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迅一名客户护照上盖的有很多是出境章都是假的。(Province取得CBSA的搜查令文件) 加拿大无牌移民顾问王迅(Xun Wang,译音)判刑聆讯昨日进行,检控官哈珀(Bruce Harper)提交调查报告指,王迅的公司为客户造假收取的顾问费总金额估计高达1000万元,当中王迅个人的获利即高达270万元,牵涉其中的枫叶卡及入籍申请人数高达1200人,大多数是中国公民。哈珀在庭外更表示,他们将因申请文件中造假,被撤销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
哈珀说,王迅承认8项罪名,同时违反《移民法》、《刑事法》及《入息税法》,属於严重犯罪,而犯罪时间长,且对移民制度的公正造成破坏,他建议对王判监7.5年。不过,王迅律师向法官求情,指王迅主动认罪且协助调查,缩短本案司法过程,请求法官减轻刑期至2.5年。 王迅被指为客户在申请枫叶卡,或申请入籍时提供假的居住证明,包括在中国护照上盖假的出境章,制作假的学校证明,假的雇用证明,并且逃税,他在今年7月总共承认8项罪名,分别是4项违反《移民法》、2项违反《刑事法》伪造文书、2项违反《入息税法》逃税及违法领取工作入息退税的罪名。王迅逃税金额高达73万元。 哈珀向法官提交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对王迅的调查报告,说明王迅从2007年开始为客户申请造假过程。他说,移民部开始对王迅的造假怀疑,是发现在卡加利的一个地址,竟然被非常多的申请人用来作联络地址,因此察觉到不寻常。 哈珀说,一般由移民顾问代办的申请,本来也可用移民顾问为联络人,但王迅代办的申请,却不用王迅名字,而是用申请人名字,用的是同一个地址,反而引起怀疑。 报告指出,CBSA是在2012年开始调查王迅案,前後历经两年时间,主要调查王迅所属两间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以及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并且在一次搜查当中,查获165本中国护照,但本案牵涉的申请人其实更多。哈珀说,而那165本护照只是其中一次搜查的结果,牵涉的申请人高达1200人。 哈珀说,这1200人,有的是申请枫叶卡换新卡,有的则是申请入籍,当被问到後来究竟有多少人已取得公民资格,他表示无法提供具体数字,但确定已有不少人入籍。 他在庭外补充说,根据《移民法》,凡是在申请时造假,即使已经取得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其身分均将被撤销。 王迅代表律师克拉克(Ritchie Clark)昨日表示不反对CBSA调查所得到的犯罪事实,但向法官求情,指王迅自行认罪,同时协助调查,希望减轻王迅的刑期至2.5年。 克拉克还提到王迅的公司关门之後已无收入,事件对家庭经济造成打击,但法官中断克拉克的说话。法官说,从事非法生意的王迅现在因为被抓而无收入,这就好像靠贩毒为生的人被警察抓了,没有收入一样,并非可以同情的因素。 克拉克又举出过去其他违反《移民法》的严重案件为例,最多只被判刑2年或3年,例如在2004年涉及贩卖人口,使用假文件教唆两名中国女子卖淫的华裔伍伟志(Wai Chi Michael Ng),被控4项罪名才被判刑15个月,说明检控官要求判刑7.5年并不合理。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词之後,将於10月23日宣布判刑。 受雇於王迅的7名员工,也因为涉及移民造假及诈骗等罪名,在今年2月被检控,其中两人,分别是李文亮(Wen Liang Eric Li,译音),以及何晓峰(Xiao Feng Heki He,译音)仍然不知去向,法官已在6月发出通缉令。 造假文件范围广泛 检控官称「具创意」 检控官哈珀在庭上表示,被告王迅造假的文件范围非常广泛,他及负责调查此案的CBSA人员均从未见过,哈珀甚至形容手法「具有创意」(with creativity)。 CBSA调查发现,对於居住时间不够的申请人,王建议申请人先假报中国护照遗失,再将旧的中国护照交给王迅或其公司其他顾问,再将这些中国护照送回中国,请当地合作伙伴在护照上「造假」盖上不同日期的出境章,最後将已盖章的护照影印,作为申请枫叶卡换卡及申请入籍之用。 除了中国护照上的出境章是假的之外,王迅还假造公司的雇用聘书,证明客户有工作,并制造假的薪资证明,这些薪资证明後来还用在骗取政府的工作入息税退税部分,等於骗取「双重好处」,既有文件骗移民部,还能向税局骗取退税。 哈珀说,举凡可以用来证明居住时间的文件,王迅几乎都能提供。他说,例如一些有子女在本地就学的客户,王迅为他们制作假的在学证明,有时是在真正的学校就读证明上动手脚,删除有关学生缺席上课时间的纪录,并重新影印作为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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