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h 发表于 2004-8-13 23:29:21

请教关于分批带入资金的问题

有股票被套,暂时无法将所有的资金长等带过去。

请教各位大虾:如何将剩余的资金寄过去而不用交税?是需要在登陆入关时,天上总钱数吗?

谢了。

『傻了』『怕怕』『难受』

dawn0065 发表于 2004-8-14 00:10:36

中加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中国的合法收入是不用再征税的,况且你可以证明这是你移民前就有的资产,如实申报就是,以后带过去不用交税.

jrh 发表于 2004-8-14 21:35:41

谢谢你的回复,麻烦问一下如何证明是移民前就有的资产,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吗?

smiles 发表于 2004-8-19 14:58:47

『不解』 顶

该如何申报呢,请哪位好心的大虾具体指点一下。

『Best-Wishs』『Best-Wishs』

jinyuyu 发表于 2004-8-20 13:27:19

顶 『支持』

dawn0065 发表于 2004-8-20 13:38:31

『大汗』『大汗』『大汗』 没有回贴是自己也不明白。

据经验人士告知:需要找个加拿大的会计师,花小钱可省大银子。特别是那些在国内有资产(房子、股票、股份)的朋友,切切!

星星雨 发表于 2004-8-20 14:59:45

『不解』

再请教一下,是不是我们登路以后才涉及申报吧??之前需要吗? 『奇怪』

kevin 发表于 2004-8-21 08:38:07

巨关注!

短登怎么申报财产啊?

谁指点啊,短登后我请客 『开心』『开心』『开心』

yicong 发表于 2004-8-21 09:45:47

取签证,短登

你们好!
to kevin:你什么时候去你们好!
to kevin:你什么时候去取签证?我也准备要去,办香港特别通行证就可以过去吗?还是必须跟团走? 请指点!我不想在香港逗留。想当天到当天回。

还请教斑竹及各位朋友:
另外,短登前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报财产才能3年后再去时少麻烦??

eiki 发表于 2004-8-23 19:17:42

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短登以后,向自己在加拿大帐户中汇款,或者第二次入境携带现金、汇票,是否算作收入而交税呢?是否第一次登陆的时候就把所有的资产带到加拿大才能避免多交税?请知道的前辈指点一下吧。多谢!

bill li 发表于 2004-8-23 20:14:44

up!

yicong 发表于 2004-8-24 11:58:33

我也遇到此类问题,求好心人帮解答!

ssx 发表于 2004-8-25 23:01:32

我也关心这个问题

FCH 发表于 2004-8-26 05:33:52

发现不少朋友概念没有搞清楚:

1,首先,加拿大政府不会对你现有的资产征税,而是对你的资产增值的部分课税。如果你的股票今天1元,你将来卖掉的时候是3元,你需要对增值的那2元缴税。所以,你登陆的那天,你所有的资产应该有个数额,将来是否缴纳资产增值税是以这天的资产为基数的。

2,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申报个人资产的。我记得是10万元资产以上需要申报,包括全球的资产哦,项目也涵盖现金,房产,股票等。。。

3,具体的填报是在首次填写报税表格时申报的。

如果在这里长住,最好在报税前找专业人士(会计师)咨询一下,花小钱省大钱。

eiki 发表于 2004-8-26 09:52:59

多谢楼上的答复。有几个细节还望指点:

1. 登陆的那天,是否应将所有资产的数额上报给海关?还是在首次填写报税表格时,申报所有资产数额?

2. 申报原有的国内所有资产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例如,在国内还有房子,怎么评估其现有价值,如何申报?

3. 如果在加拿大长住,可以在报税前找专业人士(会计师)咨询一下。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登陆前不搞清楚,登陆以后再去咨询怕来不及了。

希望前辈再次指点。

mingliangliang 发表于 2004-8-26 10:13:10

请FCH帮看一下这样处理对不对:(因我也有EIKI的问题)

EIKI:
你的第1点:登陆的那天,是否应将所有资产的数额上报给海关?
我认为是的。应该这么做。

2. 申报原有的国内所有资产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例如,在国内还有房子,怎么评估其现有价值,如何申报?

我觉得我们报个数字即可,我们估价后写高点,以备日后房子张价。
不需要拿官方的正式的“房产评估”证明吧?

3. 如果在加拿大长住,可以在报税前找专业人士(会计师)咨询一下。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登陆前不搞清楚,登陆以后再去咨询怕来不及了


我也想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懂!FCH的意思是让我们在登陆前就找人咨询明白吗?是找国内这边的还是加那边的?找国内的他懂吗?找那边的如何在走之前操作?

谢谢解答。

eiki 发表于 2004-8-26 21:37:03

举个例子:如果登陆的时候,国内还有部分存款没有带到加拿大。登陆一年以后,为了在加拿大买房子而把国内的这部分存款汇到加拿大。这时,会不会被认为这些汇到加拿大的钱是收入,而被要求交税呢?如何避免这种情况?

星星雨 发表于 2004-8-27 09:53:35

严重关注!!!

蹋雪飞熊 发表于 2004-8-27 10:31:18

"eiki" 据我所知,你发生的这个行为若在登陆后三年(或5年)之内是不要交税的.

eiki 发表于 2004-8-27 14:25:40

谢谢蹋雪飞熊的指点。请问哪里能找到官方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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