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技术移民被拒绝原因的解释
我是在08年3月投递香港,不在38项内(但事实上的工作是4121,只是职业定位发生偏差,填写的内容是已科研为主,没有填写教学工作)。2009年9月底收到被拒的电子邮件。现在重新递表,职业定位为高校老师。先在有几个问题向各位请教:1 我在schedule 1表中第9项中移民被拒绝的原因为-主申请:My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was refused due to the change of list of eligible occupations identified by the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副申请解释的原因为:My wife's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was refused due to the change of list of eligible occupations identified by the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我不知道这样解释是否就可以了?
2 在Main duties 中是否需要完全将以前科研的内容加上,但在4121中Main duties又没有其中的相关内容
3 08年的申请表在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的职业定位为chemists,现在是直接推翻原来的职业定位好呢,还是用2008年至今为4121,也就是说用:2007年7月-2008年2月,2112 chemists,2008年3月-2009年12月4121university professor ,还是2007年7月-2009年12月,4121university professor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你这个不叫被拒(refuse),而是被退案而已。
唯一需要解释的是,你的职位涵盖的职责比较广,现在重新对当时的定位进行修正。具体填写时,不要完全推翻原来的,还是带一点,但向教学倾斜多一点。 谢谢Ruibin的回复。那我在重新填写的表格上还需要作解释吗 因为你之前的案子有留底,所以但凡重新递申请的,都需要附上一封解释信,说明自己是重递的,对比上一次递交,有些什么因素改善了,具体到你的案子,还要解释职业定位方面的修正。 如果2007年7月以来一直都是在学校,就不应该选chemist这个职业定位,除非你是完全没有教学资格的学校实验室实验员,因为这个头衔一般是针对在公司或者学校实验室任职的从事化学检验的实验人员。不管教学任务占日常工作量多少,只要你有教师资格证,那么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往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定位上靠。
至于解释信,可以说明是自己对职业定位的误解导致上次申请在职业说明方面的错误,然后再提供充分的辅助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老师而不是化学师,问题应该不大。 谢谢你们的帮助 请问Rinbin. 我2009年在要求补料前撤案了,现在再递案还需要说明吗?需要告知曾经递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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