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罚单出庭,说实话,我是不报有任何指望的。这天下“官警一 家”,哪有法庭不为警察撑腰的呢?我唯一的指望就是,就是这“青天大人”到时候能手下留情点,别罚得太猛了,俺就知足矣。那知道上了法庭,前后5分钟都不 到的,这“青天大人”只问了一个问题:“车辆所有权状”带来了没有?我说:在这里呢。他看过以后就开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东西,俺什么也听不懂,只记得 一个字他反复说了好几遍:叫“dismiss”.俺猜想他这是叫俺走的意思。赶紧问俺要付多?他摇摇头说“NO”。我再问:我可以走了吗?他点点头说 “YES”。
当我腾云驾雾一般地离开这个克拉克法庭的时候,我几乎还是没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呵呵,警察在前线辛苦抓人,这法院在 后方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把人给放了?这案办得有点儿意思。人家的司法独立,果然不是挂在外面的胡弄人的“羊头”啊。回到家第一件事情, 就是翻字典:搞清楚“dismiss"的意思 - 果然也和“走人”差不多,但严格地说起来是“撤销控罪”意思。警察叔叔白忙了一场。
和美国的警察打交道,自从我有了哪一次被“青天大人”当场“无罪释放”的经历之后,就再也没有“老鼠见到猫”的感觉了。权力,原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用来提供“服务”与“保护”的,而不是仅仅意味着“严打”,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的。
这也算是美国的一个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从政府得到的一点儿回馈吧。
1990 年的冬天的一个深夜,我有一在外面卖东西时开车迷了路,东转西转就是找不到回家的高速公路。跑到一个加油站里,见到那里有一部警车,我就过去向那位警察哥 们求援。这位老兄热情有加,给我说了一大堆该怎么走怎么走之类的“行动指南”。不过非常遗憾的是,这哥们一口标准道地的美式英语,把俺听得是一个头两个 大。他一看不行,干脆一挥手对俺说:得,你干脆跟着我吧,我带你上高速公路。结果他在前面警车开道,俺开着自己那部100美元的买来的,左边的车门已经被 撞得惨不忍睹的“奥斯莫比”老爷车,跟在他那如同巡洋舰一般拉风的大警车背后,享受这种在国内属于“外宾”才有资格享受的特殊待遇。在我的记忆里,这是平 生第一回,(惭愧啊)我实实在在地被“公仆”伺候了一吧。
还有一回是过马路,我也必须记下。当时我正牵着俺家的狗狗,步行通过一个四面都 有红色“STOP”(停车)标志的十字马路。俺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一部四门大“凯迪拉克”在我面前停了下来。里面坐着个大概40多岁左右的贵妇人。这 女人用冷漠,目中无人的眼光抬头瞅了俺一下,大概见到这是一个中国人吧,就无须礼让了,她居然敢不等俺通过路口, 就一踩油门,“轰”的一声就从俺的面前冲了出去。就在我十分生气,用无可奈何的用目光尾随她那绝尘远去的车子,恨恨地跺脚的时候,俺身后响起起了一声惊天 动地,鬼哭狼嚎的警铃声。一辆闪着红蓝大灯警车跟着就从边上像狼一样猛扑过去。俺先一愣,跟着就乐歪了,哈哈,这老娘中了警察哥哥的埋伏罗。这附近常有一 个“公仆”静悄悄地在此“蹲点”,就专门抓那些不懂礼貌,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这个女人这一回真难得啊,居然被“守株待兔”了。我知道她肯定要为自己的大 小眼付出惨痛代价了。不但要到法官大人那里交纳至少180美刀以上的违规罚款,以后连续3年,这老娘的汽车保险保费,也要也要跟着水涨船高罗。
赫赫,这“公仆”, 可给俺出了一口冤气了。 以下转贴本文的下半部,更加精彩. 生在中国,死于洛杉矶(上)
-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 7
到 美国来的中国人形形色色。尤其是像洛杉矶这样的国际性大都会。汇集了全世界几乎不同肤色,不同文化的人种。在这个地方,你不需要太多的英语,也不需要太高 深的文凭,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属于你自己的谋生圈子。所以在洛杉矶这个地方,你时常会在不经意之间,就遇到一个你可能在大陆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的“人 物”。譬如说,有一次我在罗兰岗的一家中餐馆用餐的时候,发现坐在我桌子对面的一个衣着入时的女人,竟然是国内一个十分有名的女喜剧明星宋丹丹。我太太 10多年前还是一个美容师的时候,她说有一天,马季突然走进了他们的理发店。。。 我是在教会里认识刘大叔的。大约是在1994到1995年那会。
这 是一个怪事。按说常到教会参加聚会的,多半都是一些思想上相对来说比较“右倾”的朋友。但是这位刘大叔不同,他的背景和我们都不一样。他是这一位16岁就 入党的“红小鬼”,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老革命。所以,当最初牧师跟我介绍起他的背景时,我感到十分惊奇。而且这个老头竟然在我们的教会中,一 呆就是好几年时间,一直到他最后再洛杉矶去世为止。
