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流疫区的加拿大居民回国,是不是会被歧视呀?
甲流是从墨西哥爆发的,美国加拿大跟墨西哥的交往很密切,所以美加的甲流案例也不少,而且因为美加跟亚洲,特别是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人员交流也很多,不少国内案例也是从这里传过去的。前段时间有朋友急事回国,都不敢说自己从加拿大回去的,呵呵。。。回国第一个星期,更是不敢见人。。。刚才看荷叶的帖子中也提到从加拿大回国比较麻烦。。。
请问,国内现在是不是真的很反感加拿大回国的人士呀?呵呵。。。家里的亲戚不会直接说,可一般朋友都不会怎么愿意跟疫区居民交往吧?这些人是不是特受歧视呀?
本来移民加拿大的人都被人有些瞧不起了,现在好像雪上加霜了?有没有近期回国的朋友,谈谈真实情况和感受?:-D 有些地方已经出台法规,回国后如果不自觉隔离,造成果实传播的话,会被追究刑责。 甲型“加灿”。。。:-D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只要回国的人员主动自行隔离一周即可,不会有其他的不方便。我们学校有两位老师的孩子都放暑假从加拿大回来,没有人歧视他们,大家都很关心他们,对他们也很好,没有歧视一说。而且他们的一切活动都是正常的,没有收到任何影响。 前几天国家新政策出台,不再笼子伺候了『呵呵』
想回来看看我们? 各个地方的反应不一样。
我同学上周回来,路过上海,住在我家。她之前听在北京的同学说此流感闹的动静很大,北京动员归国人员自觉主动自我隔离,而所以担心我们之前的计划是否要进行调整。我电话了上海市疾控中心,询问政府有无相关规定,疾控中心答复我:除非航班上有此流感确诊病人,其前后三排人员须进行隔离观察,其他人员都和正常人一样,是自由的。我同学在上海这几天行程安排照旧,是没有任何不便之处的。
所以,要看你准备在哪里落地。 前几天国家新政策出台,不再笼子伺候了『呵呵』
想回来看看我们?
戈壁胡杨 发表于 2009-7-12 03:5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听说也不帮患者免费治疗了,呵呵。 有些地方已经出台法规,回国后如果不自觉隔离,造成果实传播的话,会被追究刑责。
lotusleaf 发表于 2009-7-11 23:11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听起来的确有些可怕,呵呵。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只要回国的人员主动自行隔离一周即可,不会有其他的不方便。我们学校有两位老师的孩子都放暑假从加拿大回来,没有人歧视他们,大家都很关心他们,对他们也很好,没有歧视一说。而且他们的一切活动 ...
wosummer 发表于 2009-7-12 03:4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一手信息!
可能歧视不太会有,多数是疫区人民的自卑心理吧,呵呵。。。 各个地方的反应不一样。
我同学上周回来,路过上海,住在我家。她之前听在北京的同学说此流感闹的动静很大,北京动员归国人员自觉主动自我隔离,而所以担心我们之前的计划是否要进行调整。我电话了上海市疾控中心, ...
土豆泥 发表于 2009-7-12 06:1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前3排后3排隔离,这个也听说了,似乎也算合理。整机隔离,医院和隔离中心肯定吃不消呀,呵呵。 前几天国家新政策出台,不再笼子伺候了『呵呵』
想回来看看我们?
戈壁胡杨 发表于 2009-7-12 03:5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回家看看,也不容易呀!$-)
这个听起来的确有些可怕,呵呵。
FCH 发表于 2009-7-12 22:3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我在我们晚报上看到的,又上网搜了这个新闻。再贴过来吧。
青岛出台新规:导致甲流传播可追究刑责
半岛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单俊楠) 记者从青岛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获悉,鉴于近期青岛输入性病例持续增加,为有效防范输入性病例引起的疫情暴发和流行,青岛甲型 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7月9日出台新规,要求疫区来青人员健康监测实行属地化管理 ,同时明确规定,引起甲型流感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要求,疫区来青人员到达青岛前,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含宾馆、饭店、旅行社等),应当将来青人员的具体时间、所乘交通工具、途经国家或地区等相关信息报告居住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各接报单位也要及时将疫区来青人员的情况,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上报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疫区来青人员到达青岛后,应当按照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提示”的要求,主动居家或在居住所进行医学观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个人防护。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疫区来青人员,以及其密切接触者,也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治疗和排查工作。
青岛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此次还明确规定,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引起甲型H1N1流感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甲型 H1N1流感防控政策适时调整。
针对本市出台的新措施,28人省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青医附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蒋捍东表示,防控甲型流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青岛明确规定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引起甲型H1N1流感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很有必要的。“现在归国人员越来越多,这些人群在归国以后应当自觉接受自我隔离,对于不仅不自觉进行隔离,甚至故意掩盖,乃至恶意传播的人,就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他人以警示,把防治工作做好。”
蒋捍东介绍说,青岛目前所发现的甲流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病例,到现在还没有出现二代病例,这证明青岛防控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为青岛应对可能发生的社区暴发和流行赢得了时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北京:过失致甲流传播追究刑责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王思海)北京市将对造成甲型流感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北京市为阻止二代病例产生和防止甲型H1N1流感大暴发、大流行,23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一个通知,明确落实属地与部门责任,强化单位和个人行为责任。 记者从通知内容中看到,北京市对未落实防控责任的单位,将责令其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甲型H1N1流感的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防控管理规定,致使他人被传染甲型H1N1流感或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按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北京市还将防控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职责绩效考核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负有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能不回去,还是暂不回去,免得给国内的亲朋好友添麻烦。 俺为此,当然也有别的原因,推迟回去的打算了,泪奔『洋葱头S71』 我们这里小区也贴通知了,凡是从那边回来的必须先到居委会登记。 自行隔离一周就好了。
流感的毕竟是少数。 俺为此,当然也有别的原因,推迟回去的打算了,泪奔『洋葱头S71』
玫瑰金 发表于 2009-7-13 14:1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安慰一下。
等情况好转再回国呀。 『呵呵』朋友周六刚回去!没啥!同机的如没问题就自我隔离几天!
我本周5回去~如有第一手资料~我给你汇报!! 『呵呵』朋友周六刚回去!没啥!同机的如没问题就自我隔离几天!
我本周5回去~如有第一手资料~我给你汇报!!
可克达拉 发表于 2009-7-14 01:0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在温哥华不多待几天? 在温哥华不多待几天?
未飘落的雪 发表于 2009-7-14 02:0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来过!呆2周看看!感觉下~~准备明年来多待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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