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7411 发表于 2010-1-30 21:31:05

急问,请斑竹帮忙

我现在人在澳洲,刚刚从TAFE毕业,职业COOK,现在每周工作52个小时,到目前为止连上读书期间的兼职工作已经带薪工作了1300个小时了(工资单,退休金,税单,介绍信等等证明都有)。请问我能不能现在先申请,等到要求补料的时候肯定已经满足一年FULL TIME的1950小时连续带薪工作的要求了,还是需要先做够1950小时才能够提出申请呢?谢谢。

HOPE2010 发表于 2010-1-30 21:37:09

我觉得你可以现在申请,就象你所说的,等收到RN,再补完料,也就够了1年的紧缺经验。不过,你在填写初审表格时,需要填写紧缺工作的年限,如果你如实填写成less than 1 year, 我觉得你应该加一个说明,告诉CIC,等到补料时,你的紧缺工作就会满一年,否则也许过不了初审。你的看法如何?

大家的建议呢?

Ruibin 发表于 2010-2-1 14:16:37

问题是填简表的时候也要满足一年的工作经验才符合初审条件。

不过楼主也可以试投,顺利拿到RN就是赚了;如果被退,也就是个把月的事,没耽误也没损失。

lam7411 发表于 2010-2-2 09:37:14

我看了简表上关于工作经验的填报要求。因为我在澳洲的工作经验不单是在一个地方获得的。简表好像只会反映出你每个地方的工作时间是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签证官单单从简表上感觉无法判断出你到底是否合乎一年的全职经验,因为申请人可能是用两三年的兼职工作经验来申请的,也就是说每个工作地点的时间长度都不够一年,但是加在一起就够了。不知道两位版主怎么看。我现在正在努力填表中,感觉很烦啊,呵呵。

HOPE2010 发表于 2010-2-2 09:47:44

是这样的。同一个NOC下,即使是在不同单位工作,只要这份相同的工作是连续的,就可以加起来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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