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_fog001 发表于 2010-6-30 21:41:21

合同的公证

我在去年一直处于离职状态,今年5月刚又找了工作。我想问一下,这份工作有必要写上去吗?如果写上去的话就要写推荐信和公证劳动合同。如果不公证的话,我的分也刚好67分。属于补料香港阶段,因为是以4131申请的,这个职位刚好又没有了?影响大吗?
请问有必要公证吗?不公证的话,我就按以前写的依然在家休息?

HOPE2010 发表于 2010-6-30 21:43:53

按照使馆的规定,在申请期间,材料上有任何变化,都应该通知使馆。如果方便,我建议你只需要更新一下相关表格就行。因为这是新的工作,我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推荐信和合同,除非使馆再跟你要。

sun_fog001 发表于 2010-6-30 21:48:11

那我就更新表格,不提供其它的东西吧。

HOPE2010 发表于 2010-6-30 21:48:31

是的,同时写个说明,告诉使馆你为什么更新了表格。

sun_fog001 发表于 2010-6-30 22:15:58

因为我还没到截止期限,你觉得我是不是公证一下合同比较好呢?但是我只想公证合同的部分内容,比如说公司名啊,职位等?

HOPE2010 发表于 2010-7-1 09:49:01

如果你愿意公证合同,也行。公证什么内容,你问问公证处,可不可以简略内容出公证书。

sun_fog001 发表于 2010-7-2 23:45:54

我想着还是及早把材料寄出去,不公证算了。等再要的时候再公证吧。希望不用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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