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资移民
魁北克投资计划[*]经商经验: 曾成功经营、控制或主持一项业务或商业机构三年以上;
[*]家庭资产: 经商赚取合法拥有加币80万以上资产(包括现金、房地产、股票债券或生意等);
[*]申请条件: 投资加币40万于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移民基金银行。投资期为五年,并由加拿大政府于五年投资期完成后原数归还投资者。同时亦有贷款形式可供选择,只需要支付12万加币作为贷款40万之利息,此款项(12万)将不获退还。
此类移民到加国毋需经营生意,而且可以选择心目中理想之城市居住。
联邦投资计划
[*]经商经验: 申请人过去5年最少有2年经营合资格生意的经验(参阅注)或5年有2年管理一家不少于每年5名全职员工的生意经验;
[*]注 合资格生意条件(其中两项):
股份 乘以 全职员工人数≥2全职/年
股份 乘以 年销售金额≥50万加元
股份 乘以 年纯利润≥5万加元
股份 乘以 年底净资产≥12.5万加元
[*]家庭资产: 合法取得家庭净资产80万加元 (包括现金、房地产、股票债券或生意等);
[*]申请条件 :投资金额也是加币40万元,期限为5年。对于采取贷款形式的投资者,利息为加币12-13万之间,以当天交易时银行汇率为准。
此类移民到加国毋需经营生意,而且可以选择心目中理想之城市居住。
根据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由中国或香港会计师(CPA)准备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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