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老人金,当前额度是平均每月每人479.07,记得乘以自己的居住系数 n/40;
另外如果老人没有其它收入了,可以多拿平均434.40每月;
如果配偶60-64岁也是低收入,那你还可以再领272.92每月,因为你要养他/她;又如果配偶达到65 ...
你的理解好像不对。
根据原文,只有OAS在计算的时候要根据年份,时间越长越多, 每多一年,多1/40, 但至少要待上十年才会发放。
GIS的计算说明只讲到与收入有关,未提到像OAS那样与居住年限有关。当然由于只有在有资格领取OAS时才有资格领取GAS,因此也要至少在加拿大待上十年才行。这说明GIS不会因为你居住的年限短而变少。
至于Allowance,类似于GIS,与居住的长短无关。
大概算了算,如果夫妻两个在65岁退休后回到加拿大,按现在的标准,待满十年每人只能拿总津贴数如下:
夫妻双方的年收入总和 养老金
0 450
1008 425
2500 400
5000 360
10000 345
20000 150
[ 本帖最后由 China_yan 于 2008-10-27 20:43 编辑 ] 好少! 原帖由 Ruibin 于 2008-10-26 12:00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另外也有人算过,与其等65岁拿养老金,还不如60岁就开始拿,虽然那样每个月拿到的钱会少很多,但你早拿5年,也就早享受5年,谁知道之后还能活多少岁撒,拿一个月是赚一个月,呵呵~~~ ...
加拿大不是65岁退休么?怎么可以提前拿?
还是有的养老金部分可以提前领,有的只能到65岁?
大家探讨地很热闹,我也来补充点资料,以供借鉴.
我们现在探讨的是老了后的收入,那麽退休金就不在这里说了,毕竟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不同.
如果各位能坚持到65岁的话,老人的福利包括:(ZT)
1.Old Age Security Program : Old Age Security Pension (养老金)
养老金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给耆英最基本的福利,申请资格包括两大类:
第一类(目前居住于加拿大人士):
1. 年龄在65岁或以上
2. 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
3. 在加拿大至少居住了十年
第二类(目前居住于海外人士):
1. 年龄在65岁或以上
2. 离开加拿大前为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
3. 在年满18岁后至少在加拿大住满20年
在某些情况下,不符合上列两大类别人士,但你曾居住的国家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也有可能合资格申请养老金。详情可向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之入息保障办事处查询,电话为:1-800-277-9914或参阅其网址:
http://www.sdc.gc.ca
申请手续
合资格的人士应在其年满六十五岁前六个月递交申请表。申请表可致电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索取或从其网址下载。申请表上除了填上个人及配偶或同居伴侣﹙包括同性的同居伴侣﹚资料外,更要填报由出生以后所有住过的地方,及填写两个可以証明你在加拿大居住期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电话﹙这两位人士必须与你无亲戚关系﹚。
由2000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养老金及退休金计划的法例将同居伴侣的定义扩阔,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s)的定义是指两人,不论性别,己形同夫妇一起居住及生活一年或己上。同性同居伴侣与异性同居伴侣也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因此,当你申请养老金时,你必须呈报同性同居伴侣的个人资料。
至于証件方面,你必须附上出生証明文件以証明你的出生日期及年龄,另外还要附上移民入境纸及公民証,証明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如果你在十八岁以后没有连续在加拿大居住,必须提供每次出入境加拿大的証明。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获批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士会在合资格后的一个月收到津贴,至于可领取几多金额,则视乎申请人在递表时已在加拿大住了多久而决定。你可能领取全部或部份养老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1. 全部金额(Full Pension):
‧ 你必须年满十八岁后在加拿大居住了起码40年
