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2:31

红楼梦的真故事

周汝昌

先 叙 衷 肠

  这本书很特别,题个什么书名方能表其性质体裁?最初不假思索,冲口而出的,是七个字:《红楼梦的真故事》。我的女儿兼助手听了不大赞成。为什么不赞成?我未曾问,自己“反思”,觉得第一字太多,罗嗦;第二词太死,不灵通,又乏味。比如单说那个“真”字吧,只它就会引来质疑:你这“故事”敢保一定“真”吗?这就要费唇舌了。我又想改用《红楼寻梦》四个字。虽然这个“真”字还可以推敲,但我的本怀确实在此一字上;“真”,从头到尾永远是我寻求的最高目标。若用“寻梦”为题名,那么所“寻”何“梦”?不是别的,仍然是追 索雪芹原著之真,即其本来宗旨与基本精神。

  “追索这伟大的宗旨与精神?你有这种资格与才力吗?”这一问,又把我问得很是惭愧。

  说实在的,我若有此神力,我也早就开笔了,等不到今日今时。那么,为什么既有自知之“明”,却又做此不自揆之事呢?可真是万言难尽的一个话题。为避繁词,姑陈大略——

  现下通行的标准排印本《红楼梦》,封面上署名的款式是“曹雪芹 高鹗 著”。这是个奇怪现象,因为这部名著并非曹、高二人组成了“写作班子”共同执笔写出来的。曹雪芹至少也是有了全部书的草稿,只未及整个儿编定钞清传世——这事实,即由脂砚斋批语中透露的“后半部”“后之三十回”[注一]中的 若干情节、回目、字句,证明雪芹巳有全稿的事实是没有疑问的。八十回钞本形态的本子[注二]至晚在乾隆壬午(二十七年,1762)之际已经流传了。而高鹗等人续作了四十回、拼在书后、伪称“全”本、活字印行乃是乾隆辛亥(五十六年,1791)的事情,两者先后相去已是三十年,雪芹辞世已久,那种署名“曹雪芹 高鹗 著”的做法,岂不是一个很大的怪事?

  从高鹗留下来的诗词文字来看,可知他的思想、气质、手笔、灵智、境界……与曹雪芹都太不相近,那距离有如秦楚、真似胡越之隔阂。如此两个迥异的 头脑心灵,怎么能在文艺上会是“合作”“共生”的关系?此二人者,纵使其执笔写作即在同年同月,那也是拼不到一起,更充不成“整体”与“全本”的。把《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文化荣誉交与谁的名下?岂容颠倒混乱?

  有人总还以为,高鹗续作,也是一番苦心美意,纵使文笔才思不逮原著,也是可谅而无庸苛责的吧——持这种貌似公平的看法的论者时常可见,原因是他们难以料想,高氏续书并非只是一桩“文学活动”,实际是有后台主使的政治秘谋。这事实,清代海内有宋翔凤的传述,海外有俄国卡缅斯基的记载,合着知是乾隆、和珅共同策划、程高等文士炮制、最后由宫内武英殿的四库全书修书处的专设木 活字排印的——亦即官方特许、专卖的新书!

  这就十分清楚:雪芹原稿的后部分被他们秘密抽撤或销毁了——这也正是《四库全书》对待古书秘本的一贯暗施偷运的做法。

  由此即又可知,后采续拼的这四十回,是有意地专为篡改雪芹原文本旨而布置的,它的内涵一切,都是与原著违反的移形换质之物。

  既然如此,凡读《红楼梦》而了解了内幕骗局的当时后世之人,便产生了强烈的愿望:雪芹原著既已不复可见了,那就想知道原著的大致情况,比如重大的情节事故的发生衍变,人物命运的悲欢离合,章法结构的呼应隐显,全书整体的 重新认识与思索感悟……。

  我自己就是怀有这种异常强烈愿望的读者之一员。

  这个愿望,用最简捷的措词来表述,就只两个字:寻真。寻真,可实在是世上最难的事了。

  第一,那个混真、篡真、夺真的假“红楼梦”,积二百年之习惯势力,坚牢顽固地阻碍着寻真的努力,它不肯承认是假,所以竭力反对寻真的一切工作与成果。

  所以,要想寻真,一方面须做正面积极的寻求工作,另方面还得分力耗神地去破除那种维护假而害怕真的积重势力。

  这种情形,有时十分激烈。寻真的艰难,首在于此,一般人也许一时是体会 不到的。

  至于寻真本身的困难,那倒用不着絮絮,因为谁都可以想像,至少能想像到一部分。比如信息的搜索,资料的辨析,根据的证验,纷歧的参互……等等问题不一而足。这还“罢了”,最难的是,即使资料、证据、信息、考订等等都不成问题了,它们的总量却仍然是很有限的,充其量也并不足以供给“复述”(不是复原)原著后部分之所需,空白尚多。

  再者,这些可以据有的证据信息等,一般皆是零碎的鳞爪,亦即个别的,分散的,孤零的,点滴的……。要从这么一些支离破碎的小片段来构想一条首尾毕具的“全龙”,其难为何如,可以不必多说而自明了。

  还不止此。这“全龙”若仅仅是个呆定不动的图画标本,那也许总还可以对对付付地联缀而显示出来。但问题却正在这儿:若想寻真,则那真却须是仿佛前八十回那样是条活龙才行。如若所寻得的只是一些死龙的碎骸或化石,那就连前大半截活的也带累成死的了。这个难点,才是一切难点的总焦聚。

  这也就是有人说雪芹原书根本没办法续,续了也必归失败的道理的真正所在。

  这本小书,鉴于已述的这些难点与自己能力的有限,绝不敢作什么“续书”,但它又不同于“探佚学”的考证论文。这只是想“讲述”八十回后的大概情节故事,而讲述时并不罗列根据来历,推考过程等等之类,只讲述我个人以为较为接 近原著的若干研究成果以及与之相应的“联缀”。因为不联缀组构,就不成其为“故事”(或其片段),而允许联缀组构势必又须允许些微必需而适当的想像——或者可以说成是合乎情理的推衍。事实上,如不这么讲述,也就无法“卒读”。说到这里,就表明了事情的真际:除非一旦雪芹的原著又奇迹般地发现了,那才是真正的“真”——然而若到那时,则又何需乎任何人再费尽精神来寻真呢?所以在原著尚无复现的希望时,我们的努力目标只能是一步一步地走向“近真”的境界,——这也就是“寻”字的真谛了。

  还有一点,雪芹的书的最大特色是一种笼罩整体的诗的表现与诗的境界,没有了这个也就没有了《红楼梦》。与此呼吸相关的又有一个总体理解全书主角宝玉这个人物的内心活动与精神世界的展示,那也该是逐步升级的。我们最欣赏的,其实并不是那些“情节故事”,《红楼梦》并不是侦探或武侠小说,不是靠离奇、惊险或“悬念”等等来吸引人的。只有一大堆“情节”并不能产生《红楼梦》的真魅力。因此,寻真到后来,就必然要寻这种诗的灵魂,诗人的气质与丰神器度——这就又寻到了一切难点的顶巅或核心!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又如何能够胜任 此一至重至大的工程呢?!