这位老哥到教会里来要寻找什么呢?起先我们谁都不知道。他出生贫苦,是个孤儿。后来被 部队收养。 在那里入党,提干,接受教育。1950年参加过抗美援朝,杀过美国兵。后来从部队复员,就在一个地方中级法院担任副院长。按照保守的估计,他来美国的时候 至少有62岁了。照理说,一个受党教育和培养了那么多年的“老革命”,要转变思想和信仰,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我想给这个“刘大叔”写个传 记。因为绝大多数到美国的华人, 都有一个非常具体明确的“美国梦”。但这位老头却没有。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美国呆了好多年了,早已经超过他探亲护照上所允许的在美国合法逗留的时 间。他好像对美国一无所求,一不要美国政府的各种救济补贴,二不申请绿卡或入籍,第三也不到外面打工赚钱。说起来,他来美国之后享受到的一个唯一的“好 处”, 就是一张免费的公车“月票”,这是美国政府给所有55岁以上的老人所发放的免费的福利。除此之外,他在这个以富裕而闻名的洛杉矶,基本上就是个“家徒四 壁”的穷光蛋。
但是他也不回中国。按理说,他在国内的地位,起码够一个“离休”的老干级别。日子会过得很“滋润”。但他为什么不回中国去 呢?这里面的原因众说纷纭。他来美国,原本是为了探望在芝加哥读博士的儿子。时间大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春夏之交。但那一年中国的政坛上,发生了一 起惊天动地的政治事件,而这个政治事件,竟然也影响到他后半生最后几年的命运。
结果他就“滞留”在了异国他乡了。我想大概他老人家感到理想极度破灭吧 — 一个过去他所热爱的政党,竟然向自己的老百姓开枪,这他想不通。他便决定要留在美国,参加海外的一些“民运”团体,以便协助中国进行民主改革。
但 说这老头是个“民运分子”,可能只说对了3分。不错,他非常活跃,出入于任何一个有民运团体出没的场所。所有的募捐﹐讲座什么的﹐只要他知道的﹐没有不参 加的。但他的动机,却和人家大相径庭。第一,他认为中国中,绝大多数的党员同志还是好的﹐腐败堕落的毕竟是少数﹐第二, 对党也要一分为二﹕60 年代以前的基本是好的﹐这点你必须承认。但以后是犯了错误了﹐尤其是89年痛打学生娃这件事情,过头了。 应当批评。第三﹕你必须从外部帮助搞改革﹐但是绝对不能搞革命。
这是他的“三个坚持”的理论。他不仅到处宣讲﹐还脸红脖子粗地跟人家辩论,一来二去,搞到后来,人家“民运组织”看到他,就像老鼠汤姆遇到大猫杰里一般。
不 过,离开这些海外“民运组织”﹐他又觉得自己无所事事,生不如死。要让这个老头放下身段去打工赚钱,他宁可饿死。好歹他也是个在朝鲜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英 雄。要低声下四地为五斗米折腰,这老脸他丢不起。想当年朱自清教授宁死不喝美国奶﹐他也想争这口气。所谓的“88绿卡”,他坚决不要。美国政府的医疗保险 ﹐生活补助也一概拒绝。只有老人公交车月票卡﹐也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申请的:原因是不搭乘公车,他就无法离开家门一步,如何搞民运呢?
他 原先是靠他儿子救济。但父子后来闹翻了。这“粮栈”也就断了。我听说刘大叔的这个儿子, 相当优秀。不但拥有美国的博士学位,还有一个很好的工作。飞黄腾达的经历,是很有传奇色彩的。但他们父子之间,后来为什么会闹得如同寇仇一般呢?说起来, 竟然是为了儿子的离婚案件。原来他的媳妇,是儿子在大学期间的博士导师,一个台湾华人教授的女儿。这位台湾教授,不但在学业和生活上, 都曾经给过他儿子许多资助﹐末了﹐甚至还把自己的女儿都下嫁给了这位大陆学生。让他当了上门女婿。
儿子要跟这个对他恩重如山的台湾太太离 婚,这使得老爹怒不可遏。本来结婚离婚﹐ 在大陆来美学人中﹐流行得跟吹泡泡糖似的,没人在乎。可这在我们刘老头的眼中﹐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他说自己革命几十年﹐ 最痛恨的一种人就是“陈世美”。他说他曾经有过两次开枪打人的故事(不知道有没有夸大﹖)。一次是冲那个治死了自己老婆的庸医。而另一次呢﹐就是冲者一个 非要抛弃自己妻子的“第三者”。可见, 他痛恨“陈世美”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起先是苦口婆心﹐接下来是大吵大闹。显然他的儿子固执也象他 的老爹,无论他怎么反对,还硬是将恩师的女儿给休掉了。结果老头子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一人跑到了洛杉矶,再也不和自己的这个“逆子”有任何的往来了。 平常连提都不提。日子一久,他不晓得自己的儿子在那里,同样,他的儿子也不晓得老爹在什么地方。
他的生活这时极其清贫,居无定所。很多时 候是住在大陆偷渡客所谓的“移民公社”里,一间斗室8条汉子,每天仅区区6美元的开销而已。不过,他是属于那种低生活要求的人。除了烟酒﹐罕有多余的奢侈 享受。 既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只要能闹革命,哪怕维持一种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他也甘之如饴。
性格刚硬,拙于沟通。要么过于压抑自己﹐要么性情火爆。这是他后来患肝硬化,肝癌的心理因素。一方面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很低﹐但另一方面﹐对于理想和原则问题﹐却往往保持
者一种普通人很难企及的“高标准”﹐毫不妥协。谁要是在这些问题上和他发生冲突,他多半是没有半点的人情味的。
