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 发表于 2006-1-15 16:31:56

有限公司合伙及独资比较

有限公司合伙及独资比较

  有限公司有许多好处。首先,公司只承担有限度的责任风险,通常是相等於注册资本。如果公司由众多股东(Shareholders)集资而成,举例每人斥资一千元,那么各股东承受的最大风险只是损失了投入的一千元而已。就算公司营运失败,负债累累,其债务亦不会上身。
其次,有限公司较合伙人和独立公司的好处是公司的持续性。独立公司的拥用人一旦去世,其公司便即时法定出售(Deem Disposition),公司的营运便中断,要待家人解决了遗产继承,缴付有关税项之後才能重新开业。合伙人公司亦是同样的原理。
有限公司的第三个好处是可以自由转让拥有权。假如你持有某某公司的股份,无论此公司是上市公司或是非上市公司,只要有买家,你就可以出售兑现。而合伙人公司就不会这么方便,要经你的合伙人(Partner)同意才能退股。
另外,有限公司经营生意的规模、借贷的条件都相对地优越些。它可以靠发行新股、债券等形式吸纳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而通常这类吸纳资金的条件都较银行借贷为好,成本较低。
从税务角度考虑,有限公司的税率较个人入息税为低,约百分之三十五,如果是小型生意则利益更大,约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以卑诗省为例,个人入息税高达百分之五十四,相比之下,就更觉得成立有限公司的好处。这类的例子以律师、会计师、医生事务所为甚。 从法律的角度看,股东认为公司管理层违法,可以起诉公司;反过来,公司亦有权起诉股东,因为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实体。但如果是合伙人公司,其中的合伙一方是不能起诉公司的,因为自己是公司的成员,无疑是自己起诉自己,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
从管理的角度看,有限公司可以把公司股份持有人与管理人分开,即引入专业人士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公司地位和盈利能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工皇帝」一族。
好了,说了这么多有限公司的优越性,是不是你的生意就适宜以有限公司的形式进行呢?未必。主要是看你的生意涉及的责任、潜在风险、资金来源,准备独立经营或是合作经营等因素。 有限公司亦有诸多不利因素:首先是成本较高。如成立注册费、月结、年结、核数等专业费用,如果你以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方式进行,这类专业费用可节省大半。
另外,从税务的角度考虑,你有可能要缴付个人税和公司税,即双重税,因为你从公司领取的分红是税後盈利,而分红(Dividend)也属可课税收入(taxableincome)。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就不存在双重缴税的问题了。
成立公司涉及的法律、税务因素甚多,这里我只是作扼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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