  我深深感到,以上所说的困难是巨大的;但我又深深相信,读者一面在耐心期待一位真正的胜任者,一面也不拒绝像本书这样品级的寻真的铺路者的尝试。以上所说的,都是专就本书的“上编”而言的——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故事,下编是论文。论文也可以说是故事的准备或基础,许多重大问题是在论文中考证的,可与故事呼应。因这些文字散见于历年各报刊,读者想看时已感困难,故选择了一部分收在本书的下半部,可供研讨,并求指正。这的确是微薄的献礼,敬请哂纳。

  周汝昌

  甲戌腊月中浣

  于金台红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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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脂批多次提到“后半部”“后回”“后之数十回”,唯“后之三十回”(一本作“后之卅回”)说得最为明确。但此“三十回”之批语,实指原稿仅至七十八回为止而言,故总回数原为78+30=108。雪芹原稿残存的,至七十八回宝玉读《芙蓉诔》毕即无下文,今存世的《蒙古王府本》《戚序本》犹存此一真实面貌。回末一小段以及以下两回书文,皆是为了便于传抄流行而凑成“八十”回整数而由另手后加的,已非雪芹原笔。

  【注二】说雪芹原著“八十回”,是通俗简便的提法,并不精确,已见上条 注文略述。实则其他七十八回中,也实缺第64、六十七两回以及个别小残缺处(今之传本亦皆经另手试为补缀了)。这种情形是雪芹当日写作时曾遭干扰、阻碍、破坏以及生活贫困、居处不稳定种种困难与不幸而造成的,证据已呈现分明。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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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一)一条大脉络:“大老爷”那边的人

  大老爷是贾赦,宝玉的伯父。他住荣国府的东院,与贾母、贾政这边隔断开的,另有大门出入,也称“北院”,是相对于另有南院(内有马棚)而言的。那院里的人,都不怎么样,净是生事生非,好行不义之事。这还罢了,他们对贾母这边嫉妒、怀恨、不平、眼热……

  一府之内,两院之间,暗暗成了敌对,“矛盾”渐趋激化。

  雪芹为此,花费了大量篇幅,重笔设“彩”。

  贾赦一次“说笑话”,讽刺贾母“偏心”。大太太邢夫人深恨凤姐,说她攀高枝儿——只为贾母这边效忠出力,而一点儿也不“照顾”赦、邢这边(凤姐是 贾琏之妻,琏乃赦、邢之子,是借到“西院”来掌家理事的,照“常理”,她该“偏向”着亲公婆赦、邢才“是”……)。

  这么一来,邢夫人身边手下,就有一群奴仆下人,专门“盯”西院,充当“耳报神”,调唆邢夫人生事“出气”!

  可莫轻看了这些“小人”,她们结党营私,害了整个荣国府——包括她们自己!

  这群人,饱食终日,“有”所用心——心专门用在算计别人的身上。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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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善保家的,费婆子,夏婆子,秦显家的

  她们是一党。她们眼黑着这边,天天寻觅什么风吹草动,嘁嘁喳喳,吹向邢夫人的愚昧的软耳朵。

  我刚才说了,有一种七十八回本流传过,书到宝玉祭雯,在池边泣读《芙蓉女儿诔》,便失掉后文了(另有考证为据)。从这种本子来看,书中最末部分所写的一件特大事件——不祥的预兆,即是抄检大观园,那是第七十四回的事了。这件丑事与闹剧,正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已露悲音”“凄凉之雾遍被华林”,关系至为重大。这场剧是谁“导演”的?就是王善保家的,是她挑动了王夫人的惊吓与怒气。

  王善保家的本心是要害她素日不对头的人,兼可立功受赏,博取太太们的青睐。不想出了自己亲戚的丑——她外孙女司棋的私情一案却发露了,而且还断送了晴雯的性命!

  其人之恶,罪在不赦!所以宝玉的诔文中说——

  “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此外还用了许多厉害的字词来咒骂那些“奸谗”“蛊惑”。这在全书中也是特例!这个王善保家的,就是日后挑唆使坏的一员干将,发挥着异样恶毒的作用。王善保家的为何有这么大的“身份地位”?原来她是邢夫人的陪房。陪房者,旧时姑娘出阁,嫁到婆家,一切陌生,要从娘家带过来一位媳妇照料扶持她,包括教导指引家务礼数,种种关系,也是她的“保护者”,因此是姑娘平生中最贴身贴心、得力得用的亲人,故此最得宠信。可知所遇所选陪房为人的良莠,必然严重影响姑娘(俗称嫁后的女儿为姑奶奶者是也)的心性品德。

  王善保家的还掌管着爱财如命的邢大太太的私房财富!此妇为人极不善良。她是个毁家的蠹虫和帮凶,名之为“善保家的”,大概正是反语讽词。有王善保家的这么一个就够坏了,还又添上了一个费婆子,她也是邢夫人的陪房,是她向邢夫人告状(为了搭救她的儿女亲家、在大规园管看门失职被罪的婆子)而让邢当众给了凤姐一场“没脸”而致凤姐羞愤哭泣。你听雪芹怎么“介绍”这位费婆——

  “这费婆子原是邢夫人的陪房,起先也曾兴过时;只因贾母近来不大作兴邢夫人,所以连这边的人也减了威势。凡贾政这边有些体面的人,那边各各皆虎视眈眈。这费婆子常倚老卖老,仗着邢夫人,常吃些酒,嘴里胡骂乱怨的出气。如今贾母庆寿这样大事,干看着人家逞才卖技办事,呼幺喝六的弄手脚,心中早已不自在,指鸡骂狗,闲音闲语的乱闹。……”

  即此可见,这也不是善类,都是滋生祸端之人。

  全书已过七十回了,事情已是瞬息之间便生变故,所谓一步紧似一步。在费婆子身上交代的这些话,总非浮文虚设,处处关联着后文的大端重案。姑且单就费婆的亲家而言,她们深夜吃酒聚赌,园门管理不严,也隐伏下外贼的侵入。这也“罢了”,为什么我又拉上夏、秦二婆呢?

  夏、秦都不属于“大老爷那边”,是荣府西院怡红院春燕之母何妈妈的姐姐,藕官的干娘。但她是迎春房里蝉姐儿的姥姥(外婆),这就沾上了“那边”的关系。此婆也善生事,调唆赵姨娘演闹剧——气得探春要查调唆之人可又查不着她。秦显家的是司棋的婶子,所以虽在园子角门当差,实属“那边”一“党”。她因争管内厨房,嫉恨上柳嫂子。

  这是“知名度”大的。一定还有别的人们。这群人在后半部书中却成了暗中牵动成败大局的重要角色。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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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老爷”这边的侧室

  方才讲过,夏婆子调唆赵姨娘演闹剧的事。赵氏是贾政屋里大丫头收房做了侧室的,生了个儿子,是为贾环。这母子二人,都对宝玉心怀嫉妒,总安坏心要害了宝玉——那么贾环就成了“正支正派”,荣国府的“冠带家私”就都归他了,赵氏也可望成为“正果”夫人了。

  宝玉是个“傻瓜”,不知世上有坏人坏事,这种人极好对付。但无奈有了个王熙凤挡在前头,是宝玉的“护法神”,又精明又厉害,故此她母子最怕熙凤——也最恨她,总想将她除掉。

  这就是赵姨娘请马道婆用魇魔法害凤、宝嫂叔二人的原由,只差一差就送了她们姐儿两个的命!

  贾环呢,别看人小,心眼儿可大,他抓住了金钏投井的事故,在严父面前私陷宝玉,说宝哥哥是“强奸母婢”——这才激怒了贾政,要将宝玉打死。你看这孩子可够多么毒!

  这也“罢了”。谁知他又与邢夫人那边“气味相投”,勾结在一起,共同图谋贾政这边,处心积虑,日有所增,月有所益。

  这就是因何书中总是贾环与贾琮(赦、邢之幼子)同行同坐,形影密切的道理了。

  东院“大老爷”那边一条脉,与西院本身侧室一条脉,两脉通联,合力下手,目标是向熙凤和宝玉开刀,以便取而代之。

  在第七十一回书中,特写“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邢氏已经在公开场合给熙凤以很大的难堪局面——事势昭然若揭了。

  贾赦也被调唆得恨上了自己的儿子贾琏,把他毒打了一顿,打得卧床不起——与贾政打宝玉遥遥辉映。

  这就是我早说过的:大房与二房的磨擦,正室与侧室的矛盾,共同构成了“内祟”,伏下了“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基因——也引致了“外敌”的乘虚进攻。于是荣宁二府遂一败涂地。

  荣宁彻底破败,大观园墟为衰草寒烟,众女儿如残红落水,纷纷纷凋尽。宝玉初到“幻境”,闻警幻仙姑歌曰——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这方是全部《红楼梦》的真正主题。

  所以,我们想要知道八十回后的“后事如何”,必须从这两条大脉络讲起。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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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两条人命——鸳鸯的冤案

  贾府的败亡,是由许多内因外因、远因近因的复杂交织而忽然一下子触引了祸机罪状,遂而钩钩联联,诸事俱发,忽喇喇大厦全倾,不可收拾。这内因,上文“两条大脉络”略述了来龙;这近因,又是何事呢?这是两条人命,正是东院大老爷那边出了大事。

