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比较符合、职位名称不符合,VO认可吗?
看到了新的职业列表,很开心4151 psychologist还在上面,但是又不知道VO认为不认为我是psychologist我的情况是,本科+硕士都是psychology,工作单位是出版社,部门的名称里有“心理健康教育”,这个部门名义上是教育部设立在我们出版社的一个机构,是一个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委员会的办公室。但也仅仅是名义上,合同是和出版社签,工资都是出版社发的。教育部根本用不着不管我们。这也是中国特色吧。
我的工作内容和4151的职业描述还是有一定的符合的,但是合同上我的职位就是“编辑”,完全体现不出来psychologist的意思
这种情况VO能认可吗?我需要不需要写个说明,介绍一下我们部门这种复杂的隶属关系呢?
但同时另有一个问题,如果写了是教育部的机构,会不会背调的可能性提高呢?如果到教育部调查,这样一个下设机构,人家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干嘛的,说没有这个部门我就完了。
目前很困惑,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点。非常感谢各位战友和前辈了! 如果你的具体工作职责和4151的吻合,可以申请试试,这里,没有人能够保证你就完全合格呀。
关于工作合同,你当然需要写说明了。 我觉得楼主把职业介绍、推荐信里关于职业描述的部分尽量按照心理方向去准备,最好可以举一两个生动的心理辅导或者心理工作的例子,应该是可以的。
其实心理咨询师可以存在于任何机构,主要是为员工心理健康服务,我想西方人应该会更理解。 谢谢您的回复!
我这还不是给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的,是给学校服务的,比较复杂。看来要好好写说明了 那个“编辑”的合同有不如没有。可以用工作证明或工作公证代替,可以借此替换为更恰当的职位名称。 谢谢瑞版!现在才知道可以没有合同
可是我的职位就是这个呀,如果换成别的职位名称算造假吗?背调的话我就完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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