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解答:已婚带孩子申请,配偶不随行
一、 问已婚带孩子申请,配偶不随行,提供的表格是不是只有3个:1.Application for Selection Certificate – Principal applicant (主申魁省申请表格-2011年3月新版)
2. Contract respecting financial self-sufficiency (D21表-2011年版)
3.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IMM 0008) – Principal applicant (主申IMM0008表)
二、 另外递交的公证件是不是配偶的都不需要提供啊?比如学历啊户口啊工作证明了之类的?
三、 配偶是不是需要提供不随行声明和同意带孩子走的声明啊,是否简单写:“我声明不随妻子一同申请魁北克移民” 和“我声明妻子***同意带孩子前往魁北克“就可以了啊?是否公证?
谢谢了,请又经验的帮忙解答,急盼!! 配偶不随行就是单身,提供单身的材料,声明部分应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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