  贾赦要害谁?两条人命之中,一条是个女子。贾赦看上了她,又恨上了她,发誓要弄到手,弄不到就置之于死地。

  此女即是老太太时刻难离的鸳鸯姑娘。

  贾赦是个好色之徒,贪欲无厌足之时。老太太就说他:儿孙一大堆,放着身子不保养,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大是不堪!他不知怎么就看中了鸳鸯,派自己的太太去说媒。鸳鸯以死相抗,并剪了头发表明态度(清代满洲旗人家,妇女剪伤发髻是最不祥、最犯忌的严重抗争行动)。

  贾赦也发了誓:除非你不嫁人,不然者,你到哪里也逃不出我的手心!当然,老太太健在一日,贾赦一日不敢动手,老太太一不在,他就要向鸳鸯下手了。而鸳鸯确实是选择了一死为逃脱灾难的唯一途径。

  贾赦如何逼死鸳鸯,后文再讲。此刻先要补说一个冤案。

  原来就在贾母庆寿之期,本家四姐儿、喜姐二女来住,贾母念及她们家里都是穷的,在这府里怕下人们势利眼给以慢待,特于晚间命人到园里去传达吩咐,众人皆不许有所怠忽。于是鸳鸯自讨差使,顺便也到园里走走。她找到晓翠堂,方见诸位姑娘少奶奶在那儿说笑。传话的使命完毕临出园时,偏偏山石后撞破了司棋与她表哥潘又安的私会。鸳鸯哪里见过此事,弄得又羞又怕,又窘又悔——司棋误以为是她已窥私秘、有意“揭发”的!

  虽然鸳鸯解释劝慰,司棋终是与心不安,因为她的性命名誉、前途一切,都只在鸳鸯一人身上了(为之掩护,还是告发……),对鸳鸯诉了一场至极沉痛的感激嘱托之言,鸳鸯也竭诚地向她保证不会害她。

  不想,王善保家的调唆怂恿,演出了抄检大观园:却把司棋的事暴露了。司棋被逐出园,须受审讯(不是像程、高伪本那样“壮烈”地撞墙而亡了),却株连上了鸳鸯!于是,贾赦、邢氏一党,便咬住鸳鸯,说她与司棋同谋,勾引奸情!须知,在那时候,这是女儿们的最丑最不可恕的罪恶。鸳鸯的冤案,此为一条大款目。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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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老爷”的醋妒与蓄心

  贾赦害鸳鸯,还有一大条款,是说她与琏二爷有不可告人的“关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贾赦要讨鸳鸯,碰了一鼻子灰,惹了一场好大的没趣,因此老羞成怒。他竟然说得出口:“自古嫦娥爱少年”,一定是嫌我老了。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还有琏儿!

  宝玉且不待讲,怎么就疑上了贾琏的呢?

  贾琏是从东院借过来正式掌家的人,凤姐不过是他的“内助”。他掌管财务大权,有一回,钱上卡住了,难关不好度过,想不出办法,遂异想天开,烦鸳鸯偷运老太太的一箱东西去押点银子,以济燃眉,过后缓过手来赎还,人不知鬼不觉。

  这原本是胆大妄为,是犯家法国法的。谁知鸳鸯为人仁厚为怀,乐于助人解困,就答应了。

  当事人自以为很谨密,不会为人知晓。实际上很快就传得连宁府那边都知道了,赦、邢更不待言了。

  对此,书中两处特笔点破,一次是宁府庄头(二地主)乌进孝来送年货,贾珍提起西府那边更困难,贾蓉便说出:那府里真穷了,听说琏叔央烦鸳鸯姑娘偷老太太的东西押当呢!贾珍表示不信到那地步,必是一种计谋遮人眼目。此乃宁府这边的人已经闻传的确证。

  另一处,是写邢夫人向贾琏索钱,贾琏回说眼下正紧得很,匀不出来。邢大太太便揭说:你连老太太的东西都有手段弄出来变钱,独我和你要点儿钱使,你就没有了!

  此乃荣府东院那边早已尽知的确证。

  由此,贾赦才说鸳鸯也看上了贾琏。后来支使贾琏去强买石呆子的珍扇,贾琏没办到,改由贾雨村伤天害理,诬害石呆子,硬夺了扇子,贾琏说了两句不以为然的“顶”话,贾赦便把贾琏毒打一顿,伤重到动不得!这里头暗含着“醋妒”儿子的变态心理。

  所以,鸳鸯已有了两项“奸情”可抓了!只等老太太一归天,他就下手了。鸳鸯是个“家生奴”,即世世代代的法定无脱的家奴,没有任何自主权——她可以向贾母表示自己的决心与意愿,但她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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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说】

  看官,你也许还不知道今日通行的120回程、高伪“全”本的第74回中偷偷地删掉原本《石头记》的二百多字的一大段——这一大段为何要删?正是因为那是凤姐、平儿二人在自己房里谈论鸳鸯那次私允借当(押银子)的事!书已到74回,特在此又一提脉,可知离惨剧已不太远了。而程、高竟悍然删去,其用心何在?大约你已然有所晓悟了吧?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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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怜的柳五儿

  园子里的姑娘们,起先每日吃饭都要跑到前边府里去,一日往返数次,天冷了更不便了。凤姐疼顾她们,建议增设了内厨,派柳嫂主管其事。柳嫂有个女儿,名唤五儿。这位五儿虽是厨役之女,人品却很出色不凡,书中交代得明白:是袭、鸳、平、鹃一流人物。这真是一种极高的评价。

  柳嫂对爱女是十分关切的,要为她找个好去处。人人皆知,在怡红院当差最是求之不得的上等职份,因为宝玉那儿待人最好,并且声言日后将丫头们都放出去——即解除奴籍,可以自主婚配。所以柳嫂心中计议投奔怡红院去。

  正巧柳嫂原在梨香院服役,和小戏子芳官她们关系极好,戏班一散,芳官分到了怡红院。柳嫂就走芳官的门路,向宝玉申求此意。宝玉也已答应了,先让她进来(院里丫头正有缺额待补),然后回明一声,也就完了,并非什么大事。谁知,好事多磨,天不从人意。

  为了柳五儿的事,雪芹实际上是从第五十九回开始伏线,迤迤逦逦,一直写到第六十三回,才暂时停断,以待后叙。

  简单说来,起因还在全书下半部开头,即从第五十五回起,凤姐告病,探春、宝钗代理,其后又偏值宫中丧仪,贾府主奴等皆须入侍(此乃清代内务府旗家制度),家中没了真头脑,百事纷起。雪芹所用的笔墨,都为了写这些家下人的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弊端,失职和违法。于是才引出了一连串的蔷薇硝、茉莉粉、玫瑰露、茯苓霜。

  这些曲曲折折、错综复杂的情节,使人目不暇给——却忘了雪芹的目的在柳五儿身上,她才是个“结穴”的人物,悲剧的主角。

  五儿身体不太好,似乎患有一种内热之症。芳官见宝玉吃剩的玫瑰露,此物珍贵难得,讨了半瓶送给了五儿,服后说觉得很受用;因此芳官又讨了,连瓶给了她。谁知这可惹出了祸端。

  这种珍贵之品,存在王夫人上房,只有亲信人才知其贮藏所在。可是忽然发现失窃了,于是命令管家彻查此案。柳家的露瓶存于厨房,偏偏被与她家吵架的迎春房内司棋手下的小丫头儿给发现了,告了一状。再加上五儿因欲寻芳官,私自入园,恰被查园的撞见。这就难怪大家起了疑心,把五儿当“贼”软禁起来,听候发落。柳家的敌对人等大趁心愿,嘲刺五儿,五儿受此屈辱,病体加重。这都还是“小事”,大事实在后边。

  原来荣府下人中有一个名叫钱槐——解者早认为此乃谐音“奸坏”。他是赵姨娘的亲党,现派为跟从贾环上学得“要员”(身份如同跟宝玉的李贵)。他看中了柳五儿的姿色,发誓要娶她。五儿不愿,她母亲知意,不敢相强,拒绝了钱槐提亲,而且从此回避这小子。也正是因为柳嫂要将玫瑰露分送与内侄治病,五儿以为不妥,柳嫂不听,送去时,偏巧遇上了钱槐,她立即告辞退出。这段公案,并不到此为止。在后半部书中,还有重大后果。