他 和我在“为什么要来美国”的理想上,完全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相处于同一个教会,他一发言,我通常都会保持沉默。一来觉得自己是“老基督徒”了,二来知道 你必须“尊老爱幼”。 这大叔天生就是一个为着理念而生﹐为着理念而死的人。他可以没有饭吃,没有地方住﹐但绝对不能没有地方让他宣讲他的理想。能不为发财,而单单为“救中国” 而在洛杉矶四处奔忙,虽然愚蠢,但也令人尊敬。 他十三岁投身革命﹐过世哪年大概是67 岁﹐死时我们谁也没在场。 包括他在蒙特利公园市的那个香港女友都没有通知到。我和牧师,是在第二天早晨,从南加大医院社工的来电中,才得知这位老革命已经在凌晨4 点钟左右离开人世了。 原先医生估计他最多只能再存活3-6个月,没想到连死神在他的坚强意志目前都要退避三舍。他居然硬撑了一年半。
去 世的前两年,实际上他已经淡出民运。他发现另一个可以为之献身的伟大事业。 这时台湾冒出来个李登辉﹐老头子一下子又被激活了。离开民运,他转而投身到台湾新党的义工团队。从此变成一个职业“反独拥统”人士。从支持欢迎郝柏村开 始。研讨会,筹款餐会,游行,不管什么“反独”活动,他都是出了名的积极分子。
老头子永远有滔滔不绝的演说冲动。而且可怕的是:他有很多 的时间和耐性。洛杉矶本地最有名的华人电台,在傍晚的黄金时段谈两岸关系时﹐他多半一定会“叩应”,发表自己义正词严的反台独纲领的。这样的机会他一次也 不想错过﹐他非要和人争论到他的时间完全用完为止,还不肯善罢甘休。然后还要再争取﹐再拨打进去。那种耐性真的是让人家目瞪口呆。我自己就曾经试者给那个 节目拨过一次电话﹐结果是在电话接通之后﹐整整等了20 分钟都还没有发言的机会。可见大叔的耐性有多好了。到了后来﹐我想节目主持人都讨厌他了吧﹐他的发言太多了﹐人家一听他说出头俩字﹐就知道完了﹐这位著名 的,没完没了的反台独的大陆老党头又来了﹐怎么办呢﹖
他最后一次反台独发言,是在他临死前的一个多月左右。
那时候,他已 经住院好一阵子了。先是在一个地区医院,然而被转到赫赫有名的洛杉矶-南加大公立医院。 那里本来是不接受非急诊病人的。只是,原来的那个地区医院的美国医生,被他这个坚决不吃西餐的中国老头闹的七晕八素,只有将他转院一途了。他非要吃教会弟 兄姐妹给他做的小米稀饭什么,可医院离得远﹐谁也不可能天天给他送吃的呀。 他就想在医院里自己动手做﹐这哪成呢?
在南加大县医院住了些 日子﹐病情竟然有些好转﹐人家开始劝他回家﹐或转去疗养。所以他也只好回“家”里住了- 所谓的“家”,也就是大陆人的“移民公社”﹐8来个人挤在一个800-900 平方英尺的小地方。 他就在那里,给电台“叩应” 节目打了最后一次反台独电话,打那以后,洛杉矶的华人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听到他的声音了。
但回家还不到2 个礼拜﹐他又再一次被我们送回到了县政府医院里去了﹐是以“急诊”的方式送进去的。而这一回﹐他就再没能够出来了。
我 有机会在他大约临死前的7-8 天左右﹐在他的病床前﹐最后一次聆听他老人家关于台湾统一问题的看法。我握着他干枯,苍白﹐脱水了的手掌﹐一种疼痛与平静感觉从心里油然生起。 他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就象在水里的人﹐拉住一根救命的木头那样。 我知道他已经不久于人世了,只能和他在一起祷告。心里默默地祝愿他走的时候﹐不但平安,而且有尊严有喜乐。
这是一次什么样的谈话啊。 人之将亡也,灯之将灭,他竟然还能想着国家﹐想着拯救我们的“民族”。这样的人,大概也是中国一个特定的时代的所独有的。 仅仅一个小时前﹐ 医生刚给他抽完了腹水﹐身体舒服了些﹐精神刚有点好转﹐马上又想到他的“中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了。甚至还打算到电台“叩应”,发表他的高论。但可惜的是﹐ 病房里固然有电话﹐可他的手,却虚弱到连握听筒的力气都没有了。 等着瞧! 接着转:-D
[原创]生于中国,死于洛衫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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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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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什么时候受洗信主的?我始终不太清楚。但这个老革命,最终还是信了上帝。这一点却是可以肯定。我听过他的一个见证。说有一回﹐他开车送两个台湾人去机场﹐车到半途﹐这两个台湾人开始批评大陆同胞﹐说中国人怎么怎么不好﹐台湾应该独立了。他说他当时就
已 经气炸肺了﹕这还得了?真反了你们。这俩台湾人自然不知道这开车的﹐竟然就是洛杉矶赫赫有名的反台独,老共党头﹐这不是摸老虎的屁股找死吗﹖他说他当时真 想卡住这俩台独的脖子﹐ 把车撞到高速公路边的隔离墙上﹐大家同归于尽才解气。不过好在这时候他看到了挂在前面后视镜上的那个十字架﹐他就立刻把自己的右手抓在那个十字架上﹐很痛 苦地开始祷告说﹕主阿﹐让我学会忍耐吧﹐学会爱我的敌人﹐让我知道有平安。 结果﹐的确很灵验﹐他的气竟然就消了一半。他说﹐那两个台湾人啊﹐ 他们可真的是很幸运厄﹐要是在一年前﹐他们说完这些屁话,还能完整地走下我的车吗﹖到机场﹖ 。。呵呵呵。。
这个老员﹐追求革命﹐ 救国救民一辈子﹐可到了晚年﹐当蜡烛将尽﹐生命将残的时候﹐忽然却发现﹕不对呀﹐他们用他们毕生的经历所追求的东西﹐革命也好﹐民主也好﹐其实都象草上的 露水一样﹐转眼之间就便成了虚空。儿子令他失望﹐民运令他失望﹐新党国民党同样也让他失望﹐到后来,看来就剩下一位上帝,他还能寄托些希望吧。
他跟牧师也吵架﹐一次一次地离开教会﹐后来又一次一次地回来。我相信这里面的确是有一样东西深深地吸引住他了。那就是一种比斗争和仇恨更强大的,爱与宽恕的基督教信仰的力量。
