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处理完事故后就让我们回去,并告诉我们可以联系我们的保险公司了,处理完事故后警察给我们一张纸,上面写着前车、后车的车辆信息及保险公司信息。我们回家后就按照这张纸上的信息报了保险公司。然后出去吃饭,回来后发现撞我的那个小姑娘、她的男朋友、她的另一个朋友在我家门口等我们,那个小姑娘攥了一把钱,哭着求我说要私了,她说她愿意写下agreement,签字承认由此次撞车事故引起的一切责任都有她来承担,她现在先给我们出钱修车。还跟我说由于她吃了一张很重的ticket,她可能今后5年都不会有保险公司保她云云。我们看她哭的可怜,就没当场拒绝她,而是说试着跟保险公司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call off claim。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完了。结果昨天,8月27日,在事发2个多星期后,我又接到了那个南美小姑娘的朋友(也就是车主)的电话,电话里质问我为什么报了保险公司,并且要求我们cancel跟保险公司指定的body shop店的appointment。我都觉得奇怪了,他朋友撞了我的车,我一点错都没有,无论是私了还是决定报保险公司,都是我的权利,他凭什么来指手画脚的呢??态度很不好哦,在电话里大吼大叫的。他还跟我说he is calling to make a deal,我跟他说想make a deal,先学学用什么样的attitude来make a deal吧。他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报保险公司,我明年的保费也会涨,因为我撞了前车。我跟他说police officer判定我no fault,那么如果有人要涨保费,是他,不是我,如果保险公司秀逗到也要涨我的保费,我认了。把他说的哑口无言,怒气冲冲挂了电话。
而且Lilian也强烈建议大家不要随便私了(尤其是你没有fault,或者仅负次要责任的时候),因为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要求私了的人如果一旦在你同意私了,call off claim之后即玩消失,你是没有任何办法的。而且如果车上有孩子,报了保险公司的话,孩子在18岁以前,由医生检查出任何跟此次车祸相关的毛病,保险公司都是负责赔偿的。私了可没有这么长时间的保障,有可能过了一个星期对方就不认账了。即便是签了agreement,那么到时候也可能会上法庭去对簿公堂,对方有可能说签下agreement的时候是被逼无奈。而且加拿大什么都慢,这一上庭,可就不是1、2天,1、2个月的事情了,1、2年甚至更长,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