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一夜
林戈一
张建强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屋里吃完泡面,打开电脑,准备上网。他说:出来喝酒吧,我们这里一大帮人呢,别一个人在家闷着。
我说好,穿上外套就出了门。心里想,渥太华虽然整个就一大乡场,但有个多年的朋友在一起还是不错的,至少周末的夜晚,有人会叫你一起去喝酒。
自打三个月前跟洪菱离婚以来,霉运就缠上了我,诸事不顺,丢钱包,车被撬,脚被扭伤,股市被套,我一样都没拉下,可惜没听说过什么十大霉人评选活动,要不然我也有机会在我而立之年出名一把。
出门的时候,在门口换鞋,看着镜子里自己一张青惨的脸,满脸刮不干净的胡荏子和脸上晦暗的表情,情绪先就沮丧起来,觉得不爽这两个字就刻在我脸上,与我如影随形。这种情况下,所有的人都会绕道行走,除了张建强。
酒精可以驱逐衰运么,我打定主意来个无醉不归。
二
张建强是我大学里睡在上铺的兄弟,不过只念了两年就跟着家里移民来了加拿大,然后不断地向大洋彼岸的我挤眉弄眼,让我也过来。
我开始还死守着骨气,要做咱自己领土的一等公民,后来架不住他的再三利诱和洪菱的软磨硬缠,终于打着远离腐败的旗号来大洋的彼岸开始插队。
我万万没想到,我插队的生活尚自摇摇晃晃不见起色,婚姻就先被别人插了足,洪菱是适应在这里生活的吧,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在这里找到了她的第二春,跟她打工的店里的那个鬼佬干柴烈火,瞬间燎原。然后要跟我离婚。
离就离吧,说真的,跟洪菱走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缘份还剩了多少,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吃饭的时候摆两个碗,习惯了出门的时候向别人介绍说这是我太太,至于其它的,我想不起来有多重要。
不知道是不是我有些变态,对她跟那个鬼佬的相好,除了对头上那顶不请自来的帽子的颜色的极端憎恨与愤怒外,私下里我还是挺好奇的,洪菱每次和我做那事的时候都一付深恶痛绝的施舍表情,搞得我也兴致全无,三两下就败下阵来。那个鬼佬要对付洪菱,怕是需要费些周章吧。
三
周末的酒吧里人很多,不过我还是一眼就找到了张建强他们,在靠墙的角落里坐了十来个人,大部分都是他们排球队的朋友和家属,点头打个招呼,开始唤酒喝。
在国内的时候,提到喝酒就怕,怕别人灌酒,来这里倒好,和张建强一起参加过几次聚会,发现喝酒的时候,大家都是争先恐后,千方百计地灌自己,朋友相聚,也是聚在一起,各买各的单,喝多喝少全由自己的喜好和腰包作主。少了最后付钱时,争着付款的虚假和尴尬。
我要了一匝黑啤,坐下来跟大家举杯示意,开始喝。这时候坐在我对面的楚帆说,这么多人,不如玩个游戏当酒令吧,活跃一下气氛。
大家纷纷同意,议论之下,他们说玩“海盗船长”,游戏说来简单,就是发起者随便指在座的一个人,喊一声海盗,那个人马上得指另一个人,喊船长,被唤作船长的人立马把手做出一个望远镜的样子,伸伸缩缩地,同时嘴里还会喊出号子:嘿咻嘿咻,而船长左右的人就分左右作出划桨的样子,嘴里也喊:嘿咻嘿咻,与船长保持一致。游戏要求各人反应要快,而且动作的形式与方向都不能出错,如果没错,船长就作为发起者,指另外的人喊海盗,开始下一轮。
我这人从小就小脑不发达,经常左右不分,记得小学里最怕老师叫我上黑板前去答题,在众目睽睽中,我走上讲台的姿势80%以上是用同边顺的步子,极有喜剧效果,往往题回答得对不对已经不重要,重要的结果是全班同学男生前仰后合,女生花枝乱颤。
所以想都不用想,游戏中很快我就被逮住了,认罚,罚讲笑话。我先讲了一个:
国内的社交比较喜欢称头衔,比如搞技术的人,多半是XX工,搞管理的会是XX经理,搞行政的会是XX处长等,我以前工作的单位上有一个技术员,和他一起出过几次差,在介绍时,他总是抢先地说:我是技术员,叫我的名字就好了,开始我还犯糊涂,有一天终于醒悟过来,他姓姬,最怕人家叫他姬工,甚至老姬,小姬都不合适。
讲完之后,大家都笑,张建强过来攀着我的肩,对大家说,我这个哥们,在当年可是出名的才子,雅俗共赏,风花雪月的句子倒背如流,够级的段子也是张口就来。
