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的判决,大家如何看?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这个判决----魁省一名心脏科医生因妻子外遇离异后,将两名稚龄子女刺死被控一级谋杀,5日由陪审团做出决定,认为他因为精神出问题不需要负刑责。
39岁的特寇堤5日得知陪审团花了六天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陪审团的结论是特寇堤因为心理有重大障碍才出现异常举动;特寇堤于2009年在位於满地可北方一栋租来的房子里,将五岁儿子奥尼佛和三岁女儿安苏菲刺死,他虽然在审讯过程承认杀死两名子,但否认是蓄意行为。
特寇堤在庭讯时供称他只记得整个事件的一些片断,心理专家认为他在得知妻子有外遇、他的婚姻已无法挽回时,整个心理状况濒临崩溃,特寇堤说他在2009年2月20日、看过他前妻盖丝顿和健身教练情人胡欧特的亲密电邮后,即曾喝下车窗清洁液企图自杀,但又不愿意让两名子女在次日早上起床后,发现父亲已离他们而去,所以决定带他们一起了断。
特寇堤的律师强调他深爱两名子女,但无法对婚姻告终做好调适,导致心情极度沮丧才杀死两名子女;由七名女性和四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有数种选项,包括一级谋杀、二级谋杀或杀人罪成立,及因精神失常免负刑责,至於无罪开释则非选项。
特寇堤已送往精神病院进行心理状况评估,并有可能从医院放出来。
CBC的报道:http://www.cbc.ca/news/canada/mo ... rcotte-verdict.html 我觉得这男的无权剥夺俩孩子的性命。
他应在监狱里悔过。
真有精神疾病的话,也要在医院里接受治疗,直到没有 再因他自己受刺激等等,做出伤害他人的可能。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这个判决----
魁省一名心脏科医生因妻子外遇离异后,将两名稚龄子女刺死被控一级谋杀,5日由陪审团做出决定,认为他因为精神出问题不需要负刑责。
39岁的特寇堤5日得知陪审团花了六天深思熟虑 ...
MorningLight 发表于 2011-7-9 00:51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24h上面好像看到过这篇报道,但是没有完全明白!:-$
原来是这样的啊!
哎,法律这东西!在哪个国家都是有钱人的游戏!『怕怕』
请得起大律师,花得起钱!有罪也可以无罪!『呵呵』 心理学。这真的是一个难题。
我不说审判程序等等会不会有问题,我们当然可以质疑这一点。而且,一个案件我们也可以、也应该从文化道德、伦理各方面来考察。
但如果仅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真的是心理学和伦理体系、文化道德内涵相冲突的一个方面。 虽然对于判不负刑责至少从情感上无法接受,我倒是更愿意相信杀人犯处于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因为无法想象还有任何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父亲会亲手杀死自己疼爱的孩子----只能用行为不能自控来解释(被魔鬼控制)。但是,我想,当魔鬼控制他的时候,这个魔是心魔,是从他自己的内心深处来的呀。他不想让孩子看到父亲死去,采取的方案是先把孩子杀死,这个念头不是必然有的(相信大多数自杀者并不会这么做),在他的脑子里应该早就潜伏了杀人的元素。所以,即使他在现今法律体系下得不到惩罚,相信报应必定会来,也许体现在余生,也许体现在下辈子、下下辈子。
此外,大多数人的心理都不至于无懈可击,每个人都有弱点,在特定的时候自身的缺陷有可能放大到可怕的程度。正是因为杀人犯妻子的不忠深深刺激了看重感情的丈夫,摧垮了他的心理,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所以我对杀人犯妻子的反感甚至超过了杀人犯。
一时的感慨,欢迎指正。 ---------所以我对杀人犯妻子的反感甚至超过了杀人犯。----
『呵呵』坛子里面女TX很多的啊!你要小心啊!『怕怕』 悲剧,我同情每个人。
两口子之间,配偶不忠有其他解决方法,自杀他杀是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有句话说:如果你爱一个人,这个人就拥有了对你的一切权利,包括不爱你。
不爱就不爱了,有什么放不下的?别拿爱情当狙击令。 间接殉情。。。。。
抱着一起死的意思。。。
可怜的是无辜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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