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
发表于 2010-12-17 02:20:25
本帖最后由 杀破狼 于 2010-12-17 02:25 编辑
紫,我最反感这个说法。。。一个人错了就是错了,他就应该承认这个错误。为什么非要把另一个人也扯进去?
Amy打Bob,打完了A说B你也有错?对,你就错在你不应该惹我打你。。。这能说得过去么?就上面这个例子,我 ...
非娜 发表于 2010-12-16 19:1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和B两个人,性别未知,先天的,A比B饭量大,而且喜欢尝试不同菜系的佳肴,规则说两个人必须同时进餐;结果是,要么A时常饿着,要么B经常撑着。
目前的罚则是,罚偷吃的,那肯定是A经常受罚;
遇上经济不好,为了刺激消费,罚则改了,不积极出外用餐的受罚,那B就没好日子过了;
如果哪天规则说饿了就可以吃,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饭馆用餐,则A与B相安无事,天下太平已。
可惜,A和B的先天饭量和用餐规则不是同一个(批)人(神)制定的,所以才有了A与B的战争。要消灭战争,要么划一A和B的设计,要么改变规则。改变不了设计或规则,就要准备好应战,各自的战争规模不同而已,全看自己的造化了。
月明
发表于 2010-12-17 07:56:03
A和B两个人,性别未知,先天的,A比B饭量大,而且喜欢尝试不同菜系的佳肴,规则说两个人必须同时进餐;结果是,要么A时常饿着,要么B经常撑着。
目前的罚则是,罚偷吃的,那肯定是A经常受罚;
遇上经济不好,为 ...
杀破狼 发表于 2010-12-17 02:2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道理上倒是懂,情感上还是难以接受。我跟木头说,如果你实在馋极了,可以偶尔在外面吃一次打牙祭,但不能吃顺嘴。要注意卫生,吃了还得注意别露马脚,否则,以我的村姑泼皮劲会比较麻烦。当然我也善意提醒他,外面就餐时,一定要先想想平等原则才行,能不能接受别人婚内不忠?
结果他老在我耳朵根儿嚷嚷,羡慕伊斯兰国家可以一个茶壶配四个杯子。『欠揍』 猫没有不偷腥的,只是有些偷不着,有些不敢偷,怕被逮着,后果严重。
木头实话实说,我该不该生气?他应该说,you are the only one.但是想想吧有点假,算了让他YY一下吧。谁让我没碰到极品好男人的,真羡慕那些遇到了的MM。『大汗』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7:57:54
偶发现早已过了谈论情感的时候了。
一看见乱七八糟的故事就头晕。
现在心里只有老公和孩子,陪孩子到18岁,偶就全心全意陪老公。
享受现在这种简单的生活。
对偶而言,除了老公、孩子,神马都是浮云!:-P ...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12-17 01:3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爱的,那个女人不是这样想呢?可是你家那口子确实跟你想的一模一样吗?即便现在想的一样,未来就一定不会变了吗?
月明
发表于 2010-12-17 08:05:10
亲爱的,那个女人不是这样想呢?可是你家那口子确实跟你想的一模一样吗?即便现在想的一样,未来就一定不会变了吗?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7:5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担心,我记得你家那位是摩族的,非常重视家庭的一类人。顶多了也是有贼心无贼胆,说不定连贼心都没有。『呵呵』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8:16:15
偶也很要强的,但年龄越大,越感觉家庭远远比所谓事业重要。
用心爱你的伴侣,爱你孩子,用心经营自己的爱情和亲情,才是女人真正的事业。
当然,偶不排斥工作,但那只是生活的点缀。 ...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12-17 01:4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岁月安稳,应该是所有女人结婚时的愿望。我喜欢女人事业有所成就,因为那是实实在在的回报,而且是女人只要努力就可以掌控的事情。至于家庭,我也是很努力的。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女人真的很辛苦,在外得努力工作,回家还有很多事,每天比男人多干很多活。
虽然俗话也说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但是我一直认为女人还是先干得好吧。先干好再嫁好犹如锦上添花。。。。。。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8:33:29
紫,我最反感这个说法。。。一个人错了就是错了,他就应该承认这个错误。为什么非要把另一个人也扯进去?
Amy打Bob,打完了A说B你也有错?对,你就错在你不应该惹我打你。。。这能说得过去么?就上面这个例子,我 ...