  尽管柳五儿不愿嫁与此人,但钱家却不死心,为达目的,遂萌坏心。他一面抓住玫瑰露、茯苓霜等物事,诬逼柳家,一面又假装好心的义士,表示为之出力解救,以博得柳家的感激。而且,他又烦赵姨娘向贾政耳边吹“风”,诡言谲计,让贾政说了话,将五儿指配钱槐。

  事到这一地步,钱家已然志得意满,只待纳彩迎亲了。柳嫂虽然精明干练,但毕竟是个妇道人家,一不敢违命,二还以为命自上出,很是荣耀,就满口答应了。

  在那时代,姑娘五儿,只有“表意”权,却无自主权。她得知事势真情之后,心下就得打叠真主意了。

  在这儿,我得提醒你一句:赵姨娘在这件事上,一如既往,还是要拿宝玉做文章的,——也忘不了借机报复芳官(她受了芳官一群小戏子的挫辱,恨之入骨)。“唱戏的孩子还学出正经来?尽学了些狐猸子。分宝玉的那个叫芳官的,更坏,每日哄宝玉。她和园里厨子柳家的女儿柳五儿好,如今又要把五儿拉扯到她一块儿去哄宝玉。这五儿也不是个正经的,我见她妖妖调调的,还偷着往园里跑……。依我看,老爷说句话,趁早儿打发了她是要紧的……。”

  这大约就是“枕边风”的主要内容了。贾政一闻此言,焉有不被挑动心事之理,就会“谘询”赵姨娘,如何处置为妙,她就势“推荐”了钱槐,说给他作个家小倒使得,他还没有合宜的亲事。“二老爷”的话一出来,柳五儿遂无选择之余地,她选择了死。

  芳官自然也难久居怡红院。

  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发落众女奴,首先是晴雯,跟着就是芳官。事情昭然可晓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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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关于柳五儿的结局问题,请参阅卷末附记,今不枝蔓。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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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饿不死的野杂种——大司马贾雨村

  贾雨村是个大奸雄,两面派,先是投靠贾府,步步高升,可是一旦贾家势败,他是“投石下井”的忘恩负义的反戈一击者。

  此人有才有识。说他不重要,他是黛玉的业师,又是宝玉的知音赏遇者,第一个辩解宝玉的“来历不小”、“两赋而来”的情痴情种(而非“色鬼淫魔”的俗世歹人)。但他是个利禄薰心的官儿迷,就是宝玉最厌恶的“禄蠹”。他原是从贾政寻的门路,但贾政虽重其才器,却不做坏人坏事,他没“下手处”。于是后来他转向了贾赦,二人“气味相投”,一拍即合。因石呆子不卖给贾赦扇子,他出了毒主意,害了人夺了扇。借此奉承“大老爷”。

  所以,平儿恨得骂他:饿不死的野杂种(是说他假冒与荣府同宗一族),认识了不到十年,惹出了多少事!可见书中未及明叙的坏事,还多得很。坏事当中,有一宗就是霸占古玩的罪行。

  贾雨村为何能对古玩“内行”?原来雪芹一开卷就交代明白了,他有好友京中冷子兴,是古董行的,二人相交甚密,你听雪芹怎么说的?——“雨村最赞这冷子兴是个有作为、大本领的人。这子兴又借雨村斯文之名。故二人说话投机,最相契合。”

  这个“有作为”而且“大本领”的古董商,自然就与雨村结合,狼狈为奸起来。恰好贾赦贪财好色,又迷古董,雨村、子兴就有了“展才”“用武”之地了。说来更巧,冷子兴也不是“外人”,就是王夫人大陪房周瑞家的贵婿。你记得刘姥姥初入荣府后,王夫人顺派周瑞家的分送十二支宫花,她女儿慌张地来找,说女婿冷子兴出了事,“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要遣送原籍去。

  这就表明,冷子兴因贩古董,行为可议,人缘也不佳,在京却有“声名”。他的“作为”“本领”使他做出了惹祸的大事。他又勾结了贾雨村的势力,越发胆大妄为——但结果罪状还是要落在贾赦的名下。

  贾赦上一回强买人家扇子,竟到了手,得了意,以为这算不得一回事,从此胃口大开,他托贾雨村给他物色价值连城的古玩珍宝,雨村就与冷子兴合谋,专讨贾赦的欢心。不想,事情不都象石呆子那样,他们后来一下子撞上了大晦气,动土动到太岁头土去了!

  一个王府失盗的赃物,是件奇珍异宝,他们不知实情,弄到了,让贾赦买下。谁知王府盗案事发,一经追查缉捕;贼犯暴露,却挂上了冷子兴和贾赦。这王府恰好就是上次追索小旦琪官的忠顺王爷,素日已与贾家不睦,今闻失盗宝物竟是为贾赦买去,勃然大怒,于是事情大了,告到朝廷,发落到刑部,致成大狱。贾赦并未亲自去做贼或移赃吞货,但他罪不容恕。表面听起来,一件古玩怎么会比人命更为罪恶严重?不知在清代旗人家,虐待丫环使女致死,乃是常事,那时制度,主子对自己的“家生奴”是有惩处至死的权力的,在早期尤其不算罪状。当然如果钩连上别的政治麻烦,那种人命案也会显示举发,成为罪款之一条的。

  贾赦引发招致了整个荣府的灾祸败亡,正是这样子的情形,完全是当时的历史实况。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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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望家乡 路远山高

  《红楼梦》第八十回,已写及迎春腊尾归宁小住。转年新春,贾府有一天突然巨雷轰顶,一声噩耗传来:元妃娘娘死了!

  元春的暴亡,是书中一大关目,也是一大谜障。她因何而死?又怎样死法的?

  元春自作灯谜已经预兆了:“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平声kan)已化灰!”秦可卿托梦也早告诉了凤姐,眼前又有一件大喜事,犹如锦上添花——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瞬息的繁华。正是运数难逃了。

  书中写的,表面十分富贵荣华,实则只是个清代内务府三旗世家的大势派,物质生活是头等考究的,与皇家贵戚关系是密切的,但政治身份不高,只不过是皇帝“家庭奴仆”而已。这种人家的女儿,按规定须送选宫女,选上了须进宫当差服役,被皇帝看上的,可充侍女侍妾,也按品级递升。贾元春正是这样的少女。她“晋封”了,也不过是一名“贵人”,还够不上妃、嫔的等级,但清宫又有特例,这种类似或将成妃嫔的,都以“主儿”(宫中特称)视之待之。

  不但如此,书中写的贾家,并不真是一个受“万岁爷”宠爱的人家,相反,他家是个政治上的惊弓之鸟。

  且看雪芹那支笔,写太监初传晋封旨命时的情状,就一清二楚了。那日正值贾政寿辰,两府热闹非常。忽传“六宫都太监夏老爷来降旨”——

  一、“吓得”赦、政等人不知是何兆头;

  二、“忙止了戏,撤去酒席……”;

  三、及闻特宣入宫,“只得”连忙更衣入朝;

  四、贾母等閤家人“皆心中惶惶不定”;

  五、不住的使人飞马来往报信;

  六、及赖大回报,“那时贾母正心神不定,在大堂廊下伫立。”

  你看见了?这是何也?清代读者一看便知:这家子一听降旨,就吓慌了,是个“倒霉”的,上边一降旨,没好事!(若得宠走红的人家,一闻降旨宣呼准是喜讯,岂有如此惊惶之理?)

  要知道,这样的“历史罪”人家,女儿即使有幸一时获宠得封,但一朝本人、家里人等出了错,一概是新帐老帐一齐算!

