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H
发表于 2008-5-27 12:20:20
另外,一个建议:最好直接用投票表态,不讨论了,需要解释事实的,就提出。
这个是个人建议而以。
Jeff.家里一口田
发表于 2008-5-27 14:55:35
我没意见,理事会统筹安排吧。
有个想法,发票是否可以这样写:驿路枫情网站(个人姓名),这样是否符合1+1,又符合个人退税?如果可以,就加拿大的人每人开一张发票好了。
FCH
发表于 2008-5-27 14:58:01
原帖由 Jeff.家里一口田 于 2008-5-26 22:55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意见,理事会统筹安排吧。
有个想法,发票是否可以这样写:驿路枫情网站(个人姓名),这样是否符合1+1,又符合个人退税?如果可以,就加拿大的人每人开一张发票好了。 ...
或许可行,稍后问一下。谢谢一口田!
潇洒人生
发表于 2008-5-27 15:37:53
"如果是交给慈济,他们出具的收据是驿路枫情网站,你会接受吗?"
当然可以。只要是以驿路枫情名义,都没问题。
bluecan
发表于 2008-5-27 15:47:36
原帖由 FCH 于 2008-5-27 06:07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久不见bluecan,一向可好?!
我很好,谢谢!你们一家都好吧?
bluecan
发表于 2008-5-27 15:57:17
原帖由 FCH 于 2008-5-27 06:07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些朋友提醒,理事会也觉得,这样的事情拿出来公开讨论,征求意见,效率低不说,肯定会出现不同意见,或许还会好事变坏事,不过呢,我们还是觉得,应该尊重每个信任驿路枫情的朋友。
这样的事情拿出来公开讨论,是必须做的。不同意见是一定要听的,虽然不可能最后满足所有人的愿望。
你们理事会最终作出了进行公开讨论的正确决定,避免了一次错误。
潇洒人生
发表于 2008-5-27 16:42:46
好久不见蓝罐罐!『Canada-Flag』
白雪
发表于 2008-5-27 20:45:26
无论用那种方式,只要用到灾区就达到了我们捐款的目的,表达了我们的爱心,能把款集中到加拿大,由加拿大的朋友捐出,还能得到1+1的追款。我认为很好。如果能挂上网站的名当然更能表达驿路枫情的情系灾民的情。
FCH
发表于 2008-5-27 23:53:06
昨天晚上給慈濟的郵件,等回復中。。。
以下是郵件内容:
慈濟加拿大分會負責人,您好!
我叫xxx,代表一個網站“驛路楓情”(www.ourdream.ca/forums)的一批熱心朋友咨詢一些捐贈中國四川賑災捐贈的問題如下:
1,我們一共有大概加幣4-5千元的善款希望捐贈給四川災民。慈濟是我們的首選。首先,我們希望可以獲得加拿大政府的1+1追加捐贈,而政府規定是必須以個人名義捐贈才符合條件。我們是否可以要求收據這麽寫:驛路楓情網站某某某,這樣符合條件嗎?
2,另外,如果我們以一個加拿大註冊的機構(上述網站擁有者)的支票支付這筆款項,是否會被認爲是組織捐款而喪失政府追加捐贈資格?這樣的情況,如果用一張私人支票捐贈(因爲一批人的款項已經集中在一起了),那會不會被認爲是這一個人的捐贈而不是一批人的捐贈呢?這種情況如何處理比較好?現金比較穩妥嗎?
我們希望可以確定得到政府的追加撥款,使得災民可以獲得更多實惠,所以,懇請您給一個答復;
不好意思,知道你們非常忙,給你們添麻煩了。
謝謝!
Frank, For members of www.ourdream.ca/forums
FCH
发表于 2008-5-27 23:55:54
今天早上給加拿大政府的郵件:
以下是郵件内容:
Dear Sir/Madam,
We are a group of people who met in a website (www.ourdream.ca/forums) owned by a non-for-profit organization (OC-CCA) registered federally in Canada.
About 30 of us made donation individually to Sichuan Earthquake event through OC-CCA's fund raising activity. We would like to know, if the fund is transferred to a Charity that meet government's 1+1 match requirements with OC-CCA's organization check, not individuals, will our donations be matched by Canadian Government? Should we provide every individual's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this Charity?
Thanks and regards.