非娜 发表于 2010-12-16 19:1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娜,一起生活那么长时间怎么可能不犯错呢,有些事情本来可以做的更好的,可是可能因为欠缺考虑,随口而出就伤人了。亲戚姐姐在单位也是属于很能干的,可是一到她丈夫跟前她就没主张了,一切都听他的。因为她爱他,一直都这样,所以他怎么说她也就随他了,太纵容,太盲从是她错。还有她丈夫老家在乡下,有哥哥和弟弟,又穷又爱赌,每年都需要救济,确实好讨厌,她不高兴就经常损他的兄弟,男人心里不高兴但是什么也没说,如今拿出来说是离婚的第一条理由。。。
我赞同你最后一段话,当勤劳也是缺点,能干也是缺点,节约也是缺点的时候,这样的男人就太无趣了。我的弟媳妇说,女人得想办法不时的弄出新鲜花样吸引丈夫,我当时就说女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回家还有那么多事,还得想新鲜花样吸引男人,那这男人就去TMD吧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8:37:14
别担心,我记得你家那位是摩族的,非常重视家庭的一类人。顶多了也是有贼心无贼胆,说不定连贼心都没有。『呵呵』
月明 发表于 2010-12-17 08:0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暂时还没有发现什么迹象,我只是触景生情,伤感而已。。。
ahorse
发表于 2010-12-17 09:14:20
本帖最后由 ahorse 于 2010-12-17 09:34 编辑
俺也跟着婆婆妈妈的了, 这前面都在讨伐男人, 俺一直没想说:
121 楼的故事, 如果让那个替别人养了几年孩子的男人来写, 又该是什么感慨和结论呢?
。。。。
俗话说 , 一个巴掌拍不响。。。。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9:43:34
148# ahorse
没有讨伐男人呀,只是觉得一个努力生活的女人,结婚20年遭遇这件事情,很伤感,很同情。。。
那个男人说这边的孩子上大学了,可以独立了,那边的孩子还小,需要照顾,而他心里压力很大,他也是迫不得已,要不然那边的女人说他作为一个公务员,居然有个私生女,不跟她结婚的话,她就不让他好过。亲戚姐姐说,我也可以告你重婚罪呀,你也得丢掉公职并且去坐几年牢呀。所以男人说最好协议离婚,这样别人都不知道,而他以后还会照顾她和孩子的,他说他也很痛苦。。。
寰球荷顶
发表于 2010-12-17 09:59:01
141# 杀破狼 其实一直期待狼先生的指点,有些事看不懂看不穿,就想狼先生会怎么说。
有些细节我不同意,比如说某人喜欢尝试不同口味,为什么不去正规餐馆就餐,非要冒着吃地沟油的风险尝试那些野味?依我的开放度,我可以理解男人婚前经历过几个女友,婚后有情人,但是接受不了冶游史,很危险,对自己不负责任。
补充一点,我不是说男人有情人是正确的,只是觉得人的感情很复杂,可能不是一个家庭某个人能完全满足的。一个优秀的男人或女人,尤其是男人,不会因为已婚而丧失对异性的吸引力。你喜欢的始终是那个类型,你吸引的也始终是那个类型,或许错的不是双方当事人,只是时间。感情的事永远说不清,一夫一妻对有些人是爱情的专一,对有些人是人性的专制,对有些人是两者兼有。何去何从,看自己的缘份和造化吧
平儿
发表于 2010-12-17 10:19:21
偶也很要强的,但年龄越大,越感觉家庭远远比所谓事业重要。
用心爱你的伴侣,爱你孩子,用心经营自己的爱情和亲情,才是女人真正的事业。
当然,偶不排斥工作,但那只是生活的点缀。 ...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12-17 01:4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赞成』
我始终、坚定地以为:女人结婚后,千万不可将工作放第一位。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10:36:41
我始终、坚定地以为:女人结婚后,千万不可将工作放第一位。
平儿 发表于 2010-12-17 10:1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作和家庭,最好是两全其美,不过这样需要女人倍加努力。如果二者选一,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10:56:11
得,我还是结束我的这个话题吧,看把楼主的楼歪的『洋葱头S35』
平儿
发表于 2010-12-17 10:56:20
本帖最后由 平儿 于 2010-12-17 12:55 编辑
道理上倒是懂,情感上还是难以接受。我跟木头说,如果你实在馋极了,可以偶尔在外面吃一次打牙祭,但不能吃顺嘴。要注意卫生,吃了还得注意别露马脚,否则,以我的村姑泼皮劲会比较麻烦。当然我也善意提醒他,外面 ...