‧ 你于一九五二年七月一日前出生,于年满18岁后至一九七七年七月一日之间已居住在加拿大一段时间,并于申请养老金前在加拿大住满十年。如果你在这十年里曾离开加拿大到其他国家居住,你也有可能领取到全部金额,只要你在申请养老金前一年己回到加拿大居住,并且在十年前曾在加拿大居住了的年期相等于三倍你在这十年内所离开的日子。于2006年一月份起,养老金全部金额为每月 $484.63。
2. 部份金额(Partial Pension):
‧ 假如你不属于可领取全部金额的人士,只可领取部份养老金金额,一般是申请养老金时年满65岁,并在18岁以后在加拿大住满十年。
‧ 部份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则视乎申请人在18岁后在加拿大住了多少年期而定,每住满一年,可多领四十份之一的金额。举例,如申请人在申请养老金时在加拿大住满十年,可领取的金额是全部金额的四十份之十,即四份之一。一旦申请了养老金,这金额的计算便不会改变,也不会因你日后所居住的时间多了而增加金额。
养老金的付款方法
养老金是按月以支票寄给你或每月自动转账存入你指定的户口内。通常是每月最后的三天内收到金额。
如果你因某种原因延迟申请养老金,入息保障办事处将会发还过去的金额给你,但最多只可补回12个月。
可否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在以下情况,不论你离开加拿大多久,也可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继续领取养老金:
1. 你年满18岁后在加拿大已居住了20年或
2. 你曾在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居住及工作并符合20年的居住期。
如你不符合以上条件,你只可领取离开这个月再加六个月的养老金,之后,养老金便会停止发放,当你将来返回加拿大时,由返回加拿大那个月起,重新再发养老金给你。养老金的金额是会每三个月按生活指数而调整。
如你想查询更详尽资料,可致电1-800-277-9914与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入息保障办事处联络或参阅其网址:www.sdc.gc.ca。
2.Old Age Security Program: Allowance(养老金计划之津贴)
养老金计划之津贴﹙前身为配偶津贴﹚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给予低收入的耆英人士的一种生活补贴。如你符合以下资格,便可申请津贴:
1. 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正在领取养老金及保证入息补助金
2. 你的年龄在60至64岁之间
3.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
4. 18岁后你以成年人身份居住在加拿大最少有十年
由2000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同性同居伴侣与异性同居伴侣也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s)的定义是指两人,不论性别,己形同夫妇一起居住及生活一年或己上。因此配偶津贴(Spouse’s Allowance)的名称改为津贴(Allowance)。即同居的同性伴侣也可申请养老金计划之津贴,只要符合以上的资格。申请时必须签署一份声明书,并提供同居关系的証明,例如联名报税表、遗嘱或保险証明书等。
此外,假如你居住在加拿大少过十年,但曾在一些国家居住过,而这些国家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或有在这些国家供款,也有可能合资格申请。如欲查询那些国家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可致电1-800-277-9914向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之入息保障办事处索取进一步资料,或参阅其网址:www.sdc.gc.ca 。
申请手续
合资格申请的人士应在其年满60岁及居住满十年之前的六个月递交申请表,一般情况下,如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己正在领取养老金及保证入息补助金,入息保障办事处会自动寄申请表给你。但如果你没有收到表格,应尽快与他们联络,电话为1-800-277-9914。
申请表上除了填写个人及配偶或同居伴侣资料外,更要填报由出生以后所有住过的地方,及填写两个可以証明你在加拿大住满十年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电话﹙这两位人士必须与你无亲戚关系﹚。
至于証件方面,你必须附上出生証明文件以証明你的出生日期及年龄,另外还要附上移民入境纸及公民証,証明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如果你在十八岁以后没有连续在加拿大居住,必须提供每次出入境加拿大的証明。此外,还要提供婚姻关系証明书或同居关系宣誓书。
津贴金计算方法