老 头到这个时候了﹐我估摸着,才有机会来调整一下自己的内心。虽然是迟了一些﹐但总是给他以一种新生的感觉。譬如象死后财产安排这样的事情﹐原来我们都是非 常顾忌的。牧师说应该趁他还没有离开的时候﹐就做一些安排﹐因为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不要到了最后的时刻﹐你再安排怕都来不及了。可是我想﹐ 谁能在这种时候开这个口呢?谁敢阿﹖ 再说来﹐老革命哪有什么财产阿﹖几件旧衣服而已﹐再加上一些药丸子﹐可能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不错﹐他是有一辆七成新的三菱车﹐但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也不是 他的财产。而是他的一个香港女友“送”给他的﹐本来,人家是有意要跟他结婚的。但老革命觉得在 “理想”方面与她的差距太大了。 所以只好跟人家保持一种“朋友”的关系了。 我们估计如果他过世的话﹐他的这个香港女友当然会把车子再要回去。 令人惊讶的是﹐后来他 居然能非常冷静地,主动找牧师谈他的身后 “遗产”的安排事宜。 他的意见非常慎重﹐算是正式的 “遗言”。连牧师都感到意外。第一﹐他说他不想将他过世的事情通知他在国内和本地的任何亲属。当然包括他的儿子在内。 统统不许找。 第二﹕ 他的那辆车子﹐一定要捐给教会﹐因为他会说服他的女友同意他这么做。因为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上帝﹐回报弟兄姐妹们对他的爱心与关怀。第三﹕他要求捐出 他的遗体给美国政府做癌症研究之用。 绝对不可以埋葬或是火化了。
当然有些事情是谁也料想不到的。他人走了。后面会发生什么?也就由 不得他了。他最感叹的一个经历就是:他革命﹐反美反了几乎一辈子﹐在战场上也厮杀过。可万万没想到是﹐到了最后﹐他过去的敌人竟然对他这么好。他没钱﹐没 地位﹐在美国的身份也非法﹐比在路上的那些无家可归者还糟。可是他连着两回住医院﹐人家都没有因为他是中国人﹐因为他贫穷,而把他拒之门外。 实际上连他的身份都没有查﹐只问他有医疗保险吗﹖他说没有﹐于是社工就说﹐那好吧﹐你先住院吧,看急诊﹐我们帮助你申请一个特别的补助项目。
就这样,他在南加大医院里住下来了。而且还是这么一个一流的美国大医院。生病固然不幸。但不幸中的大幸的是﹕如果在中国得了这个病﹐ 没钱,没地位﹐没身份﹐没关系﹐就象一个乡下人那样,那么,那一家医院不是把他当狗一样给轰出去呢﹖
这 是我在他那里听到的唯一句幽默话。他说他现在感觉象当部长了。病房是俩人一间的﹐有空调﹐厕所﹐电视﹐电话一应俱全。 还有专门的医生护士﹐而且这些医生护士们从来不对他发脾气﹐很多时候他骂人﹐吵闹﹐可人家都还是那么认真地替他治疗﹐从不敷衍了事。这样的待遇,在中国可 不是部长级的么?
这样的病房,每天的费用是多少呢﹖ 他问我。我说如果是普通的加急病房的话﹐一天至少$800美刀起 ﹐还要再加上其它的费用。我8 年前我也在这里住过3 天2 夜﹐因为是肾结石。回来我收到的账单是一个$7000 多元的天文数字。但是﹐我说﹐如果是重症病人的加护病房的话﹐恐怕说什么也得$1500-1800 一天吧﹐而且手术费是另算的。
老革命听了我的话﹐吃惊的俩眼都快要暴出来了。说﹕这可怎么办阿﹖以后要是出了院﹐不是得背一个$40 万到$50 万一上的超级账单吗﹖ 可我心里想﹕嘿嘿,刘叔﹐我倒希望你真的能背这么一个账单阿。 每天贴多点啊 这 次谈话以后几天﹐老革命差一点就报销了。 原因是他不听医生的劝告﹐偷偷吃中国的点心。这一吃不要紧﹐他因为腹水而导致的门脉静脉血管曲张﹐碰上这些硬邦邦的中国糕点﹐一下子就破裂了﹐演变成内出 血。 当时就昏迷过去了。按理说﹐ 这种情形若是在中国﹐他根本已经回天乏术了。可一来是他生命力顽强﹐二来是医院的技术一流﹐不愧是洛杉矶有名的大医院。一个晚上的抢救﹐硬是将他暂时从死 神的手中给夺了回来。他居然又多活了一阵子。
三天后我再去看他时﹐他一边吊着血浆﹐一边对医生护士们称赞不已。 他告诉我说﹐医生们都替他高兴﹐说他竟然能活过来真是奇迹。当然他更高兴了﹐说自己不会死,时间还没有到呢﹐上帝要让他活下去,多做一些救人的工作。 他说医生们给他使用了一种高级的针药,一针下去就得$800-1000 美元呢。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问我这样一次急救手术﹐要花掉多少钱 呢﹖我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一个手术﹐至少得好几万吧。 他听了以后就默然。我心想怎么到这个时候了﹐你老人家还关心钱不钱的呢? 他又问我说﹕你说人家为什么要救我呢﹖我反正都要死的﹐今天死﹐和明后天死﹐有什么区别呢﹖你说他们何必在我这个中国穷老头身上浪费呢﹖值得这样做吗?他 们又没有什么东西有求于我的﹐我又不能回报他们什么﹖ 我说﹕ 大叔﹐话不应该这么说的吧﹖他摇了摇头﹐缓缓地说﹕唉﹐我只能感谢上帝了﹐我想这样的事情﹐ 大概只有在一个信上帝的国家里﹐才是有可能的吧。 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仿佛哪就是他一生结束时的一个惊叹号。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显然,他明白自己的人生,要在离他故乡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洛杉矶,画上句点了。
好 几年以后﹐我有机会看到 “拯救大兵雷恩”。我忽然将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联系在一起﹕大兵雷恩与这个刘老头,这里面有一种我们中国人完全陌生的关于 “拯救”的概念。看起来他们美国人是相当地愚蠢﹕ 在战场上为了拯救一个普通士兵的生命﹐他们宁愿花出比这多出几十倍的生命代价﹔在医院里面﹐明知无法救活一个癌症晚期的中国老头子了﹐却还是楞往他身上白 白地砸下几十万美元﹐尤其是这个老头连半个美国公民都不是。他们图什么嘛?