Frank, for a group of people from www.ourdream.ca/forums
FCH
发表于 2008-5-28 00:16:14
不知道是否會得到他們的答復,因爲估計現在大家都很忙。
根據加拿大的規則,一切按本子辦事,自己提供信得過的證據。如果得不到加拿大政府的確認,我想我們可以這樣做:
第一,在國内以人民幣捐款的國内朋友(仅仅包括投票赞成选项1的国内朋友),授權加拿大移友或者驿路枫情以加幣捐款,因爲這樣才符合“加拿大人的捐款”這個條件;而國内的捐款總數,我建議算一個總數,然後除以加拿大捐贈朋友的人數,平均攤分到加拿大移友頭上(包括人民幣捐款的加拿大朋友,例如瀟灑人生,我亦有亭,老火靚湯等。。。);
第二,我們提交一份加拿大移友的名單給慈濟。名單上有個位的真實姓名及捐款額(即,您的加幣捐款額(包括兌換成加幣的人民幣捐款)+國内攤分數額);
第三,要求慈濟開個人收據給每個加拿大移友,如果可能,在memo一項,寫上"驛路楓情網站ourdream.ca籌款“字樣;如果不能在每個人的個人收據上寫上這個字樣,就要求他們寫一個證明信或者類似的東西,證明經過驛路楓情網站籌集了xxxxx善款;
第四,支付給慈濟的款項,考慮用現金支付(除非政府或慈濟書面確認oc-cca支票或者私人支票符合規定)。
第五,兌換人民幣的價格,以今天中午的兌換中間价來計算。
本来想另外开一个授权投票帖,让国内以人民币捐款的朋友授权加拿大移友或驿路枫情网站以加币捐赠。但是,那样显得太复杂,而且,这个帖子的投票选项1已经包括了这个投票的内容,即授权occca理事会全权处理。所以,就不另外再开帖了,那样有些多余了。
凡是没有投票1赞成或者特别说明的国内人民币捐赠,我们会分开处理,即,您的捐款不会摊分到加拿大移友头上,您的捐赠或许得不到1+1的政府追加捐款,因为您不是加拿大人。我们希望得到更多的善款,但是,也希望符合加拿大的规矩。请大家谅解。
不同以上安排的国内捐款部分,如果您希望得到慈济给您的收据,请提供您的真实姓名给我,members@ourdream.ca,我会向慈济提出这个要求,如果希望邮寄给您,同时提供邮寄地址。没有收到您信息的,就不要求慈济开收据了。
FCH
发表于 2008-5-28 00:57:04
网站第一次进行这样的操作,也缺乏经验,花了不少的精力和时间,对我们来说,也是学习进步的过程。如果可以得到政府的1+1追加捐赠,让更多的灾民受惠,而且寻找到的途径更直接,成本更低,更值得信赖,善款全部用于四川赈灾,那我们的这些努力和安排都是值得了。
无论如何,谢谢大家了!
也特别感谢党外人士bluecan,呵呵。没有大家的监督和意见,事情不会做的这么细致和完善(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因为'要求我们提高捐款效率"也反应了部分的民意。而在效率和规则之间,规则还是更重要些。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拿出来投票,寻求授权的原因。
也由此可见,公开,透明,监督,制约多么重要呀,虽然咱们这些人,特别是理事会成员,有的不是权力,是责任和义务,都是如此,那对那些拥有权力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了。。。不好意思,有些离题了,有感而发,呵呵。
霹雳油侠
发表于 2008-5-28 01:34:31
同意组织安排。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8-5-28 01:35:30
F辛苦了
FCH
发表于 2008-5-28 02:27:54
原帖由 霹雳油侠 于 2008-5-27 09:34 发表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组织安排。
霹雳,虽然这个跟贴也说明问题,最好还是再投一下票。这样最后容易统计一些。谢谢。
zhangyl
发表于 2008-5-28 04:40:12
希望尽快能捐出善款!
我是猫
发表于 2008-5-28 05:12:57
F辛苦了!我赞成让灾民得到一对一配对的优惠。
FCH
发表于 2008-5-28 07:55:33
按照目前投票情况,以及今天的汇率等数字粗略估算,有以下数字给大家参考:
1,如果没有驿路枫情网的安排,在国内的捐款部分不会得到加拿大政府1+1追加捐赠。换过来说,因为驿路枫情网站的介入,整体用于四川灾民的善款增加了2524.94加币;
2,还有一些朋友没有投票,没有授权我们的操作,由此,四川灾民目前少收1562.33加币;
数字都不大,但是,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们已经为他们做到了最好!
3,以上数字没有包括因为捐款渠道的改变可能减少的行政开支,中间环节费用等。。。
个人呼吁:请赶紧投票授权网站进行有关安排,让灾民得到更多实惠!这才是我们活动的最主要目的!
FCH
发表于 2008-5-28 08:04:59
统计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知道这么多人的真实姓名,呵呵。。。。
但是,紫燕喃喃,我亦有亭(依稀还记得,呵呵),简单人生,俺需要你们的姓名资料。
猪儿妈和老火靓汤,我可以查到,但是,还是省事点,麻烦在短信告诉我一声吧。
国内那部分,知道的就真的很少了:-D
亦汐
发表于 2008-5-28 08:10:24
看起来好复杂啊,头疼『难受』
以为捐出去了就没有我的事情,你们的决定都可以服从啊『同意』
我需要怎么做呢『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