楚帆在对面就嚷嚷开了,林戈,来一个够级的吧,让大家开开眼。
有女士在呢,怕不好吧
没什么关系,都是成年人了。
我环顾了一下,看到大家都一付泰然自若的表情,没有谁显得特别的神情。这也是加拿大的风格之一:多元文化让你有机会大开眼界,见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最后培养出人们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镇定,这也让我喜欢。
还记得八十年代初,在国内的街上看到一两个外国人,那叫一个轰动啊,街上的行人,道行深的立在当地行注目礼,道行浅的就跟在老外的身后,一路保驾护航,很快在街上摆出一个慧星的造型,而这里,白的,黑的,黄的,胖的,瘦的,匀称的,美的,丑的,残缺的,都相安无事地在同一片天空下和土地上共存。
讲就讲罗,趁着三分酒意,我开始讲一个黄段子,并借助着手势,把男人某个器官的变化演示得惟妙惟肖,全场爆棚一样轰笑起来,我也跟着扯拉嘴角,心里却忽然觉得无聊,古人曾说世皆浊而我独清,我现在却是世皆浊而我亦浊,身子浊了,偏又在心底里存着一丝侥幸,侥幸着能撞大运一样在满盘污泥中发现一点清。
傻笑中,我转头,就看到了她,不知她什么时候来的,正坐在张建强的旁边。
回复: 小说: 一夜
好看!回复: 小说: 一夜
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爱而性.回复: 小说: 一夜
这是谁写的小说?:-P回复: 小说: 一夜
快点写出下文来回复: 小说: 一夜
易水寒四
走到酒吧的时候,只有张建强看到了我,探身跟我挥手打招呼,其余的人都在听那个男子讲故事。那是一个极其下流的笑话,但是所有的人都听得入神,脸上的刺激与兴奋呼之欲出。看来黄色,发展到一定层次,真的也能成为一种文化啊。
黄段子多是由国内流传过来的,据说最早的发源地是政府部门,因为那里:讲真话领导不高兴,讲假话群众不高兴,讲黄话大家都高兴。于是逢有工作聚会,大家一个赛一个地出尽八宝,让黄河水泛滥,这样利于制造一种亲密无间,和谐快乐的假象,哪怕私下里其实怨仇三代,不共带天。东风劲吹,现在在渥太华的弹丸之地,黄色时尚也一统江湖,成为聚会里众星捧月的至尊,人心所向的热点。
比如现在,听着那个笑话,人人都是一付求知若渴的表情,半张着嘴,等着故事的高潮部分,反是那个讲故事的人,虽然也在笑着,眸子里却没有笑意,神情落拓,语速平淡而缓慢,低垂着眼睑,遮不住眼神里的疲倦与落寞,那种眼神,属于清冷的中宵庭月,属于苍茫的寒江孤舟,与这里的灯红酒绿与衣香鬓影,是如此地格格不入,这个场面很有趣,我端着酒杯,含笑看他的表演。
轰堂大笑中,他抬起头来,与我的眼睛对视,那一刹那间,我看到他眼中有火花闪过,虽然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但没有逃过我的眼睛,对于男人的这种眼光,我早已熟视无睹,不过张建强给我们介绍时,我还是给了他初识的最高待遇:点头对视微笑说你好,并伸手与他相握。
五
离婚之于我,是惨痛的经历,也是浴血后的涅磐。我坚持认为,第一次婚姻是小女孩过家家的游戏,输掉了那场游戏,我才蜕变成为女人,有了认识男人的机会,有了生活的能力。
从前,遇到初识的异性,我会面泛潮红,不自然地打招呼。而现在,我已从实践中总结出一套战术,将男人分作ABC三等,并可以在一瞥之下,将对方划等归类,对号入座,然后区别对待,这种方法屡试不爽,我已用得得心应手。
对于气质猥琐的A类男人,我一般是含笑说你好,但是眼睛却漫不经心地瞟着别处,不给对方进一步套瓷的机会,对于平庸正派的B类男人,我同样是点头微笑说你好,但眼睛会与对方平视,给予对方最起码的尊重,而对于看上去有意思的C类男人,我会主动伸手与他们相握,以便从肌肤的相触中得到更多的信息。
那个男子叫林戈,他的手细长干净,指甲剪得很短,指节有些突出,相书上说这样的手不行大富大贵的运,但心灵手巧,踏实能干。与我相握的时候,我感到他在微微用力,那是一种示好,但是力道恰到好处,并不让我反感,而且稍稍的相持之后,他立即松了开去,没有软绵绵的拖泥带水,应该是个张驰有度,懂得收放的男人,这也和我的口味,我唇边的笑意更浓了一些。
六
玩的那个海盗船长的游戏,我不太熟,所以很快就轮到我讲故事,我沉吟间,想起今晨看的书,就搬了个现成:
