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ING - 填表:该不该在YES里面打勾(Schedule 1)
去年以LG为主审申请,因不在38里面,被退回。现在以我为主审,填表时,需要在副申的SCHEDULE1里面第9项里面的第三个Yes里面打勾吗?
.been refused refugee status in, or an immigrant or permanent resident visa or visitor or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to, Canada or any other country, or have been refued a Certificate de selection du quebec (CSQ) to Quebec?
关键是在去年的申请表里面我做为副申所填的Occupation不是现在的0213而是2171。。。当时也是昏头了想写这个2171的话会给VO好的印象能比0213更容易找口饭饭来吃,没想到阿。。。 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的理解写上去,然后让VO因此发现现在这个主审的Occupation和去年的不一样会认为我做假吗?
请问有没有以前因为不在38里面被拒,转而换主申而不在这个Yes里面打勾的而且顺利拿到手,或者正在进行中的?
还有一点,我LG的Case能不算作Refused而仅仅是退档,可以这样看吗?
真头痛,都准备明天递表了,却突然来了“灵感”。。。。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了先! 1)我觉得你们是被退档,根本不能算被“REFUSE”。所以我认为你这里不必打勾。
2)不会认为你作假,因为好多申请人在选NOC代码的时候,都有失误。只要主要职责符合,重新选择最贴切的NOC代码,没有问题的,放心吧。
虽然我对以上两点比较确定,不过我还是建议你等等有类似经验的同学的答复更为稳妥。 谢谢你,HOPE;-) 这种情况不算refuse,只是不符合条件退表;
至于职业与原来不一致,可以写一封解释信解释,说你的职业涵盖得比较广,实际上你的职责是符合现在这个类别的,所有证明你都可以提供,任何需要补充的证明欢迎索取。 这下我放心得大大的了,嘿。。。谢谢瑞斌和Hope。 『Canada-Flag』『必胜』 6# amwwhway
昨天-8/26/2009-七夕, LG把表格EMS了-又迈出了一步
七夕-77-Lucky 7
LS说的好『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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