  贾元春之死,原由不是单一肤浅的事。

  在维扬郊外酒肆中,贾雨村先提甄家几个姊妹都是少有的,冷子兴便接言贾府现有三个也都不错:除大小姐因“贤孝才德”,被选人宫作女史去了,其余三位“听得个个不错”。再到第十七回,回目“才选凤藻宫”,又明点这个“才”字——就是“凤藻”的藻,实亦文藻(文采)之义。这告诉我们元春之宠封,本因她文才胜过流辈。但世上的事,总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有才之人,一面会受到赏遇,一面也就招来嫉恨。

  凤姐有一次梦见一位娘娘向她夺锦缎,说这娘娘又不是咱家的(元春)娘娘。这透露了一个消息:元春在宫中已有一个劲敌,在与她争夺地位了。嫉恨必然跟来了谣诼诬谤。谗言日日浸入皇帝的耳中意中。

  宫内的秘事,又常常是与政局势力后台党争联在一起的。嫉恨元春的那一位,她母家的地位权势优于荣府,而且与荣府的敌对势力(如忠顺亲王)是一派同党。元春只是一个出色的才女,她从幼年即教弟弟宝玉识字读书,归省游园,唯一的乐趣是命弟妹们一起题诗咏句,而且自己还作了一篇《大观园赋》——这样的人,不是擅长与人争宠斗智的能手,其日久失利,是必然之势。

  她在宫中,心情复杂而抑郁,也十分担心家里众人不知慎重,一步走错了,引惹祸端——那时的政治罪名,常常是株连六亲,重一重就是灭门的惨局!然而,奇怪!她死时却又不在宫里,那地方离家门已经是“路远山高”了!这却是怎么一回事呢?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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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铁网山打围的事变

  《红楼梦》,照鲁迅先生的理解认识,是一部“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的小说。书中明言“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虽历百年……”,所以书文的内涵,主体是雍正末年、乾隆改元,以至乾隆四、五年间的事(此截至八十回而言)。清代皇族都是强弓硬马的武将,到了“百年”时期,军事战争已非主要功业,但满洲皇室、贵族,仍然要保持习武的传统。怎么习呢?就是以打围(猎)为习练骑射本领的重要方式。

  皇帝每年都要到口外去避暑,去打围。那地点相当于现今的河北省承德及其西北的围场县,距京800里。

  那时的旗人贵家公子,因习于逸乐享受,已经视打围为苦事了。书中第二十 六回,有一段特提铁网山打围的事,看似闲文,却正是伏笔要害。

  那是薛蟠请客,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忽然来了,因久不见,又脸上带有一处青伤,问起缘故,方知就从三月二十八跟他父亲到铁网山打围去了,脸上是让鹰的翅膀划伤的。这贵公子彼时就说:我没法儿,只得去;不然咱们一起聚会多么乐,会自去寻那苦恼去?还又说,此行有一件“不幸中之大幸”,前文还特提与“仇都尉”打架的事。隐隐约约,内藏无限丘壑,大有文章在后面。原来,在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变。

  乾隆四年(1739),皇族内四家老亲王(康熙之子)的本人或子侄,许多人联合密谋,另立了自己的“朝廷”机构,准备推翻乾隆(旧恩怨还是在报复雍正的残杀骨肉),至此暴露,获罪者不计其数。到次年,乾隆又举行“秋狝”,在围场又遇到庄亲王王子的密计,险遭不测,幸被发现,将主犯囚禁后,假装无事,照样行围,以安人心。这种历史事态,曲折地反映入于小说之内。元春的死,正是在她随侍到口外围场期间,事变猝起,她乱中被敌对势力的人员乘机杀害了。这就是“望家乡、路远山高”的真情和痛语。

  这也就是她的簿册判词所说的——“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

  虎兕,语出《论语》,两种力最大的兽,比喻二强相斗。元春死于非命,年方二十[注]。

  元春归省,自己点的四出戏,第二出是《长生殿》,脂砚斋批语也点破了:这出戏暗伏了元春之死。这怎么讲?原来此戏演的是唐明皇、杨贵妃的事迹,杨贵妃正是死在随明皇入蜀逃难的路上,被迫缢死的!

  李义山的名句:“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六军不行,妃子只好以自己的性命解围了。

  这就是元春大小姐的悲剧。

  ~~~~~~~~~~~~~~~~~~~~~~~~~~~~~~~~~~~

  【注】 元春的册子上,画有一张弓,此或谐音“宫”。但另一义即清代宫中有以弓弦缢死后妃的习俗。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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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祸不单行

  贾元春之死,由于政治变故。她并不是一个操纵政治活动的人物,却成了政治牺牲品。但这对荣府来说,无异抽掉了一根主心骨。雪芹再三表白,他的书不敢干涉朝廷政事,但书中的大事又实与政局息息相关;于是他只好运用极其隐约的笔法来逗漏点滴隐现的消息,而不敢一笔正写。尽管如此,书中有两派势力在暗斗,却又分明昭著。

  江南的甄家,派势非凡,不但是贾府的至交,来往亲切,而且另有关系。不知由于何等“罪名”,只听见忽传甄家抄家了!

  抄家在清代是经常使用的办法,既严厉又残酷。顷刻之间,一切财产物事,生活必需,统统不属于己,变成一个赤贫而无告的“阳世阴魂”,谁也不敢慰问解救。其处境之惨,无以复加。然而罪发之时;甄家还有婆子慌张失色地秘至贾府,似乎有所嘱托甚至移寄的东西(在盖造省亲别墅时,贾府是向甄家支取寄存的二万银子的)。

  京中的北静王,与荣府关系不同一般,虽政治身份悬殊,却因他们上辈是“同难同荣”的,亦即患难之交、祸福与共的情谊,连“国礼”都是可以“不讲”的,所以宝玉一个小孩子竟可以往北府里去跑去玩!忠顺王府迷失了小旦蒋玉菡,派官到荣府寻讨,说是宝玉勾引藏匿了他。但是,蒋玉菡初会宝玉,解下汗巾子为赠,那巾子竟是北静王刚刚赠他的!再说,宝玉知道蒋玉菡已在离城二十里的“紫檀堡”置买了房产,隐在那里了。请问,这个宝玉向柳湘莲诉过,他惦着给秦钟修坟,但自己无权无钱,也不能自己随便出门——那么,他会能够为蒋玉菡在城郊二十里外去置办房产吗?原来这一切,就是北静王(一位风流绝世的小王,与宝玉“同类”的人物)一手主办的!

  可知,北静王与忠顺王两府之间的关系,是很紧张而不相通款的了。这一切,都在暗写政局上一直酝酿着巨大深刻的较量与风潮。

  贾府不仅仅是死去了一位已有初步地位的贵人元春,更是在王爷级的斗争漩涡中被裹进去,难以自拔自免。

  还有,贾雨村这条线上也出了大麻烦。

  书中后来已然写明了,贾雨村官运亨通,已升任“大司马”的高位,即兵部尚书,全国最高军事部门的长官了。害死迎春的“中山狼”孙绍祖,也在兵部“待选”,无疑他与雨村日后成了臭味相投的一党。

  清代旗籍,是个军、政、民三者一体的特殊制度,子弟们必须“披甲”当兵服役。书中的贾兰,自幼喜欢骑射,他在园子里就拿小弓箭射鹿玩耍,长大后,自然也就从军作战,也受了贾雨村的提拔重用。他们先立了功,可是最后惹了乱子。

  贾家的事,自从元春卒后,连三并五,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接接 连连的灾难都逼上门来了。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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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太太归天

  贾母已经庆过了八旬大寿。这位老人家体质不错,没有什么大病,有时偶感风寒或饮食肠胃失调,但俱未有别的毛病出现。

  她是个极有教养、精明过人的八旗高级典型式的家庭主妇,老夫人,老封君。她一生十分不幸,丧夫,折子,失孙,嫁到荣府后,五十四年间经历了人所难知的大惊大险(政治事故、朝局变化给她家带来的灾难)。她心之深处隐藏着难言之痛,也时刻担心着不知何时又会有新的祸端忽然自天而降。书中尽写她晚景暮年老人喜欢笑乐之事,这正是以表面来掩盖内心,即借景遣怀,聊以消忧罢了。一般很容易把她看浅了,以为她是个只知寻享乐、听顺耳之言的受愚者,其实错了。可是,她的心绪,确实在勉强排遣中越来越不好了。事情乱子多起来,使她生气不愉快的家庭琐事,不断增加了。她的健康渐不如前了。

  一次,老人贪嘴,又吃了不合宜的菜果之类,又引起了腹泻。这回比往常厉害。请老王太医,其人因故不能来,只得另觅生疏之大夫来诊。这新来之人医道欠精,又不谙悉府里老少的体质病情的历史特点,用药有误。老太太的高龄已禁不起这种折磨,情况日益可忧。

  正在危急中,忽然元春的大事故发生了。若按常规,有不吉之事是不敢向老太太明报的。可是这时候家下已乱。凤姐病着,王夫人本即并没有掌理全家大局的干材,况闻知元春噩耗,悲痛使她更加无力理事。贾母身边,举足重轻的,实际只有鸳鸯一人了。

  邢夫人往常并无真孝心以待老太太,这时却借了机会,表示尽孝,天天来探动静,她是暗盼贾母一死,好来分争遗财遗物的。此时鸳鸯日夜焦劳,忘餐废寝,一力照料老太太的病,邢夫人却开始向她寻衅,歪派鸳鸯的不是。

  鸳鸯是个烈性人,尽知其意,便毫无畏惧,与之抗争。这儿有激烈惊心的场面。

  这已使病榻上的八旬贾母不得安生了,但已无力号令指麾。这一日,忽然邢夫人手下的婆子,又来打着主子的旗号,向鸳鸯逼索东西,鸳鸯斥骂,二人斗口,婆子就说出了宫里的元妃丧命,用以吓唬鸳鸯。

  老太太一下子隔屋听见了这话!

  她一阵惊痛交加,呼吸骤止……。

  等到鸳鸯对付走了婆子,回屋榻前看时,只见老太太的面色大变,人已气绝……。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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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巨变的展开

  俗话说:“墙倒众人推”,又道是,“破鼓乱人捶”。这时的荣国府,家里家外,巨变叠生,府第的支柱一根一根倒下去。往时按兵不动的敌对,投井下石的帮凶,乘机倒戈的两面派,一齐动手进攻了。府墙外有外敌,府墙内又有内祟——这“忽喇喇大厦倾”的危势,不是需要久渐方显,而是立时即判了。贾赦的罪状,一条一款地被人告发了。

  他于贾母亡故之后,私用严刑拷逼,诬陷鸳鸯的“奸”、“盗”之罪,活活害死了她。

  他因强买古董,抄了人的家,逼死了物主。

  他的儿媳王熙凤,受贿三千两,坏人婚姻,致使男女二人自尽身亡。

  她又支使官府,诬害原告张华,并遣人伏击欲置之死地以灭口。

  贾政纵子窝藏王府优伶,纵子“强奸母婢”以致使女投井身亡。

  贾政私修府园,窝藏罪家之女,假作尼装,包庇纵容,伤风败俗。

  一串串真假罪名罪迹,被揭发参奏了。

  当然也就株连上东府,贾珍葬媳,竟敢取用获罪在案的义忠亲王的棺木!这又钩连上尤二姐、尤三姐两条命案……。

  还有,贾家与甄家的戚党关系……。

  还有我们一时弄不清的“罪”,一时并发!

  这就好比说书唱戏常见的:“圣上闻奏,龙颜大怒”,一点儿不假。皇帝命下,抄家拿问!

  上面因提甄家获罪时,已然说过:那时的抄家,实在是严厉可怖、残酷至极的一种政治毒计。清代官档,就记录分明,因抄家,一门妻妾有都上吊自尽的,幼儿竟至于“怖死”!

  荣国府的末局,虽未必即如那般之至极,然其惨境也就不难推知大概了[注]。