话说有个宰相新装了庭院,正在携眷赏玩,忽然发现一处比较空旷,于是决定增加一座屏风,在屏风颜色的选择上,大家发生了争执,最后一个小厮说:家里有一匹库存的杏黄色绸缎,用在此处简直天衣无缝,一试之下,果然完美,大家正在啧啧称赞,忽报皇上微服到此,迎驾至庭院,皇上一眼瞟见黄色的屏风,龙颜大怒,哼了一声,拂手而去。
宰相诚惶诚恐之余,回头骂小厮:都是你,好端端的,扯什么黄缎(段)子
林戈先笑,笑意是从眼睛开始的,带着一些憨厚,一些狡黠,酒吧从来就不是灯火辉煌的场所,但即便是昏暗中我也能看到他眼里的亮光,几秒钟之后,满桌的人都回过神来,转头指着林戈狂笑,这时他也眯缝起眼,换一种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叫一声得罪,遥遥向他举杯,陪他将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后来的记忆就有些模糊了,我的酒量一向不稳定,好的时候呼朋引伴,有千盅不倒的雄风,不行的时候,两杯啤酒就现场直播,声泪俱下地吐得一塌糊涂。今天的情况应该是后者,没吐,但身子轻飘,脚步虚浮,据称这是喝酒的最高境界:好而未倒。
不过后来我是提前离开的,原因是和座中的一个女孩子口角了几句,我已经很久不和人争执了,那天的例外是因为酒后定力不够吧。从洗手间回座,刚好听到我的名字,很清晰的从她口中传出来:那个女人有什么好,不过是个离了婚的破鞋……。
满座愕然中,我慢慢坐了下去,看着那个女孩子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的脸,微微一笑说:刚才接到我好朋友的电话,把新买的外套送人了,只因为家里的保姆由衷地喜欢,在她看来,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没有道理欣赏水平会一致。你呢,你就像这桌上的餐巾纸,可能是干净的,但是粗砺而没韧性,我是断断不配使用的。我伸出两根指头,掂起纸盒中的一张餐纸,扔到面前的盘中,然后把余下的半杯残酒倒了进去,没有再看那个女孩子第二眼,我转头向张建强他们告别离席。
回复: 小说: 一夜
哇!好看!!!回复: 小说: 一夜
这篇文章应该不是LZ在另一个帖子里提到的“烂尾楼”吧!希望快点出下文!回复: 小说: 一夜
有意思、『支持』
回复: 小说: 一夜
这是原创小说么『Canada-Flag』回复: 小说: 一夜
一夜 注定让大家牵挂好多夜了!:-)回复: 小说: 一夜
好看!吸引!回复: 小说: 一夜
七那个女子的名字叫易水寒,好听而刚烈的名字,可能用她名字作话资的情形太多,她快人快语地说:她父亲给她取名时,确实套用了那句名言,不过她喜欢别人叫她小易,她的老外同事也都叫她小易。
小易走的时候,情绪很不稳定,甚至搭在椅背上的外套都没顾上拿,张建强把她的外套丢给我,示意我去送送,我立马追了出去。
深秋在渥太华是个让人伤感的季节,那些明黄绯红的枫叶在泣血的绝唱之后,纷纷萎落,往往昨天还是一树摇红的浓艳,今天就成了枯枝纵横的凄凉,景致变化之快,让人瞪目结舌之余,兴起世事无常的感慨。
小易的背影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一下下敲打着深浓的夜色。她边走边拔下了头上的发卡,满头秀发波浪般倾泄而下,柔顺地贴着她的腰身,并随着她的脚步,轻轻地晃动。夜风如淘气的孩子,撩动她黑色裙裾的下摆,让她白晳而秀美的小腿若隐若现,更增-------性感,是的,不知为什么我脑袋里一下就冒出了这个词。
她疾步走了好一会,瑟缩起来,双手抱肩,茫然地回头张望。我微笑上前,递过她的外套。
“我找不到我的车了。”她的口气有些无助。
“我送你回去吧,你这样子,也不象能独自回去。”
“回去么?我还想再喝呢。”
“这个”,我沉吟了一会,突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去我那里喝吧,正好我那里有几瓶好酒。” 说完,我有些吃惊,搬进那个小小的一居室以来,除了张建强,我从未邀请过别人去我的小窝,今天却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子抛出了橄榄枝,对方会不会觉得唐突呢?