( 后记﹕那次手术以后10 天不到﹐老革命就走了。最后的那几天﹐他一直在昏迷中度过。走的时候很平静﹐不知不觉当中﹐就将一生的道路走尽了。 不过他在此之前﹐总算跟牧师说定﹐死后一定要帮他将他的遗体捐献出去。做医学研究之用。他是流着泪对牧师说这话的。意思是他欠的债,唯有献出自己的身体来 还了。如果他的身体能对美国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的话﹐那么他在天上﹐也算是可以暝目了。
我们照着他的遗嘱去做了。
只 是遇到了一个小小的﹐然而却是我们无法跨越过去的法律的障碍。我们到了洛杉矶县的民政部门﹐要求他们接受大叔的遗体给南加大做癌症研究之用。但令人惊讶的 是﹐这样的好事﹐竟然被他们给拒绝了。说来可笑﹐拒绝的理由仅仅是由于大叔生前没有在一份什么小小的文件上签名。我们找了主管的部门经理﹐给他看有大叔签 名的遗嘱﹐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 “遗体捐献”这样的字眼。但还是不行﹐差一个地方没签字就是不行 。我们告诉主管的人﹐这是大叔的最后的一个心愿﹐假如他不答应的话﹐可能大叔在天上都会不开心的。 但哪位老兄还是一个劲地说 “SORRY﹐I CAN’T HELP”。 最后我们只好问他﹕那你们准备将他的遗体怎么办呢﹖那位老兄说﹕没办法﹐政府会先将遗体冷冻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什么家属来认领﹐如果没有的话﹐一年以后 就要火化了﹐如果两年以内再没有亲属认领的话﹐那州政府只好将其当作无主尸体来处理了。我问﹐这是什么意思﹖那位先生说﹐意思是﹐那政府就会找一个公共的 墓地将那骨灰给埋葬了。
我想想有时感到挺难过的﹐想到刘叔此刻正孤独地躺在一个什么黑暗的地方﹐遗愿竟然没有实现。而且﹐还要等几年 以后才能下葬。 而他的儿子﹐还有他在国内地那些亲属们﹐则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在那里﹐也永远不会知道大叔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他想给美国留下一些贡献﹐结果呢﹖还是没有如 愿阿﹗唯一的安慰是;他在最后接受了上帝,而上帝也接纳了他。)
他在最后接受了上帝,
而上帝也接纳了他.
[ 本帖最后由 霹雳油侠 于 2008-1-3 21:09 编辑 ]
一辆破车,横行美国数省 --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9)
一 直到九十年代之前,我所使用过的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我的一个在美国的舅舅,80年代中到中国探亲的时候,曾经感叹自己已经20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 了,再骑,感觉竟然非常享受。俺形容他这是吃惯了大鱼大肉,忽然改吃喝野菜的那种精神愉悦。 但俺那时骑的,却是一辆70年代初的“永久”牌载重自行车,老态龙钟。朋友开玩笑说它是“浑身都响,就是铃铛不响”。那时候,怎么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可 以开四个轱辘的车子。1990年,俺在美国的第一辆“坐骑”是一部4人座的1986年的“奥茨莫比尔”。哪是教会的一位弟兄“半卖半 送”,以100美刀的价格卖给俺的。从此俺鸟枪换大炮,从“蹬车”一族,摇身一变成了“开车”一族,这可是一个质的飞跃。虽说俺囊中羞涩,但能供得起这老 爷车,已然兴奋不已了。
其实就年份来讲,俺的这部“奥茨莫比尔”并不算旧,5年都不到嘛。问题是这哥们是一部在车祸中严重受损的所谓的 “报废车”,俗称叫“Salvaged Car”。它左边驾驶座方向的车门,已经被撞得凹下去有半米深,然后它的冷却系统也被撞得伤筋断骨。哥们开它的时候,必须作“两手准备”:第一是我必须从 它右边的门进出,否则有可能这车门打开了,就再也关不起来了。第二是俺必须准备很多的机油和冷却剂。这哥门是个“浑身冒烟,就是屁股不冒烟”的主儿,经常 开到半路,俺就得歇一阵子,让它消消气,再喂它喝几大缸。
但没了它,你还真的寸步难行。俺的那个“销售团队”,全得仰仗它的鼻息。说起来 还真是多亏了这爷们,否则俺在美国的那“第一桶金”,还不知从何捞起。美国有一些节日是“发财”的大好时光,譬如感恩节,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通常到 了这个节日期间,你只要会花70-80美刀,买些玫瑰啊,康乃馨之类的鲜花。用塑料纸包好后放在水桶里,往车后厢里一搁,大体上生意就可以开张罗。要是你 能有足够的幸运,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话,那么3天的节日下来,赚个800-1000美刀,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一枝成本25毛的玫瑰,通常最低的卖价是3美 刀。无疑这是一个10倍暴利的生意。
俺是“无照经营”。所以通常只能采取的是那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击战法。要是没车子,这生意当 然就翘掉了。美国的警察,虽说执法通常要比中国的“城管”文明些,不搞“抄家”一类连锅端的缺德事,但他们通常会攆。所以我们就不得不经常更换地点。如果 能找到一个人流多,警察又不管的地方,那可就大发了。我曾经创造过10分钟内销售35美刀的“辉煌业绩”。哪是在纽约上城,一个坐落于某个富人区内的大型 购物中心的“交通要塞”上,既是进出车辆的必经之道,又有“Stop”(停车)的标志,俺只不过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束,朝那些驾驶员的眼前晃晃而已,这火爆 的买卖就马上就开张了。不过很可惜的是,在这种黄金地段,警察哥们的眼睛,通常也都贼尖,10分钟之内,俺就被他们“驱逐出境”了。这发财的兴奋,与美梦 破灭的悲痛,统统都在转瞬之间。 话说回来,美国拥车容易,养车难。别的不说,买完车,过一阵子后俺去上保险,我的妈妈咪呀,六个月最简单 的一个责任险,价格居然是俺这老爷车的3倍都不止。请人来教车,每小时学费最低25美刀起价。俺大概只花了2小时“启蒙”吧。后来干脆就豁出去了,决定走 “自学成才”之路。
