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 发表于 2006-1-17 02:10:49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

根据六十小时工作法,雇主和雇员在签订书面协议後,雇员每周工作时间可以到六十小时,休假则可以以天为单位计算,每周工作时间可以根据两周平均计算,从而导致雇员无法得到加班工作补贴。
在此之前,安省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最多为四十八小时,而雇主若想要雇员工作更长时间,则必须请劳工部审批。
虽然史托维尔坚称,在四十八至六十小时之间工作时间属於自愿性质,但批评人士称,他可能过於天真,竟想不到雇主会施加压力,逼使雇员在一些周工作六十个小时,或将这作为雇佣条件。
史托维尔表示,劳工部已经新聘任了二十名监查人员,以确保法律不被滥用。当有人指出新移民面对雇主往往毫无抗争之力时,史托维尔答道,的确有不良雇主,但好雇主更多。

天梭 发表于 2006-1-18 00:19:47

回复: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

60hr/week, 残酷!

nonali 发表于 2006-8-15 16:33:26

回复: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

Post by tissot;325226
60hr/week, 残酷!

ding

cklvcr 发表于 2006-9-21 09:57:13

回复: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

『大汗』

斑斑女 发表于 2006-11-25 20:39:33

回复: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

叫我们当包身工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每周工作60小时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