小易的眼睛亮了一下,抬头看我,嘴角似笑非笑地一动,反问:去你那儿?
我心里有些打鼓,吃吃地道:这个,这个,我怕我们两个都喝多了没法开车,酒吧里多人声嘈杂,公园里又太冷……”。
小易唇边的笑意更多了一些,她打断了我:好吧,去你家。
八
我的客厅里只有一个双座的沙发,我没来得及拿凳子,小易已经坐在了地毯上,身子蜷起来,斜靠着沙发。
喝什么呢?我问
你有什么酒?
有啤酒,有红酒,有威士忌,也有国内带来的汾酒,五粮液,茅台和女儿红,我打开柜门,一一报着库存。
你有女儿红?小易的声音带了惊喜。
有,是今年夏天张建强回国给我带的,是喝这个么?
嗯,小易点头,也没有多话。
我拿了我通常喝的Keith啤酒,走到她身边坐下,两个人碰碰杯,自喝自的酒。
半晌
小易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我今天晚上对那个女孩,是不是过份了一点?
我没吭声。
小易也不像是要我的回答,自顾自地接了下去:她对我是有怨恨的吧,她以前的男朋友我认识,见了我之后,就没和她来往了。
我还是沉默。
小易也默然了一会,然后“扑哧”一下笑出来:我也真是的,和小丫头生气,这个世界本就如此: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她喜欢的东西,我避之惟恐不及,不想结果仍惹来祸端,不过伤她非我所愿,下不为例吧。
然后她抬起头来,换上笑盈盈的表情,对我说:才子,我 们来猜拳比酒如何?
小易说才子的时候,故意加重了语气,转了几个弯,带着一丝忍俊不禁的笑意,我也赧然失笑,回看了她一眼。
她的脸许是酒后吧,白晳中泛着桃红,有一种妖艳的美,头发散而不乱,一绺染成黄色的卷发垂下来,半掩着她的眉,在那娟秀的柳眉之下,是她半盍的眼,此刻那双眼正看着我,媚眼如丝,流光溢彩,像是要滴出水来。
我的心跳加快,嘴唇也有些发干,涩声道:玩那些我从来不在行,不如直接输给你好了。
划石头剪子布而已,最简单的游戏,输了的可以选择喝酒,或是讲笑话,她坚持。
于是我陪她猜拳,猜到桌上的啤酒酒瓶越来越多,黄酒酒瓶也越来越轻。最后两个人都有些口齿不清了,小易说:这一局我们算扯平,下面我们用脚来划。
顺着她的话,我看向她的脚,她的脚玲珑秀气,足弓很高,细细的血管藏在泛着晕红的皮肤下,像是一朵隐隐的花。脚趾头也是细长的,脚甲圆整平滑,如同珠贝,涂着紫色的蔻丹,随着她的脚轻轻摇晃,晃得我眼前一片模糊。
我伸出手去,握住她的足踝,笑道:不要晃了,头都晕了。
她的身子僵了一僵,我残余的意识让我松开了手,说对不起。
话音刚落,她的身子已经缠了上来,紧紧地裹住了我。
回复: 小说: 一夜
九(右)怀里的那个身体柔软无力,却带着不可抗拒的灼热,从我的四肢百骸滚过,沟动我满腔欲火,在体内熊熊燃烧。我抱起她,踉踉跄跄地走向卧室,在短短的不到十步的距离中,我们两个,像两头扭打的野兽,一声不吭却互相默契地除去衣衫。
灯光幽暗,眼波流转,我的心跳似擂鼓,一声声催我向前,我的身体早已跃马横刀,强弓满弦,这时候再没有犹豫,一下子进入了她,她轻轻一震,全身紧了一下,然后又放松开来,双手沟住 了我,身子用力地后弯,来承接着我的契入,然后配合着我的节律,给我相应的应和。
