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格1. 永久居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主申请人填;
2.表1(Schedule 1)- 主申请人及18岁以上的副申请人填;
3.家属表(Additional Family Information)-主申请人及18岁以上的副申请人填;
4.配偶/未婚夫妻问卷-适用时;
5.授权书(IMM5476)-用代理时,主申请人填;
6.表格的地址栏用中英文填写,并写明邮编。
二、身份证明
1.主、副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2.主、副申请人的户口;
3.结婚公证、离婚公证、前配偶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适用时);
4.如是未婚夫妻,请提供相应的证据。
三、子女的文件
1. 提供孩子抚养权的文件;
2.如是收养提供收养文件;
3.22岁或以上的随行子女提供自22岁以前一直就学的证明(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学历、学位、成绩单身先士等)或由于健康原因,提供医院证明。
四、旅行文件及护照
1.主副申请人的护照带像片页的复印件;
2.如所在地不是公民国,提供签证的相关页。
五、与担保人关系的证明
1.如是父母担保提供出生公证;
2. 如是配偶或未婚夫妻担保,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场面的照片,婚纱照,往来信函,电话单,对方来看你时的机票、登机牌,显示出入境记录的护照页复印件,及其它有利的证明;
3.如是未婚夫妻,提供申请前维系这种关系已婚超过12个月的证据,相识及交往过程的详细介绍,两名证明人证明你们的关系是真实的和持续性的,并将其证明进行公证。
六、18岁以上申请人的无犯罪公证,如在其它国家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那个国家的无罪证明原件
七、主、副申请人的体检记录, 体检时带附件D表及5张照片、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八、像片:主副申请人每人5张近期照片,背景为纯白色的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将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里,寄给担保人,由担保人将双方材料整合后递CIC-Missisauga。
回复: 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申请文件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凡是年满19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必须居住于加拿大的,均有资格担保其近亲移民加拿大。而且必须根据1997年5月1日所公布的一些规定来申请他的近亲移民加拿大。规定如下:资助人或共同资助人必须签署一份保证书,资助人保证照顾其亲人生活基本所需至少3年,并保证受资助的亲人在3年内不会支领社会福利金。
资助人及被资助人必须签署一份资助协议书,代表资助人与被资助人之间的一种协议。资助人承诺提供被资助亲人的基本所需10年,而受资助的亲人则承诺自己会尽自己所能供给自己与其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
资助人及共同资助人最低收入必须符合加各个地区的最低收入标准规定(根据地区人口,及家庭成员人数而定)。此收入必须是在签署资助保证前12个月内,在加的净收入。
如有违反以上基本规定而未履行担保义务,则该人没有资格再做任何资助,包括对其配偶及小孩的资助。对最低收入标准的规定不适用配偶及小孩。收入标准的界定,纳税单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明。每年准时纳税将会对成功移民加拿大起相当关键的作用。目前家庭团聚类申请,配偶需6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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