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珠达哇 发表于 2007-4-1 10:40:31

母子乱伦26年 母亲卑鄙 儿子无耻





  母亲与儿子乱伦竟然持续26年!用骇人听闻来形容知道这则新闻的感受绝不为过。自1980年以来,湖南男子吕英杰一直与母亲保持两性关系。而母子这样的乱伦关系在持续了26年之后,儿子为摆脱母亲的纠缠保住自己的“清白”,一气之下将母亲杀死并分尸灭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判处吕英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一则笑话这样说,电视台记者询问一农民为什么不能近亲结婚?农民回答:人太熟不好下手。是啊,母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就怎能“下手”呢?乱伦持续26年,不是母亲软弱,儿子故意凌辱,也不是母亲胁迫,儿子被迫所为,这是母子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母亲的卑鄙,儿子的无耻成就了这样违背伦理的荒唐而可悲的事件。

   
    法院在审定儿子吕英杰故意杀人罪的同时,认为其母有重大过错,故一审判处吕英杰死缓。是的,这样的母亲的确不配“母亲”的称谓。吕英杰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虎毒还不食子呢,为了满足自己的性需要,不顾伦理道德,不顾儿子的前途命运,达到自己的性满足,自1987年、1988年、1989年,吕英杰先后3次结婚,前两次结婚后均因其母从中作梗而离婚。母亲的目的就是为了长期霸占儿子,为了维持和儿子这样扭曲的性关系,其目的如此肮脏。

   
    作为初中毕业的吕英杰,起码的性知识和伦理道德知识应该是知道的,可为什么从当初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直至中年以后都能够和母亲保持这样的关系?如果是最初是母亲的一方故意,难道儿子就言听计从?作为儿子能否想到母亲有这方面的需要,从为母亲考虑婚姻大事的角度来解决母亲的性需要,也不至于其母亲守寡多年,母亲提出和儿子发生性关系,儿子竟认为这是在报答母亲,这“报答”的最后就是非法剥夺其母亲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清白”。只能说26年的乱伦是母亲自己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儿子吕英杰只能罪有应得。

   
    还能说什么?是愚昧?是无知?也许,这就是生活的多面性和复杂性。

kevin20000 发表于 2007-4-2 1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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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 是愚人节的原因吗?

ouyanganwei 发表于 2007-4-2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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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有种说不出的恶心!

千斤顶 发表于 2007-4-3 15: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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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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