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moneynow 发表于 2012-1-16 11:00:37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年底的税务安排。其中有一条就是抛售掉去年亏损的股票,来制造一些资本亏损,去抵消以前或者将来的资本盈余。但是很多人会觉得卖出去的股票有升值的空间,想继续持有,那么能不能再买回来继续持有呢?

答案是 可以。但是你要注意一点就是,你卖出去来制造资本亏损的股票,在卖出去的日期起算,30天之内不能再买进了。在加拿大,这条规定叫作 superficial loss,翻成中文就是“肤浅的亏损”,也就是为了制造资本亏损而产生的亏损吧。

那么一些聪明的人会说了,我卖出去股票,然后让自己的配偶再去重新买回来。这样就不是解决了这些问题了吗?加拿大的税务局早就想到这些事情了。规定是说,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你或者和你有关的人士,都不能再卖出去的30天之内买进相同的,用来制造资本亏损的投资产品。而这里所说的投资产品不光光是股票,还可以是房产,共管基金(Mutual Fund)和任何会产生资本盈余和资本亏损的产品。

不过如果是共管基金的话,你可以询问基金的管理公司,看看能不能在同一个公司里面找到原基金比较类似的产品,先投资进去,然后等上30天再次投入。一般在同一个公司内部转换基金都不会产生太多的手续费。因为购买的是不同的基金,也就不会违反税务局的这个规定了。

51moneynow 发表于 2012-1-24 08:42:44

又马上到了RRSP的截止日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让我们多来看看RRSP的各种方面吧。以前给大家介绍了很多关于RRSP的文章。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会觉得,自己对RRSP的了解已经够多了。但是自从有了这个网站,自己为了写东西,做了很多研究之后,才发现,原来RRSP还有很多不同的用法。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给自己的配偶供RRSP。

你要向配偶供款RRSP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你要有一个配偶。(和大家开个玩笑,:)),第二,就是你自己要有RRSP的供款空间。因为即使是你向你的配偶RRSP供款,你用的还是你自己的RRSP空间。为什么呢?因为RRSP的退税是按照你的边际税率来的,而不是按照你配偶的边际税率来的。CRA这样规定的意图其实很明显。作为一个家庭,如果一方收入很高,一方收入比较低的情况下,那么两者的税率差别是比较大的。如果共收入一方向低收入一方的RRSP供款是减少低收入一方的RRSP额度的话,那么相当于退回来的税会多出来很多。这样就对于那些双方都工作,且收入都差不多的家庭不公平了。

那么说了向RRSP供款的2个条件,那么有人就会说,既然都是用我自己的RRSP空间,为什么我还要向配偶的RRSP供款呢?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其中的奥妙了。

最主要的一个好处就是,未来的收入分享。因为虽然你供款你配偶的RRSP,但是等另一半把这个钱拿出来的时候,是按照她的税率来上谁的。(这里以后会介绍一个小技巧,不过有些聪明的读者估计已经能猜到了,就是高收入一方供款,得到较高退税。然后低收入一方不等退休,就把钱拿出来,但是交的税率就很低了。不过,这个方法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后会详细介绍。)

而考虑是不是向配偶供款的一个因素就是,是不是在退休的时候,能够让你们两个人的收入差不多。比方说,现在高收入的一方是合同工,可能工资很高,但是没有任何公司的福利,也就是说RRSP可能是你退休之后唯一的收入了。还有一方呢,可能是政府工。虽然现在工资不高,但是退休之后福利很好。等到退休的时候,高收入的一方的税率,很有可能低于有着政府退休工资的那一方。那么现在就没有必要向配偶RRSP供款了。以上的例子只是抛砖引玉,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考虑的时候,多想想退休以后两人的收入比较,而不是光看现在的收入情况。

janezhu 发表于 2012-1-24 10:47:24

好贴!!收藏了『谢谢』

wosummer 发表于 2012-2-19 23:09:40

没啦?!

51moneynow 发表于 2012-5-24 06:09:12

有啊,网站上一直更新的。

再转几篇过来啊

51moneynow 发表于 2012-5-24 06:10:42

本帖最后由 51moneynow 于 2012-5-24 06:12 编辑

在以前给大家介绍过了,配偶RRSP(点击详细阅读)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有配偶的人来说,你可以向对方的RRSP进行供款,然后可以降低你自己当年的收入。当你的配偶从RRSP中拿出来这笔钱的时候,是按照配偶当年的边际税率进行上税的。发挥配偶RRSP最大功效的家庭,是一方的收入特别高,而一方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收入较高的配偶可以补充收入较低的配偶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同时可以得到更高的退税。

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一个小诀窍就是如果去巧用配偶的RRSP。设想一下下面提供的几个步骤。

第1步,每年只向你配偶(低收入一方)供款RRSP。也就是把你准备供款到自己RRSP的那一部分放到配偶的RRSP中去。对于你来说,你所得到的退税是一样的。因为都是根据你的边际税率来决定的。

第2步,在后来的3年里面,只是向你的RRSP或者TFSA供款。为什么会有3年这个缓冲期呢?是因为加拿大的税务局规定,任何向配偶RRSP的供款,不能在三年内取出(点击详细阅读) 。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三年后,让你的配偶把RRSP的钱拿出来。这个时候,这些拿出来的钱就是要上税的,但是对应的边际税率就是低收入一方得了。如果高收入一方的税率是40%,而低收入一方的税率可能只有25%,那么三年,这笔钱就得到了15%的升值。最最重要的是,这是无风险免税的盈利,不用再上任何的税了。

通过这种方法,作为一个家庭,既可以避免高收入一方缴纳太多的税,同时可以得到免税(其实已经交过税了)无风险的资本上的收益。如果说唯一的一个缺点的话,也就是对于低收入一方来说,可能会损失一些RRSP的供款空间。还有一个缺点,也就是,这个方法只能每三年使用一次。

yokesmith 发表于 2012-6-13 17:07:32

mark一下,以后再看。

马普尔小姐 发表于 2014-2-22 01:54:20

又是税季,又是RRSP截止时间,意外在枫情找到这么一篇好文,一定要顶一下!

candyQ 发表于 2014-3-13 12:36:30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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