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居住天数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刚刚mer,老婆怀孕3个月,打算拿到签证后过去加生小孩。想去阿省就是图个落地医保,但是看了政府网站要求在12个月内在阿省待够183天才算resident,但我们又想生完孩子去安省,那么问题来了,这183天政府是怎么知道你住没住够呢?如果没待够183天就走了会有什么后果呢?多谢各位前辈不吝赐教~
不许钻空子 。 按照规矩办事即可,
否则会追讨你生孩子的一切费用的。
政府想知道的事情,你无法隐瞒的。 按照规矩办事即可,
否则会追讨你生孩子的一切费用的。
政府想知道的事情,你无法隐瞒的。 lamjin 发表于 2015-7-31 09:32
不许钻空子 。
俺是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只是求解惑~ life007 发表于 2015-7-31 10:24
按照规矩办事即可,
否则会追讨你生孩子的一切费用的。
政府想知道的事情,你无法隐瞒的。 ...
那还是乖乖的在阿省待够了再说吧,多谢指教~ upc_sly 发表于 2015-7-31 12:07
俺是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只是求解惑~
遵纪守法就好,到了加拿大要转换一下思维,一切按规则来,少去问“别人怎么知道”,而是要想“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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