  ~~~~~~~~~~~~~~~~~~~~~~~~~~~~~~

  【注】抄家是“扫地出门”,一切东西,纤毫不许擅动,造详册列明,加以封固,听候处置(发落变卖),并非像有些剧本所写的“见东西就砸”,人口也在入官或变卖之列。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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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亡人散各奔腾

  在荣宁未败之先,预感巨变将临的只有秦可卿与王熙凤两位少妇,其余的——特别是男人们无一远虑长筹之人,都只知安富尊荣,每日高乐不足,还要生事。秦可卿临终,警戒凤姐,有云:婶婶,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怎么忘记了古训和那常听说的“树倒猢狲散”那句俗话?

  这句话,原来就是作者雪芹家里祖传的一句亦庄亦谐的老话:他爷爷曹寅在世,正当贵盛繁华之际,就常举此言(源出宋代)以儆示座客和家人。

  到这时,大树已倒,众猢狲们——倚势寄生的,趋炎附势的,赖衣求食的,效忠服役的……,一下子都纷纷散去,避之唯恐不及了。自己家里上上下下,也是如此。刁奴恶仆,勾结外敌,也来一齐趁火打劫。

  小红早就说过: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又说:不过三五年后,就会“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这时,一一应验。

  在此之先,已经有迎春之嫁,晴雯之死,司棋之逐,宝钗之迁,……大观园早非往年盛景,已是一派凄凉寂寞的气息了,接下去的,就是探春的远嫁,黛玉的自沉,袭人的遭遣,小红的配婚,五儿的惨局,惜春的出家,妙玉的落难,……一个接一个,正是第二十三回里象征的——

  落红成阵

  花落水流红

  流水落花春去也

  水流花谢两无情

  也就是秦可卿向熙凤永诀时念的——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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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帆风雨路三千

  “抄家”是俗常的口头话,官书上的文词叫做严“籍没”——即查抄造册登记没收的意思。在贾府真被籍没之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发生,不是一下子直线发展,一泻到底的形势。先说元春死后,姊妹中能有作为、可望暂支危厦的人材,只有探春一个了。有她在,委以实任真权,还能转危为安,救亡收散。可是她也必须离开骨肉家园,远远地别去了。

  探春是朵玫瑰花,又香又艳,只是有刺儿扎手,不好惹。她又是杏花,命中主得贵婿,嫁为某地的王妃,一去无归。

  她离去的时候是清明佳节,送行的在江边上,探春要乘坐一艘大舰远行了,彼此临别都悲怀涕泣。

  这都是怎样—个事由呢?

  原来,她和《二度梅》里的陈杏元有些相似,是一位“和番”之女。

  清代的中国是个极大的帝王之国,历史的条件使大清国拥有毗邻的藩属之邦、区。藩属在政治名义上奉清廷为主国,但各有独立的主权。藩属有的提出向皇家求婚通好,为了邦交,这种求婚都是要应付的。于是,指派哪个皇女去远嫁藩王,便成为一个很伤脑脑筋的难题。

  皇家在百难之中,生出一条秘计:让一个“替身”女冒了宫主、郡主之名,前往应婚就嫁,有愿者予以特恩,赦免相当的过错或负罪,并加表面上的宠锡。但实际上,谁个贵家大臣的爱女,也是万万不忍让她去作“王昭君的,大家都怕这种命运会落到自家头上来。

  这时,荣府败势已显,正在岌岌可危之际,贾政已由内线探知,籍家之祸将不可免,惶急不可终日。忽然出于这个暗暗悬赏寻访愿嫁的旗家少女,而这又不仅仅是个“自愿”的问题可了,还必须少女本人的才貌出众,胆识过人,方堪此任。

  这时,便出来了两位献策的“贵人”:一个是南安王老太妃,一个是北静王嫡妃,她们在贾母寿筵上亲见了贾府内的四位小姐,即薛、林、湘、探。她们建议传唤贾政,授意自择。

  贾政闻命后,—回来计议,——其实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薛、林、史,都是亲戚,不属贾府所主,只有一个,就是三姑娘探春了。

  贾政夫妇,在这种奇特罕有的事件上,一筹莫展,若向探春启齿,生怕不能如愿,反致难题更大。这儿,还有一个赵姨娘,哭哭啼啼,死活不让他“葬送”自己的亲生女!

  谁知,这消息很快传到了秋爽斋,是翠墨从上房大丫头彩云等那儿听来的。探春知后,先是一惊。随即拿定主意,挺身而出,来到父亲面前,陈情说自己愿往。

  贾政闻言,万分意外——又喜又悲,就告诉女儿此去的艰难,处境的不易,以及家人骨肉的难舍之情……,不知如何是好的五内煎熬……。

  探春说,这些,孩儿已思虑再四,才敢出头的。因为,我一走,可换来特恩宽赦,家事可保;我自己虽远嫁不幸,总比抄家之后没入官家给人去做奴婢要强得多。所以我这一去,可望家里外头勉图各保平安,不致大灾大祸。如此,只得请父母暂舍不忍之心,别无他路可走了!