月明 发表于 2010-12-17 07:5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尽管放心吧,越是会嚷嚷的男人,越不会这样做。真的。『呵呵』
我家那位也总是这样在我面前嘀咕来着,羡慕旧时代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往往这个时候,我会很淡定地回答他:“你去娶吧,我绝对不干涉。”弄得他倒不好意思,自己帮自己打圆场:“想想算了,哪有这么多精力啊。” 从此他不再瞒我任何事情,包括他的想法。这样倒可以让我随时掌握他的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12-17 11:56:07
亲爱的,那个女人不是这样想呢?可是你家那口子确实跟你想的一模一样吗?即便现在想的一样,未来就一定不会变了吗?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07:5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问题只能说不适合偶,因为对自己的婚姻偶很有信心,偶和他的经历决定了偶们联盟的坚不可摧。:-D
偶觉得:要嫁就嫁自己满意的,否则就别嫁;嫁了就坦坦然然,别提心吊胆。
绛紫
发表于 2010-12-17 12:02:34
本帖最后由 绛紫 于 2010-12-17 12:10 编辑
你这个问题只能说不适合偶,因为对自己的婚姻偶很有信心,偶和他的经历决定了偶们联盟的坚不可摧。:-D
偶觉得:要嫁就嫁自己满意的,否则就别嫁;嫁了就坦坦然然,别提心吊胆。 ...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12-17 11:5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激动呀,你说的这些都是你自己以为的,自己以为的说的再多不等于没说吗?还是等岁月来检验吧
希望等到牙齿掉没的那时候,如果枫情网还在,我们这些老头老太太们,也能够坐在这儿,诉说岁月安好,那真是莫大的幸福『洋葱头T4』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0-12-17 12:22:30
破狼同学,我也要说,可把你盼来了。。。
A和B共同进餐,是前提,那选择共同进餐的是AB双方,他们就应该有共识:我们口味是一致的,我们速度是一致的,我们方式是一致的。即使不是绝对一致,那也应该是基本一致;即使不一致,那也应该是互相可以包容的。。。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共同进餐,如何还会导致饿着撑着呢?如何还会各自怨怼呢?共识不存在的话,就不可以共同进餐,爱干嘛干嘛去。。。
叶子1976
发表于 2010-12-17 12:31:01
楼主,请明白几点后再作选择:1.你们只是为了移民吗?如果是,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就当做生意。当然途中能开出漂亮的小花那就更好了。2,如果你很在意一个男人的过去,那么就请离他远点,即使现在的他很吸引你。说不定以后你要旧账重提,那会影响婚姻生活甚至孩子的。3,不要对今后想太多,好男人也会变坏,当然坏人更有可能会变好,4,如果你信缘,那就更好了,这样容易缔造出爱情。
如果我是你,如果现在已经很在乎他,不管他过去怎么样,只要现在一心一意对我好,我会选者他。一个好的婚姻,不光是要男人去经营,更需要女人去用心。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0-12-17 12:31:25
146# 绛紫
唉,我理解你的这段话是想说,这女人的错是太爱这男人了。。。可是苍天啊,这是错么??
也许我骨子里有大女子情结,但我不能不为女人说句话,当你反省到太爱他也是错的话,这难道不是更进一步的纵容么?
说实话,对这些感情之事,我也没有标准答案,我也不知道如果我们家发生这样的事我会怎么办,但我能确定的是,我只能依靠我自己。。。
杀破狼
发表于 2010-12-17 13:02:03
141# 杀破狼其实一直期待狼先生的指点,有些事看不懂看不穿,就想狼先生会怎么说。
有些细节我不同意,比如说某人喜欢尝试不同口味,为什么不去正规餐馆就餐,非要冒着吃地沟油的风险尝试那些野味?依我的开放度 ...
huanqiuheding 发表于 2010-12-17 09:5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环球小姐有限度接受开小灶吃高档餐厅,但是坚决反对去吃地沟油大排档;
偶以前的帖子有提过,偶是支持大排档合法化的,有很多的正面作用,在此不再详述,主要是自古以来,禁无可禁,而科学管理之,则可有效杜绝地沟油,增加就业,改善治安,并减少大排档被黑社会操纵等;btw,即使大排档合法化,不一定适合每个人的,就像有人从来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一样,只喜欢回家看碟。
说到这里,把搂正一正,楼主的准男友或ex男友,如果曾经有过很多感情史,女士们不怕他心里还牵挂着那些ex-ex吗?而他去大排档充饥,吃完走人,无牵无挂,另外,他当时也并没有其它就餐渠道呀,就该一直饿着吗?偶不是为他开脱话,偶只是提这么一个角度大家思考一下,并不表示偶认同哈(不知道是不是会让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大汗』 )
破狼同学,我也要说,可把你盼来了。。。
A和B共同进餐,是前提,那选择共同进餐的是AB双方,他们就应该有共识:我们口味是一致的,我们速度是一致的,我们方式是一致的。即使不是绝对一致,那也应该是基本一致;即 ...
非娜 发表于 2010-12-17 12:2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菲菲小姐坚信AB只要签订了共同就餐协议,就得一起吃一辈子大锅饭,双方的饭量和胃口是可以协调到一致的。
问题是签约的时候,AB双方都只是耳闻对方进餐习惯相近,并没有实际检验过。而就餐习惯,有些A和B们,不但没有随着时间推移而趋向相近,反而相差更远了。理论上他们应该不再续约,可实际上解除合约是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有时候觉得得不偿失。所以,除了大锅饭,还出现了小灶餐厅,大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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