津贴金也是入息补助金的一种,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你及你配偶或同居伴侣过去一年的总收入来计算,于2006年一月一日起,津贴金的最高金额为$874.30。而夫妇两人的收入不可超过 $26,496。
津贴金的金额是会每三个月按生活指数而调整。有关金额的数目及收入的限制,请参阅网址 www.sdc.gc.ca。
以下的收入会用作计算你的配偶金:
(1) 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
(2) 私人退休金及年老金
(3) 海外退休金
(4) 已提取的退休储蓄计划
(5) 就业保险金
(6) 利息收入
(7) 资产增值或股息
(8) 租金收入
(9) 工作收入
(10) 其他收入来源
至于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己领取了的养老金,保证入息补助金,省政府的褔利金,加拿大儿童税补助金等都不计算在收入内。
居住于卑诗省的耆英人士,如果你领取了津贴金之后,仍然未达到本省的生活水平,省政府会自动发出耆英补助金(Senior Supplement)给你,保障你的生活。
津贴金的付款方法
假如你合资格领取津贴金,你将会在你60岁后的一个月或当你符合居住期后的一个月开始领取,或从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开始合资格领取保证入息补助金的月份开始。津贴金是会按月以支票寄给你或自动转账存入你指定的银行户口内。通常是每月最后的三天内收到津贴金。
如果你因某种原因延迟申请津贴金,入息保障办事处将会补回过去的金额给你,但最多只可补回12个月。
当你年满65岁时,在一般情况下,入息保障办事处会自动将你的津贴金转为养老金。
津贴金需每年申请
由于津贴金是根据你两人每年的总收入计算,因此,这津贴金需每年重新申请,只要你及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加拿大税务部申报个人入息税,入息保障办事处会根据你们报税的资料来调整你的津贴金,但如果入息保障办事处需要更多有关你们的收入资料,将会自动寄给你一份保证入息补助金的重新申请表。如你收到这份表,应尽快申报个人入息税,并把表格填妥寄回入息保障办事处。该办事处将会根据你们每年的收入状况于七月份开始调整你的津贴金。因此,每年的七月你将会收到通知,告诉你由七月起到明年六月底,每月将会收到多少的津贴金,但计算基础则是过去一年由一月到十二月为止的收入。
假若你没有把申请表寄回入息保障办事处,又或者你去年的收入增加,超过津贴金的收入限额,你的津贴金便会在七月份起停止发放。
离开加拿大可否继续领取津贴
津贴金是政府给予那些居住在加拿大的低收入人士的一种生活津贴,所以,如果你要暂时离开加拿大,只可领取离开这个月再加六个月的津贴金,之后,津贴金便会停止发放,当你将来返回加拿大居住时,是可以重新申请。
津贴金在甚么情况下停止发放
津贴金在以下情况,将被终止:
(1)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去年的总收入超过最高限额
(2) 你年满65岁,则会自动转领一般的养老金
(3) 你连续离开加拿大超过六个月
(4) 你没有每年重新申请
(5)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分居,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津贴金会在分居后三个月停止发放
(6) 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去世,但在这情况下,将会自动安排你领取遗属津贴
(7) 你已去世
如欲查询更详尽的资料,可致电1-800-277-9914与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入息保障办事处联络或参阅其网址www.sdc.gc.ca。
3.Old Age Security Program :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养老金之保证入息补助金)
保证入息补助金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给予那些正在领取养老津贴金的低收入人士额外的福利,以补助其在加拿大的生活。
申请手续
保证入息补助金是不会自动生效的,你必须向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的入息保障办事处申请。如你已经领取养老金,你可致电其办事处要求将申请表格寄给你,电话为1-800-277-9914。至于养老金的新申请人士,如希望能同一时间领取保证入息补助金,可在养老金的申请表上註明,稍后,该办事处会将补助金的申请表格寄给你。
申请表上主要填写你个人及配偶(如已婚)或同居伴侣的姓名,工卡号码,婚姻状况,你本人﹙如单身﹚和配偶或同居伴侣两人去年的收入来源及数目。如果已婚或同居,必须要呈上结婚証明文件或签署一份同居声明书。