俺居然找到一个旅馆上夜班的好差使。每小时5美刀薪水,从晚上8点上到第二天清晨8点。这是个台湾人开的小旅馆,坐落 在一个小机场的边上,周围群山环抱,极其宁静。大概到了晚上1点钟过后,整个旅馆基本上就没有进出的客人了。更深人静,无忧无扰,俺起先是战战兢兢地在停 车场练一些简单的动作,然后胆子稍大点了,就练急行,刹车,拐弯等等复杂的花样。再过一个礼拜的时候,俺已经感觉这小小的停车场太乏味太没刺激了。
白 天,俺通常都将车子停得离旅馆很远的地方。因为俺的台湾老板说我若把车子停在他旅馆的门口,他的客人多半都会给吓跑了。(门口最显眼的位置,是他崭新的 BMW750)但是到了半夜的时候,我就会感觉自己就是这儿的山大王了。万籁俱寂。你一个人开着辆车窗洞开,被山风吹得呼呼作响的破车,怡然自得地地行进 在这个叫“伯克希”的宁静的小山区里,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道路不宽,但却是平整的柏油路,上面看不到任何的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茂密的枫树林,兔子, 鹿,臭鼬等一干大小动物,大大咧咧地从你的车灯里横穿过街。偶尔有一两间乡村别墅的灯火,一晃而过。扑面而来的的,是美国的乡村特有的那种宁静,清香。而 一个人在山路盘旋多时,却看不到任何来车。那种感觉, 不但令人飘飘欲仙。而且还特刺激 -- 因为我即没有驾驶执照,又没有汽车保险。就像个游荡在群山旷野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幽灵。
这样的冒险,一直到一天晚上,我差点儿被警 察逮到才歇手。那一天夜里,我开了很远的路,到了凌晨3点多钟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已经下了山,快要进入到人口密集的城市的边缘了。这时候我却突然发觉自己 迷了路,不由得心里发毛起来。我转了个弯,拐进一个商场的停车场内,准备在那里掉头回去。就在这时候,我突然看到一辆警车跟着我后边鱼贯而入,在离我的车 子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这哥们也不亮红灯,和不打警笛,只是用车头明晃晃的高灯,死死地罩住我的车。非常幸运的是,不知为何,当我离开那里的时候, 这哥们竟然没有将我拦截下来盘查。我成了他手中的一条漏网之鱼。他想他大概只是觉得我有点儿形迹可疑而已。但没有明显的违规动作,所以也就没动手逮我。感 谢上帝啊,他若是将我拦截下来的话,呵呵,我真的不敢想象自己的搂子会捅得有多大 -- 没有驾驶证,也没有保险。。就算不蹲局子,光罚款和吊销行车考试资格这两项,估计就够俺们喝一壶了。
我考驾驶执照最大的感触就是:美国和 中国,在制度及理念之间的差距实在有若天渊,反映在考驾驶执照,这样非常细微的生活细节上,更是看得一清二楚。以前我在中国的时候,看到驾驶练习场,里面 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障碍物,驾驶员就在这些弯弯曲曲的障碍物中,学习如何规避,绕行,躲闪。。等等高难度的“技巧”。俺那时的印象就是:这开车, 可不就是和在做人一个道理么?你得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计。知道那些陷阱是你能跨过去的,那些则是你必须绕过去,或躲过去的?这就全凭你个人的“本事”了。 但 在美国开车,就完全不必学这些奇奇怪怪的,七拐八弯的“本事”。说白了,你是否能拿到驾照执照,考官看的主要是你的“态度”,而不是你的“技术”。你的技 巧哪怕再高超,如果上车不系安全带,左右拐弯不打信号灯,在“Stop”标志前没停6秒以上的时间,或者是闯红灯,看见行人过斑马线时不停车。。。所有这 些在中国司空见惯的开车恶习,只要你犯了其中任何的一条,那么对不起,你的驾照考试立时就算玩完了。说明在美国开车,也跟在美国做人是同一个道理:你不必 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计,但是你一样东西你肯定得先学会:那就是守秩序,守法,这比什么都重要。
多年以后,俺曾经不止一次遇到从中国大陆,或 从台湾来的中国人,对我说他们在国内已经开了几十年的车子,可来到美国后,“路考”却三番五次落第,他们都搞不懂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想这当然是他们不明 白在美国做人,和在中国或台湾做人,是有极大不同的。这也难怪么?美国人读的最多的书是《圣经》,而中国人读的最多的则是《三国》。《圣经》教人如何“守 法”和“守信”。《三国》则教人如何“权谋”和“算计”。这就叫“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吧。