  这就正是所说的“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的十个字的真正内涵,这也就是探春大义超常、舍身救众的“脂粉英雄”之本色!

  她的“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的悲叹情怀,是一般人所不易理解和想像的。

  至于四姑娘惜春,年小性孤,眼见一切变迁,更将世事看破,也怕自己会有没官为奴的危运,见三姐姐一走,她也就毅然决然地自剃了青丝,到一座庙里去了——有人见她穿着一件破旧的僧衣,到人家门前,诵念佛号,化缘乞食。迎春不久也让孙绍祖折磨死了。

  贾府四春,就是这般的“原应叹息”(元迎探惜)!

  至于“三春去后诸芳尽”的诸芳呢?她们一个个的命途惨遇,又是如何?

  当然要待我在下文试述,此刻仍请你再听歌句,道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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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云散 水流

  让我告诉你:你刚才听到的那两句歌词,既是泛辞,又是专指。泛辞不待烦言,专指又为何义呢?

  奥秘就是:上句专指湘云,下旬专指黛玉。

  黛玉后来怎么样了?她是泪尽夭亡了。这已人人皆知,但真情实况,却又是大家未曾想到的——她是和湘云两个“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

  黛玉原是大观园内群芳的代表。所以她单单生在二月十二月,即古时的“花朝”(百花生日),而她作诗喜用“花魂”二字。她死时,是冷月无人,寒塘有鹤的境界。她是生趣已尽,自己投水而亡的。

  她的自沉命尽,正是“飞花逐水流”、“花落水流红”这些诗句所象征、所 预兆的结局归宿。

  当然,花落水流,在自然界表现得一切寻常,并不新奇,但黛玉之死,之水逝花流,却没有那么轻松容易。她是先有一段段的惨痛的经历,而后才决意那么结束的。那可大不同于“自然界”了。正像紫鹃说的:

  ……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

  这就是一大关键。老太太在,嫌忌她的人虽虎视眈眈,常欲伺机而动,却不敢下手。如今老太太真没了!

  第一个要害黛玉的,就是赵姨娘——她害凤姐,害黛玉,目的都是为了害宝玉,因她十分了解:凤是宝玉的保护者(专盯赵的诡计坏心),黛是宝玉的知心人(现今语言,也许就会是“精神支柱”吧?),所以要害宝玉,先得害她两个。赵姨娘往常到探春房里去,要入园的,临回来,顺路的人情,一定要到潇湘馆,问候林姑娘。这一为讨老太太的好,二为暗查宝、黛二人的形迹,搜集“资料”,伺察“隙缝”。她对馆内情形并不生疏。林姑娘体弱声微,多愁善病,一进她那房,满室药香,总有药方、药案,打药、煎药的事物入于银帘鼻观之内。贾府的规矩,家下各般事项,皆有专人分管,不但帐房银库,等等要务,就连配药制丸,也有专司其责的。林姑娘一入府,就问知她常服人参养荣丸,贾母 就吩咐,命管理药剂的贾菖贾菱加配一料,供她服用。

  是后,凡叙及王夫人与黛玉的对话时,总是先问大姑娘近日服药如何?一次是说:服鲍太医的药可好?黛玉答云不大见效,老太太叫还是吃王大夫的药。由此引出宝玉说,这些汤剂丸药都不管用,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替林妹妹配一料丸药,保管治好了……。还说薛大哥哥将此方讨了去,花了上千的银子配了……。

  后来,秋窗风雨,其先一刻宝钗来坐,二人讨论的也还是药的事情。——这还都是她素常病未太重时的情形。

  再往后,她的病可就越来越重了。

  老太太着急了,真的拿出大笔的钱,专给黛玉配药,这个处方用的皆是上等珍贵药味。贾菖贾菱二人受命精心配制。

  谁知,赵姨娘得知此情后,一面愈生嫉忿,一面忽然触动了心机——她想要在药上使心用计,暗害林姑娘。她支使贾环到菖、菱二人处去走串,伺机使坏。贾菖、贾菱素知贾环为人,对他加了警惕,况且规矩是配药处不许闲人来往擅入的。贾环计难得逞,遂向贾政进谗,说菖、菱舞弊,为了赚银子,采买药材时以次代良,以假充真。贾政派管事人伴随大夫去查验药质,监督炮制工序。这时贾环却买通了管事人,将给黛玉的药掉换了——虽非毒剂,却是与她的病情大 大相反的药品。

  黛玉哪里知有此事,将配得的新药珍重服用。可是不但无有转机,反而症候日益加剧。

  此时,偏偏老太太已经抛她而去,宝玉也已因家势牵连,被罪拿问。黛玉悲痛焦虑,无论体力心力,都已难再支撑。

  她自觉生趣生机皆尽,强生不如就死,终于横下一条心,让人扶持到塘边,托言要赏月遣闷,以利病身。

  天上一轮冷月,池内半亩清波。月色也映入了池中,溶合了水光,上下一片寒气,自觉侵肌透骨,已难禁当。

  她想起上次与湘云在此月夜联句的情景,如在目前,她记得十分清楚——“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她流下最后的满脸泪痕,咬咬牙,一翻身投入池中去了!

  湘云呢?此时不再在她身旁——因为已经也被命运播弄,“云散”到他方去了。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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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苦不怨

  中秋联句,有这么几句——

  “……

  宝婺情孤洁,银塘气吐吞。

  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犯斗邀牛女,乘槎待帝孙。

  虚盈轮莫定,晦朔魄空存。

  ……”

  这说的表面上是咏月,实际上却正是宝钗、黛玉、湘云三人即将发生的事故。上面一节讲的,你先明白了,然后再重温那“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方觉得雪芹原著是个精密计划的大整体,结构章法,胸有成竹,笔无泛词。那么,就该听到你追问了:如此一解,那么“宝婺”、“犯斗”、“乘槎”,又都是何事何义呢?

  这就先要理解,雪芹写书,并不是《金瓶梅》里那种妻妾丫环的争风吃醋的俗套,也不同于后世中西小说常见的“矛盾斗争”的那种模式。

  还得再从黛玉讲起。上文所说的,只是药的一层致命之由,但事情还没有那样简单。使黛玉精神上也无力支承的,乃是赵姨娘诬陷她与宝玉有了“不才之事”,散布她二人之间的个“私秘”和“丑闻”。这一莫须有的大罪名,东院邢夫人的一些生事者也正乐于随声附和,加叶添枝。造成了“不由你不信”的形势。那时候的一位小姐,一旦被上了这个恶名声,有口不能辩,只有用生命来洗雪冤屈辱垢。

  但黛玉起先还不能因此即死,是为了宝玉一人。为宝玉的安全与幸福,她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哪怕承担万苦,也甘心情愿,此外皆非所计。

  这是见过雪芹原书的一位批书人所指出的: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是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读此一段痛语,便知黛玉那时处境万难,内心万苦,然而她为知己而牺牲一切,并无一丝一毫的怨尤之意——这也才是“还泪”答报恩情的本心本义。但这种特殊崇高的精神境界与感情升华,已非常人所能想像理解,以至不相信,不“接受”天地间有那样的“有人无己”的性情境界[注]。

  宝玉的不自惜,是他的行径言词越发与世俗难合,越发“乖僻”“疯颠”了,以至时有身蹈危机的趋势,令人担心焦虑了。千方百计为之惜,正是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以保住宝玉的安全。

  所以,黛玉之自沉,不是一个世俗的“活不下去”的浅层次的问题,而她的故事的悲剧品格性质之迥异于所有小说戏本的俗套,正在于此。

  黛玉自葬于寒塘之内,冷月之中,时当秋气生悲,金风萧瑟。她在“两宴大观园”时作诗,单单“菊梦”这个题目属她,其结句是——“醒时(梦醒也)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这是说菊,又兼带自己的“梦醒”,正也是秋景的写照。这儿的“幽怨”,是自尝万苦,无人理解,还被着恶名——这也并不真去计较;所重所求,仍然只在那一个“无限情”上,这情,早已大大超越了世俗争夺的那种所谓的“爱情”。等到宝玉回来,重到潇湘馆,只见“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与往时的“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翠竹的风致)早已是恍如隔世,两种人间了。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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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黛 钗 湘

  今世讲小说的,常有“三部曲”一词,举例的西方之作为多,而不知我们早有“三部曲”,《红楼梦》亦其一也。“红楼三部曲”,就指黛、钗、湘。要讲这,如不明黛玉的万苦不怨,那就无法理解,——自然永远也摆不脱伪续书后四十回的蒙蔽欺骗,总以为那才是“情理”:钗黛争婚,坏人设计,黛玉不幸,临死还喊“宝玉你好——!”