由2000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同性同居伴侣与异性同居伴侣也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s)的定义是指两人,不论性别,己形同夫妇一起居住及生活一年或己上。因此,当你申请保证入息补助金时,你的同性同居伴侣也须要呈报其收人。
保证入息补助金需每年申请
由于保证入息补助金是根据你﹙如单身﹚和配偶或同居伴侣两人每年的总收入计算,因此,这补助金需每年重新申请,只要你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加拿大税务部申报个人入息税,入息保障办事处会根据你报税的资料来调整你的补助金。但如果入息保障办事处需要更多有关你的收入资料,将会自动寄给你一份保证入息补助金的更新申请表,如你收到这份表格,应尽快申报个人入息税,并把表格填妥寄回入息保障办事处。该办事处将会根据你每年的收入状况于七月份开始调整你的补助金。因此,每年的七月你将会收到通知,告诉你由七月起到明年六月底,每月将会收到多少补助金。但计算基础则是过去一年由一月到十二月为止的收入。
假若你没有把申请表寄回入息保障办事处,又或者你去年的收入增加,超过补助金的收入限额,你的补助金便会在七月份起停止发放,你只可以领取基本的养老津贴金。
保証入息补助金计算方法
补助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以下三方面:
1. 你的婚姻状况
2. 你过去一年的收入,如你已婚或同居,就会根据你及你配偶或同居伴侣过去一年的总收入来计算
3. 你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金额
于2006年一月一日起,保証入息补助金的最高金额与收入限额如下:
婚姻状况 每月最高的补助金金额 每年的最高收入限额
单身 $593.97 $14,256
己婚或同居,但配偶或同居伴侣还未领取养老金 $593.97 $34,368
己婚或同居,但配偶或同居伴侣已领取养老金 $389.67 $18,720
己婚或同居,但配偶或同居伴侣已领取养老金计划之津贴﹙即以前称之为配偶金﹚ $389.67 $26,496
补助金的金额是会每三个月按生活指数而调整。有关金额的数目及收入的限制,请参阅网址 http://www.sdc.gc.ca。
以下的收入,会用作计算你的保证入息补助金:
(1) 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
(2) 私人退休金及年老金
(3) 海外退休金
(4) 已提取的退休储蓄计划
(5) 就业保险金
(6) 利息收入
(7) 资产增值或股息
(8) 租金收入
(9) 工作收入
(10) 其他收入来源
至于你己领取的养老金,保证入息补助金,省政府的褔利金,加拿大儿童税补助金等都不计算在收入内。
居住于卑诗省的耆英人士,如果你在领取了养老金及补助金之后,仍然未达到本省的生活水平,省政府会自动发出耆英补助金给你(Senior Supplement),保障你的生活。
补助金的付款方法
保证入息补助金是会按月包括在养老金的支票内一起寄给你或自动转账存入你指定的银行户口内。通常是每月最后的三天内收到养老金及补助金。
如果你因某种原因延迟申请补助金,入息保障办事处将会补回过去的金额给你,但最多只可补回12个月。
补助金在甚么情况下停止发放
1. 如果你未能在每年四月三十日之前报税或者没有寄回每年更新津贴之申请表
2.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去年的总收入超过最高限额
3. 你连续离开加拿大超过六个月
4. 你已去世。但如果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也有领取保证入息金或配偶金、在你过世后、他可根据其个人收入情况继续领取
离开加拿大可否继续领取补助金
保证入息补助金是政府给予那些居住在加拿大的低收入人士的一种生活津贴,所以,如果你要暂时离开加拿大,你只可领取离开这个月再加六个月的补助金,之后, 补助金便会停止发放。当你将来返回加拿大居住时,是可以重新申请。
如欲查询更详尽的资料,可致电1-800-277-9914与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入息保障办事处联络或参阅其网址http://www.sdc.gc.ca。
4.以上各项的目前发放情况请参阅SERVICE CANADA网站:
http://www1.servicecanada.gc.ca/eng/isp/oas/oasrates.shtml
5.计算公式(有兴趣的可以仔细研究这页,可以估算出按照目前情况下你65岁后能拿的钱了)
http://www1.servicecanada.gc.ca/eng/isp/oas/tabrates/tabmain.shtml
[ 本帖最后由 老中 于 2008-10-28 10:10 编辑 ] 个人感觉就是能自己提前多存些就多存些. 原帖由 China_yan 于 2008-10-27 04:39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理解好像不对。
根据原文,只有OAS在计算的时候要根据年份,时间越长越多, 每多一年,多1/40, 但至少要待上十年才会发放。待上十年并且达到或超过65岁是两个必要条件了,我的意思是OAS一旦开拿,你的n/40就是固定的了,之后不会每年给你多1/40的,官方原文如下,看是不是这个意思?
