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12月23日下午开始到1月1日放假。1月2日开始上班。
放假期间,12月26,27,28 三天是按法定假日,每天8。25小时支付工资。
12月29,30日两天如果没有以前累计的加班时间或者休假时间冲抵,就没有工资(扣12。45小时的工资)
这是对临时工还是对按小时计酬工人的考核?所有人都按小时计酬吗?12月23,24,25三天怎么计算?1月1号怎么算?
现在国内的不少公司工时考核比这个好象还严,十一长假刚过,马上要维权了。『吼吼』 很正常啊!!!我在国内的外资公司就是按小时计算的,精确到半小时。后来在澳洲公司工作,精确到分钟!!!大家拿着打卡表格计算的!
在加拿大按小时计算,再正常不过了! 谢谢回复啊!
还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是8.25小时/天?法定每天应该是8小时吧?如果所有人工作都按小时计算,那平时周六,周日应该是没有工资的,对吗?长周末又怎么计算?
Post by prcll
你说的一部分是对的:“12月29,30日两天如果没有以前累计的加班时间或者休假时间冲抵,就没有工资(扣12。45小时的工资)”
27号窜休25号的星期天并且是圣诞节的法定假日,28号窜休1月1号(星期日)的元旦的法定假日。
公司所有人(无论临时还是正式员工,包括总经理)都是按小时计酬。
好了太忙没及时回,下班了,长... 一般的公司如果是pay hourly一般都会提前告诉你,超过半小时的按一小时算,没有达到半小时的不算,这就是好多当工头的手里面的一个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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