  那真是太低级庸俗的“陈腐旧套”了。

  黛玉的心,自知自己时间已经有限了,一切都不重要,只有千方百计惜其石、惜其人,为其人,助其人,凡有利于其人者,不管于已如何,皆愿为之,皆愿成之。

  因此之故,她已向宝玉掬心建诚,说:我是不行了,你的心,我早尽明,不必多说。但我已不久于世,此乃天意。我去了之后,你必不能独生,那却不是慰我于地下的打算,正是我最痛心的办法。过去有言:你好,我就好。我永记此语。你的为人,必遭世路上的艰难险阻,没有个好帮手,是走不多远的。你如真心慰我,听我的话,和宝姐姐订了亲,她事事能为你思虑照顾周详,是你一生的大福分!你若错想了,怕对不住我,那就还是“白认识了我”,误会了我——还谈什么知己二字?我知道你和宝姐姐成亲之后,都不会忘记我。风前月下,柳夕花朝,你们会提起我们一起在园里的那些情景的……

  她说到此,泪如雨下。

  宝玉已经惊痛得完全木呆了,口中一字也不能吐。

  这一夕密语,宝玉终生难忘。他日后无可如何,终于听从了黛玉的遗言,答应了与宝钗的婚事。

  宝钗也不是个福寿之辈,她不爱妆扮,不喜陈设,住处像个“雪洞”,酒令中念个诗什么的,总没有一句是吉祥的话。“敲断玉钗红烛冷”,“宝钗无日不生尘”,处处预示着不吉的征兆。

  她没有与宝玉白头偕老。第二部曲也是短暂的。

  “白首双星”,另有人在——那应在湘云身上。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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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宝玉在迎嫁、棋逐、雯死……诸女儿已开始散亡之际,便已十分悲戚,不知所措,惆怅良久,回思还是找袭人、黛玉去说话吧,只怕只这三两个还能共存长守。哪知,他料的全然不对。黛玉是不在了,就连袭人安心要跟他一辈子的忠诚者,也没得如愿。

  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可不留,只好歹留着麝月!这个愿望和安排,倒真地实现了。

  麝月确实在钗、玉二人成婚后,还跟着他们夫妇,是园里唯一的一位“故人”了。

  然而,有宝钗为妻、麝月为侍的宝玉,不久却忍心地离开了她俩,独自出家去了!

  这些后话,暂且慢表。单说那叮嘱务必留着麝月的袭人,又往哪里去了呢?有人认为她是背信弃义,毫无品格的轻薄人,不值多论。这又是让俗说伪续给欺蒙了,事情完全不是那样子的。

  原来,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已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

  那时,贾府大势已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

  于是,出现了“抢红”的局面。

  像南安老太妃那样,她目见府中众女,果然个个出色,不知夸哪个的是好。她为了使自家的女儿们得以逃避“和番”,才“推荐”了探春。忠顺王府那边闻风,也就来讨过府里的姑娘。到此,又来催讨,再无可推了——可是已经没人可去充当“赎罪羊”了,贾政、王夫人等愁得寝食难安,一筹莫展。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当此之际,举家失色——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她有家里人,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于是只好来找袭人本人,探她的心意,姑作一试。

  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爷府里去,作妾为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

  袭人临行,阖家以礼相送,痛哭一场!

  袭人到了那边,人家是居心侮辱贾氏,特将她赏与戏子为妻——戏子者,当时是一种“贱民”,一般人(良家、百姓平民)是不肯与之通婚的。

  谁能想到:袭人被赏与了谁?却是小旦琪官,蒋玉菡。

  袭人为了纪念与宝玉的旧情,临别时特将那年的大红血点茜香罗汗巾子系在腰间,及蒋玉菡一见,大吃一惊,问起你这汗巾子从何而来?袭人备述原由,感叹往昔。两人相对,也不胜其欷歔凄惜之情。

  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不想后来宝玉竟又弃家为僧去了。二人听知,愈加伤感,便比先加倍地出力,供养宝钗(与麝月)这位孤独无告的少妇,尽力竭诚,一直到宝钗也不幸早亡。

  他们也不断各处寻访宝玉离家后的踪迹。

黑小子 发表于 2006-12-17 1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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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红和贾芸

  小红本名林红玉,是个奴仆家庭诞生的异样出色的人才,分在了怡红院这好地方当差使,谁知一不能展才,二反受奚落,因此郁郁不舒,奄奄将病。她丢了一块帕子,被贾芸拾着了——那是贾芸要到怡红院看望宝玉(认了“父亲”),在外书房等侯传报时,却碰上了小红(来寻茗烟的)。二人由此各自留下心意。

  小红可以看做是第一个“饯花会”中离去的“闲花落地听无声”者。但她又很幸运,被高眼的凤姐看中了,赏识了她的出色过人的才干。凤姐把她索去了,在手下使唤,从此大观园中少见她的倩影。

  贾芸是个失父的寒家孝子,为人精敏,善于逢迎营干,但人品却是正派高尚的,非同府里的恶赖纨绔子弟。他因管园子种树栽花,也就感念凤姐的恩意;不时去尽礼办事,却无意中发现了小红又到了凤姐这里。

  她们从此又有了见面的机会,还添上了传言办事之间有一些接触的事例。

  小红是前一年四月二十六芒种节饯花会以后由怡红院调到凤姐房的,到次年,凤姐因病休养,请探春代理,但也未完全不管事,还是半在假半负责,重要事务仍少不了经过她和平儿的手。小红来了,在凤、平这么两位人材手下,真是如鱼纵壑,大大长了见识,学了本领,比原先更加伶俐几倍。

  但是书文直到八十回止,再没写小红一字。

  这是何故呢?这正是文章蓄势,表明后面才有更重要的更精彩的笔墨。

  凤姐后来的处境越来越不佳了。她用暗剑害死了尤二姐,并且坏了她怀孕的男胎,这事比任何事都伤了贾琏的感情,寒了贾琏的心——因为那时候最重的一桩事就是子嗣,生儿方能“接续香烟”,宗祀不绝;凤姐的作为,等于断了丈夫的后,这是那时代最不可恕(无人原谅)的严重罪名。贾琏已经在哭送二姐殡葬时明言要给她报仇了。所以凤姐首先失了丈夫的宠,就没了立足之地。老太太一殁,她又失了一大支柱与保障。于是,众敌齐攻,诸罪俱发——当此之际,凤姐本身确曾犯有过失罪款,是事情的一面,罪有应得,意义便浅。在红楼悲剧上讲,事情的另一面才更要紧,即仇者借机起哄,无中生有,夸小为大,诬陷的毒计随之而生。这才是使凤姐处境的困难十倍地增加,而艰于应付和洗解了!她的悲剧性,正在这一点上。

  临到这时,小红的才智仁勇,这才一一地显示出来,她忠诚而义愤、光明而无畏地为凤姐应敌制胜,排难解纷。

  小红应付的,是家内的。家外的呢?这就数着贾芸这个好样儿的了。

  有趣的是,贾芸已戏认为宝玉的“儿子”,而小红恰又被凤姐要认她作“女儿”。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一对。

  凤姐对他们一对人才,十分爱惜,特别加恩施惠,并且也玉成了二人的姻缘大事。凤姐日后落难了,墙倒众人推之际,却唯有红、芸夫妇是她的大得力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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