Partial Pension
If you don't qualify for the full pension and you meet the conditions in either of the situations below, you may qualify for a partial pension. Once a partial pension is approved, the number of portions of the "pie" that you will receive can never be increased. You will, however, qualify for any cost-of-living increases.
就是你那块“派”占整块饼的比例,一旦确定,扇形角度就不能改变了,不会随年月增加,从扇形变成圆形整块饼。 有个问题就是关于养老津贴中岁数的含义:
"养老金计划之津贴﹙前身为配偶津贴﹚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给予低收入的耆英人士的一种生活补贴。如你符合以下资格,便可申请津贴:
1. 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正在领取养老金及保证入息补助金
2. 你的年龄在岁之60至64间
3.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
4. 18岁后你以成年人身份居住在加拿大最少有十年 "
这个60至64岁是指这个津贴只能在这期间拿吗?只有4年?! :wdb2: 原帖由 Ruibin 于 2008-10-28 08:50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待上十年并且达到或超过65岁是两个必要条件了,我的意思是OAS一旦开拿,你的n/40就是固定的了,之后不会每年给你多1/40的,官方原文如下,看是不是这个意思?
Partial Pension
If you don't qualify for the full pension and y ...
对OAS这部分的理解是对的,但只是OAS这部分是n/40, 其他的如GIS和allowance一旦开始拿,就只与收入有关,没有n/40之说。因为在GIS和Allowance部分的表述中没有提到根据居住时间的增加而增多。我的理解对吗? 原帖由 老中 于 2008-10-28 06:16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感觉就是能自己提前多存些就多存些.
好长时间没露面了,忙着伺候小中呢?
两位领导如何?代问他们好! 原帖由 老中 于 2008-10-28 06:16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感觉就是能自己提前多存些就多存些.
谢谢给到这么详细的解说,如果有案例 计算总收益就更好了!:-P
好帖
这个帖开的真是太有用了,请大家多多讨论.谢谢 谢谢给到这么详细的解说,如果有案例 计算总收益就更好了!:-P
恩看到头晕 还是没能看明白毕竟没去过,,所以没有直观的感受。。。。
还是没看出差别。。。汗死。。 这个60至64岁是指这个津贴只能在这期间拿吗?只有4年?! *-) 考虑这些没用,两个原则:
1加拿大政府不会让你饿死,基本生活保障,即使最基本的,生活的也不错
2虽然医疗系统效率低下,但对老人是全免费
知足吧, 三年前就知道了~~~~ 『呵呵』
就是说,如果你符合拿养老金时已经在加拿大住了20年,你就只能拿相等于全额的20/40的养老金,之后永远是20/40,而不是21/40、22/40、23/40地每年加上去。 ...
Ruibin 发表于 2008-10-26 11:5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老帖子,MARK一下。『Canada-Flag』 考虑这些没用,两个原则:
1加拿大政府不会让你饿死,基本生活保障,即使最基本的,生活的也不错
2虽然医疗系统效率低下,但对老人是全免费
知足吧, ...
googlebot 发表于 2008-12-9 23:3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 这样看来,中国的“社保”还是管用的,起码每年都会根据每年的社平工资调整基数,并且可以一直拿到“寿终正寝” 33# 猫儿朵朵
津贴金在以下情况,将被终止:
(1)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去年的总收入超过最高限额
(2) 你年满65岁,则会自动转领一般的养老金
(3) 你连续离开加拿大超过六个月
(4) 你没有每年重新申请
(5)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分居,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津贴金会在分居后三个月停止发放
(6) 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去世,但在这情况下,将会自动安排你领取遗属津贴
(7) 你已去世 38# hyp1222
住够十年咋算的,回国呆2年是否可以,那要住够12年吗。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