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难题,恳请大家帮助
大家好!小弟现在遇到的问题是:自己本身从事工作职业符合NOC里的item(签定的工作合同内容也是遵循的),但由于单位本身政策原因导致我干了半年不到的本职工作后,单位以工作需要为由借调到另一部门<因为该部门人手不够>工作从事某工作{期间也会做些原本职的工作,但是工作量肯定没有以前那么饱满}(在NOC上找不到)一年,一年后再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这些动作都是单位内部的行为,合同上没有体现和提及)请问,现在若申请的话,我的情况该怎么处理?能不能就按照合同上的来写工作经历?
真的很苦恼,希望大家帮助 说不好,应该没那么较真儿。帮顶了! 我觉得没问题,要是万一背调的话,只要能确保你提供给移民官的那个人能尽量不提这个事情就好了 不需要那么详细吧。
你的合同,你的工作证明,包括你的推荐信上都是一样得内容就可以了啊。
借调的事情,估计VO只能调查你的推荐人和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
你的推荐人知道你的情况,而且一般最注意得就是你最后的工作职位。
人事部门嘛,他们只会注意你得合同什么样。具体做什么工作,他们也不懂。 恩 谢谢大家
本来这个工作借调只是内部临时行为,不得已而为之,事实上借调过去还轻松不少.
希望如大家吉言 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觉得按照合同上签的走就可以了,不用扯其它的,反正会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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