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属认定的一个问题
如果我和孩子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而我妻子不申请的话,那我孩子和妻子姐姐的外甥女和姨妈关系可以作为亲属加分的条件么?目前搞不太明白,谁可以解释一下啊!我看好像附属申请人有亲属关系就可以,这样的话可以加分吧? 谢谢了 . Relatives in Canada:
You or your accompanying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has a relative, i.e. parent, grandparent, child, grandchild, child of a parent, (sibling), child of a grandparent, (aunt/uncle), or grandchild of a parent, (niece or nephew), who lives in Canada and is a Canadian citizen or permanent resident.
官方网站上面是这么说的 accompanying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这个应该怎么解释呢?
随行的配偶或者其他附属申请人么? 好像也是说有事实婚姻关系的人啊 帮帮忙啊 本帖最后由 lekongwen 于 2009-4-12 21:08 编辑
看楼主好像有点急了,呵呵。不要担心,论坛热心人多的是,让我来试试。
楼主自己也翻译好了,就是随行的配偶或合法同伴有相关的亲戚在加国的都可以得到加分了。
不过楼主对于你妻子的情况说的不清楚,就是你的妻子不是主申请而是作为副申请的身份,还是她本人根本就不跟随你一起申请到加国呢?这点比较关键,呵呵! accompanying 就是一起申请到加国的人,如果不一起去,就是 not accompanying 了。
为什么不一起申请,不一起申请的做法是下下策。 副申请的亲属可以加分,是你妻子的姐姐? 和你妻子一起去,又能加分又有主动权,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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