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 发表于 2006-1-15 16:33:19

有限公司的利与弊

有限公司的利与弊

  很多人做生意都是用有限公司的形式,但你可知道它的利与弊吗?
成立有限公司当然需要费用,最起码的是政府所收的费用。如果非专业人士代为成立的话,可能会有错漏,造成日後的麻烦。如果聘请专业人士帮助的话,以现时的法例,能合法代理成立公司的专业人士就是律师。
除了成立公司的费用外,每一年公司都要在各省公司注册处办理年报的手续,否则公司的法律地位将会被取消。此年报与每年的报税不同,前者乃是用来保持公司的合法地位。
除了成立公司与及每年年报的费用外,公司还须每年报公司税,这就是说,除了个人报入息税之外,还须另外申报公司的利得税。如果聘请专业人士帮助的话,则要花上一些会计师费。总括来说,以有限公司名义做生意,在手续上所花的时间和金钱都比较多。
相反地,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来做生意却有许多优点。首先,除了另附加私人担保的合约,欠政府的款项与欠工人工资等等之外,一般来说,有限公司就是有限的责任,如果公司生意不景,资金周转不灵,极其量就是把公司所拥有的财产变卖,按优先次序与及按比例分给债主,公司股东毋须负私人的责任。
此外,有限公司在税务上有很多优惠。例如,小型加国公司在头二十万的盈利中有较低优惠税率。此外,公司向股东分红亦可获税务的优惠。
透过不同形式的股份与及多过一位的股东,公司的收入可以分散来报税。如果某一年个人收入已经颇高的话,股东可选择少从公司中支薪或分红,留待个入收入较少的年日才多从公司支薪或分红。总言之,用公司形式做生意可享受有限责任及税务上的优惠。
希望各读者平衡有限公司的利与弊来决定是否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来做生意,在决定之前,当然最好先请教专业人士以免日後改变形式时,可能浪费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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