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eatchen 发表于 2009-12-23 11:14:09

请教大家几个疑问

1.补料信要求了孩子的出生证公证,还需要监护权公证,虽然做了,但觉得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样的么?
2.学时证明是中文的,翻译后是否要做公证?还是只是翻译件附上就可以了?
3.推荐信有两个单位出的中文有一个单位是英文的,中文的只附上翻译件就可以了吗?
先谢谢大家

HOPE2010 发表于 2009-12-23 11:19:11

1。不是一样的东西,如果孩子不是前夫(妻)的,不需要“监护权”公证。
2。翻译以后,不需要做公证。
3。中文的,交原件加翻译就行。

rheatchen 发表于 2009-12-23 11:33:36

谢谢,那么快有回复了。
早问了的话我就不用去做监护权公证了,因为看补料信上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

HOPE2010 发表于 2009-12-23 11:36:46

你想,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已经写了亲生父母的名字,你们目前还是夫妻,那孩子还能让谁抚养呀?对不。

rheatchen 发表于 2009-12-23 11:56:25

是啊,公证处的人一再问我,你确定不是做亲属关系公证和出生公证?确定是出国用的?估计人家也没办过我这样的。DIY的就是要多走很多弯路,但也怪自己没事先来这多问问

HOPE2010 发表于 2009-12-23 12:04:13

没有关系,没有耽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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