言归正传,俺的这辆 破车,开了将近一年后才进了“坟场”(Junkyard)。但这时俺已经从它那里榨取了触目惊心的“剩余价值”。虽说它经常给我带来麻烦,但基本上都还算 “有惊无险”。譬如有一回,我的教会牧师来旅馆看望我,俺亲自开车接送。没想到它居然敢在半路上抛锚。结果我们只好将它送到附近的修理厂。 回家的时候,我们没有车,俺的这位台湾牧师当场传授如何在美国搭“顺风车”宝贵经验:你站在路边,冲着迎面而来的车辆竖起你的右大拇指头,人家就会明白你 需要一个“Ride”呢。结果我们试验了一下,嘿嘿,还真灵。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搭了3辆不同的便车。 90年的那个寒 假,我们在四个轱辘上跑了上万里的距离。我们住在纽约,但足迹却遍及新泽西,佛吉尼亚,康乃迪克,宾夕法尼亚,北卡罗莱纳等好几州。我生平中最辉煌的一次 销售纪录,是在北卡罗莱纳的一个空军基地的家属营中创造的。俺至今都不记得那个小地方叫什么名字。只记得那天正好是圣诞节,俺们稀里糊涂地闯进了这个空军 基地家属的营房-- 哪是一个由好几排活动房屋(MobilHome)组成的小村子。貌不惊人,我们绝对没有想象到,在这等简陋的房子中,竟然居住着一群乐善好施的“富婆”。 如果说大多数美国人平时就很慷慨的话,那么到了圣诞节,他们就简直像天使。我们在哪里逗留了一个多小时吧,赚了多少银子呢?俺没敢问别人,自己口袋有一大 叠厚厚的票子,一元的,五元的,十元和二十元的,乖乖,俺一连点了三遍,足有350多美刀。他姥姥的,我终于发财了。
有一天,从康州回家 的时候,我的这部老爷车终于在高速公路的半途中“光荣”了。那是在半夜10点多钟左右,它将我们一车4个人,都抛在了旷野里。无论我们怎么鼓捣,它都不再 呼吸喘气了。我知道它的末日终于来临了。那个地方离我们学校还有将近2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打电话回学校去找“救兵”来接我们回去。但俺的这部“英雄 车”,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拖车的人告诉我,如果要修理的话,大概得花上千美金不止,这不值得。而且光拖车的费用,至少就得600-700美刀。怎么办 呢?最后那个拖车的人说,他可以“免费”将我的车拖到附近的“汽车坟场”中处理掉。我左思右想,心如刀割。知道我别无选择,这是唯一一个最好的,可以让它 “善终”的方式了。- 毕竟,它已经成就到了它在人世间,所能成就的最辉煌的功业。它的光荣的一生,就象那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战士保尔。科查 金一般,可以毫无遗憾地结束了。
今天,俺终于入党了--说说俺什么去美国之(10)
接着转贴俺 从小就是一个调皮,不听话,又喜欢捣乱的“落后分子”。小学3年级,全班几乎所有的小朋友们都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就少数几个和俺一样的“野孩子”脖上无 物。到了中学,俺从初二起就积极争取加入团组织,还特地找了一个已经“在组织”里的哥们,做俺“一帮一,一对红”的伙伴。可恨俺不争气,老犯错误。一直到 高中毕业临近,快下乡了的时候,才总算是搭上了末班车。后来,在大学的时候,俺已经很有“自知之明”了,知道凭俺这副臭皮囊,要加入“无产阶级先锋队”, 还不如考虑如何上火星更实在些。
一个政党,在我看来,应该是非常严肃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可奇怪的是,在英文里,这么一 个掌握国家生死命运的组织,居然叫做“Party”。以前在中国的时候,俺对“Party”这个词,向来是有一种“畏惧”的感觉的。想到这个字,就联想到 革命,联想到专政,联想到枪杆子和监狱之类的东东。到了美国以后才发觉:不对啊,和"Party"的本义最接近的意思,应该是“派对”才对嘛。美国的年轻 人时常在周末的时候聚集,大家在一起喝酒,唱歌,跳舞,狂欢。这叫“派对”(Party)。再过分一些的“派对”,甚至还有摇头丸和乱性的表演。这一大帮 老不正经少不端的家伙聚集在一起,吃喝玩乐,实在和我头脑中原有的那些血腥暴戾的概念,相去甚远嘛。
后来就恍然大悟了:所谓的“政党”, 不就是一群臭气相投的哥们聚在一起搞“派对”嘛。这是吸引美国的年轻人“入党”的高招。一提到“某党”,无论是“大象党”(共和党)也好,“驴子党(民主 党)也好,立刻就能联想到吃喝玩乐的狂欢派对,这多引人入胜啊?有谁不愿意加入呢?今天你要参加大象们的派对,欢迎,明天你不爽了,说我要参加“驴子”们 举办的派对,这也没人拦着,悉听尊便。
党员嘛,也不必男像洪常青,女像江水英。美国有一种人叫“Party Animals”,俗称就是“派对狂人”,喝酒狂欢上了瘾的,谁都拦不住。今天去这个派对,明天去那个派对。俺觉得这用这个短语来表示所谓的“党员”,要 比“Party Members"这样死板板的翻译,不知道要信,达,雅多少倍。譬如,金二胖的“朝鲜人民劳动党党员”,翻译成英文就是“The Animals of Korea Labor Party”., 听起来就十分美妙,贴切的狠。 俺是1996年入驴子党的。这是我平生 第一次有机会向“党组织”靠拢。没有入党申请,没有漫长的考验,更没有什么“预备”期。过去在电影中看到的那个在庄严肃穆的党旗下,举起拳头宣誓的神圣的 入党仪式,回想起来,竟好像是火星人在地球登陆的一个情节。俺连自己“入党介绍人”是谁,长啥模样?很遗憾,俺都不记得了。估计也就是个在投票站里服务的 白人大妈。因为那年俺决定要出来投票,选举美丽坚国的CEO。俺的入党介绍人对我说你要投票,就必须先登记,叫“选民登记”。她问俺是哪个党的?俺说还没 入呢?她说好,这“选民登记”上有一栏目,问你是哪个党的?你喜欢当“大象”呢?还喜欢当“驴子”?悉听尊便。只要在上面画个“X”就得了。俺想了想,似 乎这“驴子党”,对俺们这些新移民比较关心,比较有无产阶级感情。俺加入他们的“派对”, 应该是不错地。于是俺就这么入了。进去了
