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瑞版,HOPE姐,我现在需要一些建议
瑞版,HOPE姐很抱歉点名呼唤,不过我现在有些事考虑不好,急需您们的意见。这个周二我收到了补料信,要求补我家主申的一个情况说明。
我家主申前些年由单位公派到日本的一个大学里做8个月的访问学者,但回国时这个日本的大学只发了一个说他在那里学习的证明,也没有考试,也不做论文,实际上他去日本也就是单位给一个公派的出国机会,不是留学。
在公派期间他也还是原单位的职工。因为我不认为这是Education,所以我在Schedule 1里就没有在Education里列上这段经历。但我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里说了是 study ,在Schedule 1里也写了他在日本的住址,对应的时间我填的是他在原单位工作。
现在BJ的使馆的补料信里说
for yourself Please explain the period of study between January and August 2005 in Japan. It is not declared on your Schedule 1 form. Please submit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我的想法是把当时的邀请函翻译了,然后让他们单位的人事出个公派访问学者的证明,我再写个解释信说去日本不是学习,是国际交流,因为邀请函上写的是共同研究。再附几张他在日本的大学里和参加日本学会研讨会的照片。
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可行?我非常迫切的想得到您们建议。不胜感激~ 可以。
并解释说这是工作目的的交流,但又有学习成分,所以当时填表时都有填,如果有必要勘误并更新表格,请告知。 『慰问』 万分感谢瑞版的及时指点『谢谢』 就按你的想法办吧,很周到了。 谢谢HOPE姐,『崇拜』 我家副申也出现这个问题了,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里 提到了一年半的在职培训(国内),也复印翻译了结业证书,但是在Schedule 1里,我觉得麻烦就没有在Education里列上这段经历。估计还要补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