激情燃烧中,我感觉自己成了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在广褒的原野上奔驰,鬃毛向后高高地扬起,是胜利的旗帜;我又觉得自己是冲浪的健儿,在每一个迎面扑来的浪尖上屹立,水花飞溅,是雷动的凯歌;与此同时,身下女子断续的呻吟仿佛巫师的咒语,一声声刺激着我的神智,让我幻觉自己无比强大,可以让天地尊我为王,也可以让这种强大持续到永远。到最后,我和她同时呼喊起来,相拥在一起,全身痉挛,在极乐中魂魄飞散。
在入睡之前,我搂紧了怀中的女人,突然有了一种冲动,想这样搂着她一辈子。
十(右)、易水寒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放亮了,阳光透过浅蓝色的落地窗帘射了进来,屋里是蓝色滤过后柔和的光明,房间里的一切不是我熟悉的景致,身边也没有我最爱的那只棕色的大抱熊憨憨,有的只是,只是,一个仍在熟睡的男人。
一个男人!我偏过头去看他,看他中分的黑发,浓密的眉,英挺的鼻子,以及微微开启的嘴,昨天晚上的情节一点点地回忆起来,我是喝多了吧,但即便是喝多,我也知道自己有过的怎样一个销魂之夜。这个叫做林戈的男子,是一个绝佳的性伴侣,温柔而又无比坚定地进入我,领着我翻山越岭,把一个接着一个扑面而来的山峰都踩在脚下,事后,他眼睛都睁不开了,居然还记得一下下地抚摸我的背,让我安静地入睡。
想到这里,背上又泛起了被人抚摸着的感觉,温暖的带着一丝酥麻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小米的话了,她说:“人的肌肤都是有灵性的,对抚摸与亲昵,有本能的反应与记忆,如果长时间不关注,就会患上不同程度的饥渴症。”我以前笑她胡说,现在想来她的话也是有道理的,我大概也属于中度患者之一吧。
小米是我同母异父的妹妹,小我六岁,现在多大念书。
十一(右)
我翻身下床,去洗手间收拾自己,这个男人的洗手间同整个房间一样,东西简单,有一些些的凌乱,却很干净。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但不苛求细节,讲究实用。我一边飞快洗脸,盘头,描眉,画眼,一边心里判断着。
出门来时,他已经醒了,躺在床上看着我的行动。
“这会就走么?” 声音里带着尚余睡意的鼻音
“嗯”
“我起来去送你吧”
“不用了,我已经给蓝鸟公司打了电话,5分钟后计程车在楼下等我”
“这么快就走么?还想请你吃饭呢。”
我转过身去看着他,看他认真而坚持的表情,慢慢在嘴上浮现出一个微笑,
“再见”,我轻轻地说,然后拉开门往外走。
走出门的时候,听见他在屋里很大声地说
“我会去找你的!”
(第一章完)
回复: 小说: 一夜
吸引,好看回复: 小说: 一夜
这是有亭写的么;-)回复: 小说: 一夜
momo 还没有搞清楚吗?:-P回复: 小说: 一夜
重庆总是出小说家么;-)回复: 小说: 一夜
太精彩了,好看,还有下文吗?期待中...偶是你忠实的读者!『支持』 『崇拜』回复: 小说: 一夜
中断了这么久,怎么没有人来催LZ接下去写啊?是不是小说的悬念已经解开了?大家阅读的兴趣已经已经被激起又被宣泄掉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