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中的Main duties一栏是不是重要?
我是通过移民公司办理,移民公司的文案在帮我填表的时候我发现在工作经历的一栏中,工作职责的内容居然都是从加拿大的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对应的职业代码的职业描述中复制过来的,该文案还说都这样的,主要是以后补料的推荐信中要写好,各位前辈帮我看看,是不是这样的?另外我想在工作职责中写得好些,是不是能加快申请的进程? 他说的基本正确。
但是有一点需要澄清:
这个main duty虽然都是copy NOC的定义,但是并不表示你要作假。如果他建议你作假,那么请慎重。
NOC的定义,跟你表上的main duty,和你推荐信的内容必须一致。
回复 2楼 的帖子
谢谢答复,实际上copy过来的和我的工作也能套上,只不过我觉得太笼统,没有个人的特点。有些个人的特点是不是好些呢? 那也可以了,移民官看那几行字,时间停留不超过10秒。以后详细材料才会细看。回复 4楼 的帖子
谢谢呵!我就稍稍改了改。 全部照搬过来不太好吧,毕竟人家那个general 的描述,而填表时要你的工作内容,如果只要超过来,还不如只让你写NOC,VO看看是level 0,A,B的就好了。还是有空稍微改改吧。 我就是照搬的,不过根据本人情况作了一些删减,只要以后开出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推荐信能能与简表的duties对上号就没问题。 A.M好强啊,怎么请你帮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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