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新政: 缴费发票丢了,现需另加一个婴儿
大家好,我是9.1 新政的,06年交申请表的时候把所有缴费发票都给使馆了,自己没留底,也没复印现在让我补交材料了,我手上没有相关证明了,是不是有问题啊
而且,我现在多了一个婴儿,是不是自己到大使馆补交800元,再附上这800元的发票就可以了呢?
谢谢大家 把小孩的补缴费用交上就可以了。你这种情况和我一样,我写信问过使馆,交钱要到邮局汇款,汇款地址和补料的地址相同,(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移民签证处收)
使馆对面的蒙特利尔银行已经不在了。小孩是800元吗?我记得好像是按汇率 7 算的,共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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