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3800 发表于 2011-6-21 09:06:13

一个美国人在新买的房子里发现了四万块钱……

美国犹他州一个叫费林的人,刚刚买了一个老房子。房子成交之后,他马上来到这个已经属于了自己的领地里“探险”。

当他在车库里溜溜达达,琢磨着要把自己的工具都放到哪里,挂在什么地方时,他发现屋顶上面有个开口,露出一小块地毯角,似乎里面有隐藏的空间。他想那也许能成为他两个儿子冒险的好去处。他搬过来一个梯子爬了上去。上面很黑,但是他还是能够看到地上放着一个又旧又脏的弹药盒。他拿起来掂了掂,盒子挺重,他想或许里面装了块木头或者金属什么的,他随手给打了开来,却吓了一大跳,里面装满了钱,一卷一卷的现金!

他马上合上盖子,把盒子拿了下来,放到他车子里的后备箱中锁了起来,然后给他老婆打电话:“嘿,你绝对不会相信我在咱们刚买的房子的阁楼上发现了什么!”

他以为盒子里可能就有八百、一千块钱的样子,等到他爬回阁楼仔细查看了一番,没想到又发现了七个装满了现金的盒子!

他把八个盒子全都拿回了家,他和他妻子还有他父亲花了整整三个小时才把所有打卷的钱舒展开来。他们和孩子一起清点那些钱,当数到四万的时候,他们决定不再继续数下去了。(ABC的报道说那笔钱共有四万五左右)

费林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刚买的房子很多地方要整修,房子的贷款……,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但他还是决定把这笔钱还回去。

周围很多人听说了这件事都跟他说:“你在想什么呢?你们已经买下了那个房子了,那么房子里的一切都属于你的,那是你的财产!”

费林回答说:“我不能认为这笔钱属于我,我想,前房主存钱的时候,一定是想着留给他自己的孩子的。我们将在新买的房子里翻开生活的新的一页,怎么能一开始就做错事,有个错误的开头呢?”

房子的前主人是位老先生,已经于去年十一月去世了,他生前在渔猎部工作,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买的这栋房子,在里面生活了大半辈子,养育了六个孩子。那些钱显然是他一点一点攒的,都是用钓鱼用的橙色皮筋绑着的。

费林联系了老人的两个儿子,将钱全部还给了他们。费林说老人攒了那么多年的钱,却没能把这件事完成,他替老人把这个句号给圆满划上了。

费林对采访他的ABC电视台说:“我有两个儿子,我一向教育他们做人要诚实,要做对的事情,这件事是我教育他们的最好时机,以后不会再有比这更好的机会现身说法告诉孩子们如何做人了。”

他还说:“这笔钱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很多乐趣,它给了我们机会,使我们有勇气去表明我们诚实的生活态度,这对于我们和孩子都是大好事。”

在这个故事里,费林没有提到他太太,我想他费林太太也是很令人敬佩的,她没有去阻碍丈夫的决定,否则,这笔钱对于他们家来说就不是“乐趣”,而会变成祸端了,家无宁日不说,他们给孩子上的“课”也会是极其混乱不堪的。

ABC记者最后问观众:如果是你,会做同样的决定吗?

你会做同样的决定吗?

亦汐 发表于 2011-6-21 09:24:52

呃,那你也去翻翻地下室吧『洋葱头B20』

wondering 发表于 2011-6-21 09:26:14

等我搬进新房子,先让我家狗狗各处搜一搜:-D

走四方 发表于 2011-6-21 09:26:15

值得学习

亦汐 发表于 2011-6-21 09:29:01

发现美国人有一个习惯:喜欢把明明可以平铺的纸张用一根绳子捆成卷型的。我之前收到美国客户过类似的纸张『洋葱头S08』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1-6-21 10:01:34

What a fortune!『酷』

蓝色薄荷 发表于 2011-6-21 10:17:12

我觉得这美国人判断钱一定是原房主留下的,有些草率。 因为原房主之前的房主也有可能是捕鱼的。

如果误给了人,想来也不是钱最初主人所希望的。

还有,听说在日本,拾到金钱还给原所有人,法律规定/允许拾到金钱者分享一定份额。这说得过去。发现金钱有功,归还值得肯定和报答。

蓝色薄荷 发表于 2011-6-21 10:22:36

如果我是原房主的儿子,得到了金钱,会拿出一部分送给这位美国人。

如对方坚决不要,则捐出一部分给某基金,作为回报和感谢!

andywho 发表于 2011-6-21 10:37:09

我儿子捡到过2万七千多人民币, 我们交给了警察。

听到消息, 有八九个人来认领。 最后确定失主是一位士兵。

大部分朋友表示赞赏, 儿子学校要大力宣传, 我和老师谈了不要宣传, 最后还是让步了---这也是班级的荣誉!

也有朋友说: 你怎么这样做? 哦, 明白了, 做个样子, 让儿子在学校更有好名声。 我无语。

现在, 大家都忘记这件事了。

月明 发表于 2011-6-21 11:10:46

捡到的钱,来路不明,我会有双重心理洁癖,会觉得那些钱币会不会很脏。。。不踏实,还是交公吧。不是我高尚,心理关过不了。要是找到失主愿意给一些报酬,可收可不收,看情况。『呵呵』

sanyi 发表于 2011-6-22 11:48:04

美国犹他州一个叫费林的人,刚刚买了一个老房子。房子成交之后,他马上来到这个已经属于了自己的领地里“探险”。

当他在车库里溜溜达达,琢磨着要把自己的工具都放到哪里,挂在什么地方时,他发现屋顶上面有个开口 ...
apple3800 发表于 2011-6-21 09:0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说某某的爷爷在民国时期买的老宅子,后来偶然从地下挖出古董,然后就自己拥有了,祖祖辈辈往下传,好象也没人认为这是贪啊,什么道理呢?是不是有个追溯期啊?
从法律上来说,这笔钱拿着应该也没关系吧?就好象你买了一盒子珠子,偶然发现盒子夹层还有宝贝,那也是属于你的了吧?
当然,从道义上来说,这样交还前房主似乎更加高尚。
但是,这和诚实着边吗?不拿出来就是不诚实吗?未必吧。

William 发表于 2011-6-22 19:48:44

苹果兄,这篇文章有英文版吗?
好像是一篇很好的英语阅读理解文章,呵呵

在海边 发表于 2011-6-23 23:58:59

『呵呵』『支持』

life007 发表于 2011-6-24 00:31:00

本帖最后由 gmlife 于 2011-6-24 00:34 编辑

如果是你,会做同样的决定吗?你会做同样的决定吗?------------
是我可能就自己拿来旅游了!『呵呵』:-$
所以说,俺这样的人呢!也捡不到钱财!
捡到最多的一次,是20元钱!没有交公!因为我不知道谁是公!『怕怕』
高中的时候,在去食堂的路上,和1个好哥们喝酒了!
那时,一瓶酒3元!而且是不错的酒!『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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