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0:59

转帖几篇张五常写的英语学习心得

在网上看到几篇张五常写的英文学习心得,结合自己学习的体会,觉得比较在理。转过来和各位朋友分享一下。


[经典重温](2003.01.30)我学英文的方法

(一)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着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
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是从一个中国人的看法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
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着,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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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学字汇
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着「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着,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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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这里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两个简化学动词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
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 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 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 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着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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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从简短造起
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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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重温](2003.02.18)造短句的日子

不久前在《南窗集》发表了两期关于自己学英文的方法,提到英文造句要从短句造起。英文的长句是由短句串连起来的。如果开始学就写长句,其结果不是左弯右曲,就是花拳绣腿,不可取也。先学几个字、几个字的短句,简单直写,但求清楚明白,满师之后才把短句串连起来,其清晰与文气就有了根底。
写了那两期之后,不由得想起自己学造短句的往事。一九五九年九月我进入了洛杉矶加州大学作本科生。因为是外籍学生,校方规定要考「外生英语试」,决定哪些要补修不计学分的外生英语课程,哪些可以不补。三千多个外籍学生中我的成绩最差,当然要上不计学分的补课了。
需要补修的分很多班别,以上述的英语试的成绩高下来分派,我被安排在成绩最差的那一班,不在话下。坐在我旁边的是后来有亚洲铁人之称的杨传广。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今天在香港的黄宜弘当时是杨传广的好朋友,也是同期的。但英语班上不见黄宜弘,可见Philip当年的英语水平比我高。
在此之前我读书的成绩奇差,已经二十三岁,比同学长几年,于是决定要真的读一下。那不计学分但算成绩的「外生英语入门」是我的第一块试金石。第一课之后,我去问老师:「这班要拿A容易吗?」戴着深近视眼镜的老头子老师回应:「这英语成绩最差的一班我教了十多年,从来没有给过A,因为可以拿得A的学生不会分派到这班来!」我自言自语地回应:「那就让我是第一个吧。」
近视老头子的教法前所未见,后无所闻。他非常用功,算成绩的计分方法奇特。十五个星期,每星期五课,每课一个小时。每天课后老头子出一个文章题目,学生回家要写三百字,过一天要交出,再过一天他修改后就发还给学生。一篇三百字的习作以十为满分,错一处减一分,错十处或以上是零分,不论其它,而这些习作的分数加起来就是该科的最后成绩了。一班四十个学生,老头子每天改四十篇短文、记分,而还有其它班要教的,也真难为了他。
为了避免失分,我全部用短句,三几个字就来一个句号。但求不错,动词与字汇的选择也是以简单为上。惟恐老头子读不懂而减分,句句直写。这样的文章在香港的中学考试一定不及格,但老头子见没有错就给满分。
学期过后,我该科的成绩竟然是A。后来在校园碰到老头子,忍不住问他:「你说从来不给A,为什么给我一个?」他回应道:「十多年来只有你这个学生造短句。你的短句造得越来越好,继续下去,将来你的英文可以成家。」
然而,成家谈何容易。我是要到了写博士论文,得到经济老师艾智仁给我详细地修改了一长章,才开始入室,领悟到为文之道。那时我已用长、短句,分段与文章的结构已有掌握。但艾师认真地修改了一章,修改后纸上满布他提出的问号,多余的字全部删除,术语十个有八个因为不知所指而不能用,稍有弯曲的地方艾师都说要改写。
是的,我屡遇明师!说起学造短句,不由得想起四十多年前,那位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但还要把文字放在两英寸之前才能阅读的老头子,那位每天只一班就要修改四十篇短文的好老师。

无心可猜 发表于 2007-8-17 1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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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伟 问:

您在一篇文章中说过,您学东西学的很快,原因是懂得欣赏.我想问,学英语,应该欣赏它的什么?

答伟:
曾经写过两三期《我学英文的方法》,指出英文难学,也谈了些自学英文的方法。你问的是怎样欣赏英文,是比较困难的问题了。
英文无疑是上佳语文,用得好很细致,表达能力强。今天自己的中文也写得称意,认为也是上佳语文,比英文容易学。中文用得好要在诗、词、古文等方面多下功夫,即是说要喜欢欣赏传统了。中、英二文或多或少要靠背诵入手,不欣赏就不容易背出来。中文比较着重音律与长短句的字数,所以背诵中文要比背诵英文多下点工夫。
欣赏英文,选择是困难。文学作品比较容易选。英国的我欣赏狄更斯与Robert Louise Stevenson(尤其是后者);美国的我欣赏爱伦坡与海明威(尤其是前者)。是个人的品味,其它一等的写手无数。经济学的英语文字比较难选,头痛是有些文字写得非常好的其思想有问题。比较古老的当然首选史密斯的《国富论》。史氏的文笔绝对顶级,今天看是句子与分段过长了。《国富论》还是要推荐的重要读物,值得天天朗诵三几页,取其神韵。史前辈的思维与列举的史实偶有错失,但的确是大思想家,数世纪一见。那是真真正正的大学问,叹为观止,我们要学其大气,多读会懂得跪下来。
近人史德拉(G. J. Stigler,一九九一谢世)是我认识的经济学者中文笔最高的:生动过瘾,幽默风趣,潇洒锋利。你也不妨试读我的英语文章,因为我是中国人,无可避免地有中国文化的底子混进去。我可以写得出的英语水平,其它炎黄子孙也有机会达到。困难是今天的青年整天电脑电脑,没有机会像我当年那样,多花时间欣赏、朗诵,然后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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