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jin 发表于 2014-11-28 04:56:08

又一中式思维的案例。

一名华裔市民较早前在邮轮促销的最後时段订购去日本的邮轮票,却因无日本签证遭拒登船,市民觉得是被旅行社误导,令她以为持中国护照加上美国签证已足够,後来向旅行社理论,但不获退款。卑诗商誉局表示,法令并没有规定旅行社必须对旅客的签证问题负责,所以必须看双方的合约而定,为求保险起见,建议旅客应了解欲前往国家的签证规定,或是直接向各国在加拿大的驻外领事馆或大使馆查询。大温列市市民张爱英向本报投诉,她在9月9日在会说英语的妹妹陪同下,到一间专做邮轮旅游的旅行社询问邮轮假期情况,旅行社人员告诉她,有一班9月12日温哥华出发,经俄罗斯前往日本的邮轮旅游行程,并说只剩下一个舱等,并於当天下午2时截止订位。根据张爱英称,她当时担心赶不及办签证,还问手上的中国护照加美国签证,是否已经足够。张说当时被告知这样已经足够,於是她妹妹以信用卡缴交2952元,购买她和丈夫两人於9月12日出发的邮轮票。到了出发当日,两夫妇到温哥华邮轮码头办理登船,这时,日本的移民官检查证件时告知,由於他们并无日本签证,所以无法让他们登船。官员又说,办理日本签证需要5天时间,他们必须先在温哥华的日本领事馆办妥,别无他法。张女士手足无措,赶快再到旅行社交涉,看有无其他补救办法。旅行社经理拿出合约,指@合约上的小字,说他们已按合约办理,请张女士离去。张女士无法理解,当初购买邮轮船票的时间,是在3天前,而日本官员说办理签证需要5天时间,换句话说,在他们付款时即使同时赶办签证,也已经来不及。因此她认为无法登船的责任,错在旅行社,所以她要求旅行社退款。然而,旅行社只答覆「顾客有责任取得合适签证,所以已缴邮轮费,并无任何商量退费的空间」。上门交涉遭召警赶走


张女士想问更多问题,旅行社经理已召来警察处理,警察要求张女士一行人马上离开该旅行社,并永不能再回去,否则,将送他们进监狱。张女士说,这件事让她感到备受羞辱,且感到愤怒。张女士的妹妹为了向旅社讨回所缴费用,四处奔波徵询律师意见,并准备向小额钱债法庭提申请。张女士说,发生这事,她连续多天无法入睡,尤其想到警察到场不帮他们,反而赶他们走,就感到委屈。本报去电张女士所指的旅行社,旅行社经理说,他们对该客人的服务已遵循既有程序,且不准备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mcs 发表于 2014-11-30 21:05:28

这事儿就是哑巴亏。
问题是“当时被告知这样已经足够”么有任何证据。看来加拿大也要秉承防人之心不可无。。

Ruibin 发表于 2014-12-1 08:35:32

这旅行社也是大忽悠惯了,吃准才下手的。
这就象老金在论坛气人,就是吃准大家找不到他,于是肆无忌惮欺负人的。:-D
这类事只能在“月黑风高”时解决了。『呵呵』

lamjin 发表于 2014-12-1 09:07:49

瞎说。 没看最后一段吗?

“上门交涉遭召警赶走

张女士想问更多问题,旅行社经理已召来警察处理,警察要求张女士一行人马上离开该旅行社,并永不能再回去,否则,将送他们进监狱。“

UncleTom 发表于 2014-12-1 22:51:07

本帖最后由 UncleTom 于 2014-12-1 22:54 编辑

不能耽搁人家公司工作。看看法律,有赢的把握打官司,否则就当缴学费,别闹。如果是故意欺骗,闲了找他谈谈心,如果对方确实混蛋,打得过打他一顿,打不过也得打。

Ruibin 发表于 2014-12-4 05:41:19

lamjin 发表于 2014-11-30 17:07
瞎说。 没看最后一段吗?

“上门交涉遭召警赶走

召警也是不良商家忽悠的其中一个环节,也是他们保身的招数。
就等着受害人发飚,你发飚我就安全了。
所以对付不良忽悠,还是走“月黑风高”路线!『呵呵』

UncleTom 发表于 2014-12-5 00:52:57

Ruibin 发表于 2014-12-4 05:41
召警也是不良商家忽悠的其中一个环节,也是他们保身的招数。
就等着受害人发飚,你发飚我就安全了。
所以 ...

月黑风高时打老金可以,打人家不良商家不好,哈哈。本人赞成自己动手,约战,徒手,打不过去毬,就算啦,怎么说是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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