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作许可HRSDC问题
本人已获得香港档案好(07年7月),为了加快进度,现在有人帮我办工作许可HRSDC,是不是只要经过HRSDC审批的就行,对职业类别等级有要求吗,是否该工作许可必须是NOC中O、A或B的Skill Level, 如果是一般的工作,使馆认同吗? ? 高人请进 恕我直言,兄弟们在加国的朋友都没那么大得道行,搞不到HRSDC许可的Offer,所以都不知道该怎么handle。曾经看过HRSDC的说明,
虽然不嫌skill level,但是限制行业。
比如医疗卫生、学术研究和IT等十来个职业可以这么做。具体请参照HRSDC的说明 如果申请到相关专业的批文,应该可以加快审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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