但到 了2000年,俺就决定要叛党了。因为民主党的蠢驴主张,和俺的理想差距太大了。多年来在美国生活,俺发现的一个最重要“政治规律”:道德上的保守,必然 和政治经济方面的自由开放相结合,这就好像俩磁铁,只有它们正反两面,才会相互吸引一样。共和党是道德上的保守派,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反对人妖家庭。 可是在政治上,却是不折不扣的“自由派”。提倡“小政府”,坚持开放市场,自由经济。所以,俺在那年的总统大选的投票前,就已经决定要投奔共和党的阵营 了。
入党有什么好处呢?想来想去,大概唯一的好处就是俺可以堂堂皇皇地投下决定生死的关键一票。(当然,你不入也可以去投票)俺投谁,谁 准赢。俺手中握有压断骆驼脊梁骨的哪最后一根稻草。你说俺厉害不?譬如1996年,俺的票投给老克,结果他赢了。4年后,俺的一票又投了小布兄弟,结果 呢,他真的高视阔步入主白宫的“象园”。只有今年例外,国会中期选举的时候,俺忘了去投票,结果大意失荆州。国会的参,众两院,一宿之间就变成了“驴园 "。我现在痛心疾首,正懊悔不迭呢。
还有另一个好处,如今俺正在考虑是否也要享受一把。这可是我所投靠的这个“大象党”,所坚持的最主要 的公民权利之一:你可以拥有一枝你所喜欢的左轮枪或来福枪什么的。俺觉得这非常重要。我记得很久以前,俺在康州作小贩子,倒卖哥伦比亚玫瑰。有一回曾被两 个拦路打劫的墨西哥小混混给抢过。后来一个20来岁的墨西哥小姑娘,路见不平,跳出来搭救俺。她帮我从那两个小混混的手中夺回玫瑰花,而且还用西班牙语和 英语。将那两个小混混给狠狠地臭骂了一通。末了她大声对我说:你下一回再来这里做生意的时候,别忘了随身带一支草蛋左轮枪吧。看看这些混账东西还敢不敢来 抢你。她说的这最后一句“to carry a fucking gun with you”,俺印象特别深刻。这不就是共和党人的传统的主张嘛。
枪 杆子和选票,在美国属于大众消费品也。按我以往的“中国常识”,入党无非就是为了吃喝嫖赌福禄寿嘛。但俺在美国入党多年,却实在是个只出不进的“赔本生 意”。说白了,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我记得2001年,911事变发生后不久,我们教会的一位弟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乎丧命。而美国驻北京大使 馆的签证官,又接连两次拒绝他老婆来美探亲的签证。我们就想到了去找本选区内的共和党的“区委书记”―― 一位众议员出来说项,对北京的美国大使馆的签证 官施加一些影响。这是我在美国唯一的一次求“党组织”帮忙的经历。但是后来我却非常失望地发现:俺们的这个“区委书记”,他手中的那点权力和他的关系网, 其实也不过是个“面子”或“人情”一类的东西而已。别看他的头衔听起来牛逼,可手中的实权,其实还不如中国的一个普通的科长。 后来俺就聪明多了。知道这美国的政党,管它是驴子党也好,大象党也好,八成就跟俺的那个美国儿子差不多。只有一种情况他会主动来找你:哪就是他缺钱花的时候。从这个角度来说:地球上所有的政党都是一个德行:都是只花不赚,光进不出的王八蛋,河马,恐龙。
我 的老爸老妈,在中国都是老党员。我知道他们必须每个月固定交“党费”,这钱是直接从他们每个月的工资里扣除掉的。当然在美国入党,你也要交“党费”,只不 过在俺们这旮旯,党费叫“兜内凶”(Donation)。交不交,或交多少,全凭你的阶级觉悟。一辈子都不交这“兜里凶”,吃里爬外党员有没有呢?俺猜测 应该为数不少。前面已经说了,人家的政党就是“狂欢派对”, 既然如此,那就少不了白吃白喝的相公。
说到交党费,俺最近一个礼拜很心烦,俺居然一连收到3个同样的电话,都是来讨钱的。而且都是来自那个叫“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机构。虽然每次打电话来的人有男有女。但说话的内容,却全象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俺每次都误以为在和电脑说话呢!)台词大致是这样的:
啊, 你是我们大象党忠诚的同志,巴拉,巴拉。。。我们的党现在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你知道这次中期选举,驴子们控制了两院,他们正准备将我们的国家带到一个 非常危险的方向上去,他们,,,巴拉,巴拉,,是可耻的同性恋,和堕胎的鼓吹者。同志们,2008年,我们一定要从他们的手中,将我们的国家重新再夺回 来,我们要赢得最后的胜利。。。巴拉,巴拉,现在,我们需要募集200万美刀的广告经费,作为我们整个夺回政权战役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不可以指望你的参与 呢?。。。巴拉,巴拉,多乎哉,不多也,100美刀最好,75美刀也不赖,再不行,20美刀也成,同志,你的信用卡号码准备好了吗?
说实 在,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电话讲演时,俺激动得热血沸腾。无产阶级感情立刻就升上来了。这还得了?反了你们这些蠢驴。俺连想都没想,二话不说就拔出信用卡,将 一笔75美刀的“兜内凶”给划了过去。这就不得了了,从此以后i,俺就以一个“忠贞党员”的身份上了他们的黑名单。三天两头,就要接到从哪里打来的相同的 电话。
最近一次,是在昨天,一个美丽的小姐又给俺来电了,但这次她的台词刚说了一半,俺就已经不耐烦了。俺打断了她的话说:喂,昨天你们 那里已经有人给俺"来电"过一次啦,说的话跟你一模一样,你怎么又来了?俺不是告诉过你们了吗,俺2006年的“兜内凶”已经交完了,俺有固定的预算,多 一个子儿都没有。你等明年再来吧?这小姐一听说“明年再来”就乐了,说:
“你等等,俺这就回头找领导(Supervisor)来和你谈谈,太谢谢啦,我们要核对你的姓名和地址,好给你寄信过去。。你要不要现在就给我你的信用卡号码?。。.”
说实话,我的儿子从来不敢这样向我要钱的。 非常精彩!!!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