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问了大使馆,回了一段文字,帮忙看看啊
Dear applicant,You were included in your head of family's application as non-accompanying dependent.The processing of the application was completed and your file was closed.
Regards,Immigration Section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Hong Kong12/F, Tower 1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Hong Kong
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啊?这个说明了什么?
当初你们家主申申请移民时,你被当作“不随行家庭成员”来对待的。
你的申请已经结案。 啊?那这是什么意思?被拒了? 2# HOPE2010 本帖最后由 HOPE2010 于 2011-6-16 17:07 编辑
既然你被当作“不随行家庭成员”,使馆不会给你发签证的呀,跟“拒签”是两个概念。
主申请人在填表格时,把你填成“不随行家庭成员”。不随行家庭成员也要做体检,但是不会给签证。 你家里的其他人可以去,但是你不可以,因为申请的时候没有包括你。 『大汗』 啊啊啊?这为什么啊?天啊b] 5# alex76 杯具了。。。LZ多大了? 你爹娘是亲生的么?他们走的时候说了不带你的么? 当时申请时把表填错了.
可以在父母移民成功之后另办团聚移民. 呵呵谢谢大家的关心!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被骗了。 O MY GOD 还有这种事情,怎么回事?以后填表可得小心谨慎啊。 天啊,可怜的孩子,你爸妈当时是告诉你说是带你一起走吗?安慰下『慰问』 LZ一定有很多故事,但是不好意思请你说出来。 这应该问你的爸爸。 会不会是当初父母申请移民的时候楼主是作为不随行家庭成员,现在办团聚使馆也拒签了?
这个只有楼主的爸爸最清楚了.......... 回家问问老爹老娘,怎么回事儿。。。。。。 『支持』LZ,怎么会这样?
父母为什么不把你一起移民出来呢?『怕怕』 楼主悲剧。
一定要先和你爸爸沟通好当时的具体情况啊。 电邮给大使馆么?英文还是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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