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亲属公证的问题
我老公的姑妈在加国,请问如果做亲属公证,是否必须要对方在加拿大那边做她的出生公证? 如果在国内公证处做,不知道可不可以?另外,他们枫叶卡和税单那些,是复印件就可以了吧,还需要做公证吗? 我是去年4月份递的材料,如果现在要求没变的话
1、可以在国内公证处做,具体该提供什么资料要问当地公证处。
2、复印件就可以。 只要姑妈是在国内出生的就行。 2# li066165
都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证据?税单是必须的吗?万一亲戚混得不怎么样,不怎么缴税怎么办? 那就拿一些电话单、水电煤气费单这些,反正是证明他们在加拿大活跃着。。。 5# Ruibin
Ruibin大侠,感谢回复
比如如果是主申请人的姨妈在加拿大,需要的材料如下对吗?
1.姨妈本人的枫叶卡或者护照的复印件 必须
2.姨妈她家里的水电煤气费的缴费单据 可选项 (疑问,这些东西怎么和姨妈本人的信息联系起来呢?或许租房不是以她名义租的,是她丈夫名义呢?还需要她丈夫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吗?)
3.姨妈的出生公证 必须(疑问,在国内做就行吧?是不是还需要证明妈妈和姨妈之间的关系,以及妈妈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有些罗嗦,麻烦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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