砸人家窗玻璃???

trading 发表于 2014-3-13 22:51:26

只能说有钱真好!

Ruibin 发表于 2014-3-14 14:23:31

个体对抗加国政府的, 很多案子都是赢的。 加国法院的判决是公开的, 在网上可以看见的。

现在起诉的官司,根本就没什么正当的理由,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纯粹是盲目的打,根据国内的思维,斗斗气,给你添添堵, 其实根本对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影响。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加国政府是以民意为基础的,立法通过,代表体现多数民意。 不像国内,搞不清立法和司法的关系,完全看领导的意图。 在加国, 试图通过司法来推翻立法的, 那是不可能的。法官在判决里也提到了这点。 那些能赢的官司,是能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错误,而不是推翻立法意图。
lamjin 发表于 2014-3-11 14:0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Oh-My-God!』 。。。老金居然回帖超过200字,还是原创哦。。。『洋葱头S64』

“现在起诉的官司,根本就没什么正当的理由,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加国政府是以民意为基础的,立法通过,代表体现多数民意”。。。
“在加国, 试图通过司法来推翻立法的, 那是不可能的”。。。
“问题是,这些被砍掉的,的确是加拿大不需要的”。。。

不过看到这几句,我真是笑了,你和上次取消技术移民被切所发的言论一样,就会这几句啊。
连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不清楚,把始作俑者对调(知道你是故意的),我都懒得反驳你了,有空看看上次我批你的那些讨论吧。

anyj 发表于 2014-3-14 14:27:49

似乎之前某位老师对他的学生说:我喜欢你的观点,但是支持你说话的权利,大家这样扛着没有对错可言。我支持他们再次尝试。

Ruibin 发表于 2014-3-14 14:41:04

除了齐鲁风一直跟帖(给你加分鼓励啦),别的同学很少参与这类讨论。
因为除了这件事包藏了加拿大保守党很大的隐性歧视在里面,一般人很难察觉外,还有个原因应该是大家很纳闷,干嘛两个枫情的版主在这斗嘴啊?这唱的哪一出啊?于是不好接话了。。。:-D

其实没啥,大家想想,每个人的人生态度都是不同的,“官位”和操守、学识和做人往往是不能划等号的。。。知道这个道理,您就能想通了。。。反正咱们以此为鉴,完善自己的人格、力求做公平正直的人,就是了。 :-)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4-3-14 16:17:36

孔雀,我早看见这贴了。。。

不希得跟老金多说,把他整聪明了对我也没啥好处,让他死拧着糊涂着自以为世界第一大明白人各处去显摆去得瑟,他自有天会吃亏的。。。就恐怕,到那时他也没机会上来告诉我,然后听我语重心长地说:“I told you so long long ago..."『必胜』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4 16:44:22

老金虽然有时给人添堵,
但还是很多诙谐、幽默的啊
也很勤奋的发帖,还是不要拍死为好啊
呵呵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4-3-14 17:52:33

老金虽然有时给人添堵,
但还是很多诙谐、幽默的啊
也很勤奋的发帖,还是不要拍死为好啊
呵呵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4 16:4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就一小强,拍得死么?想当初,姐用香烟根都没踩得死他,你放一千个心吧,呵呵呵。。。

流星蝴蝶 发表于 2014-3-15 15:18:40

联邦政府修改移民政策可以
但是这样一刀切
让申请人为政府的效率低下,政策失误买单
实在太过分
支持被切投移和他们打公司

lamjin 发表于 2014-3-15 21:39:28

就像排队买东西, 卖东西的说现在卖光了, 后面排队的没有了, 没买上的人还告卖东西的,强买呀。

海蓝宝 发表于 2014-3-16 23:13:29

就像排队买东西, 卖东西的说现在卖光了, 后面排队的没有了, 没买上的人还告卖东西的,强买呀。
lamjin 发表于 2014-3-15 21:3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怎么能用买东西作为比较呢?8-)
政府在提出移民项目时没用足够的评估才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发生。无论是技移还是投移在制定相应标准和要求时没有限定名额更没有截止日期,。期间一定有大量的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同时递交了申请,这个时候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可以终止部分技术移民的项目不再接受申请,但对于已经取得案例号的申请人不该采用当下一刀切的方式,这是非常不公平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当然,经审核,没法满足条件的除外。
所以,申请人如果打官司可以在时间截止日和名额方面提出诉求。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7 00:04:45

怎么能用买东西作为比较呢?8-)
政府在提出移民项目时没用足够的评估才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发生。无论是技移还是投移在制定相应标准和要求时没有限定名额更没有截止日期,。期间一定有大量的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同时递交 ...
海蓝宝 发表于 2014-3-16 23:1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言之有理!
强烈支持!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7 00:07:13

就像排队买东西, 卖东西的说现在卖光了, 后面排队的没有了, 没买上的人还告卖东西的,强买呀。
lamjin 发表于 2014-3-15 21:3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比喻太不贴切了!

lamjin 发表于 2014-3-17 01:25:30



这个比喻太不贴切了!
齐鲁风 发表于 2014-3-17 00:0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啥不贴切?

lamjin 发表于 2014-3-17 01:32:13

怎么能用买东西作为比较呢?8-)
政府在提出移民项目时没用足够的评估才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发生。无论是技移还是投移在制定相应标准和要求时没有限定名额更没有截止日期,。期间一定有大量的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同时递交 ...
海蓝宝 发表于 2014-3-16 23:1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啥不能一刀切? 加拿大已经不需要这样人了, 为啥还要处理? 而且立法通过,就是个截止日期呀。 有啥不公?
而且推出了新的要求, 符合的可以继续申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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