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保留永久居留权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天梭 于 2009-8-29 14:32 编辑我07年5月和08年9月和女儿两次短登多伦多,共呆了一个半月时间,到明年5月就将距第一次登陆整3年了,按照保留永久居留权须满足5年住满2年的规定,如果我明年5月以后再想登陆,是否会因为即使就此住下去也无法满足住满2年的条件,而被加拿大海关拒绝入境呢?
我太太已经在多伦多呆了一年半了,准备住满3年后申请入籍然后再回国,预计要到明年底才能住满3年,按规定,我们未成年的女儿应该可以与我太太同时申请入籍,虽然她到时不能满足4年住满3年的条件,但是,我们不准备让她入籍了,因为还要在国内上学,入籍后太麻烦。听说,如果我太太入籍后回国,我和女儿作为陪同加拿大公民的直系亲属,可以自动保留永久居留权,不知是不是这样?
请各位在加的朋友给个建议,怎样才能保留我和女儿的永久居留权?在此先谢过各位啦! 请教问题还要卖钱? 就是 抱歉抱歉,搞错啦!还以为是谁回答提问就奖励50枫情币呢!『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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