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央视,你不能这样欺负郭美美!
【央视,你不能这样欺负郭美美!】刑诉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种犯罪皆在未定状态,还须检察院审查,律师要搜集辩护证据,最终经法院二审终审。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网评:
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网……这么多重量级的媒体一起都对准郭美美了,打鸡,用得着洲际导弹么? 看一个人的水平看他的对手,你们沦落成啥了?
昨晚官媒齐刷郭美美,斥其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看这用词风格我还以为又抓了个GCD干部。对于一个尚未经过司法程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官媒下足笔墨揭批其私生活,怒斥其道德败坏,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这与警察嫖娼完毕,亮出工作证抓嫖罚款一样无耻。
什么叫做正能量?最近,海南遭遇17级强台风袭击,严重灾情未能进入央视的视野,聚焦的是马航;8月2日,江苏某工厂发生爆炸伤亡惨重,央视关注的是台湾燃气爆炸事件;昨日,云南发生6.5级地震,在抗震救灾的紧要关头,央视却热播一个小姐卖淫的故事。什么叫做正能量?在狗的眼里,屎就是正能量。 干什么?你为highlevel的鸡叫屈? 怎么感觉是要给红会正名呢?好几年啦都不敢出来驳斥,怎么这会子让她说跟红会啥关系没有呢??她的靠山倒啦??*-)
还有老金心疼郭美美这个不意外,这家伙哪天正常啦倒是个奇迹!8-) 我也觉得应该主要针对红会 打击她洗白红会8-)可惜已经没人相信啦!『切』 老金,你直接把郭MM领走算了,节约大家时间,也清净大家耳朵! 老金,你直接把郭MM领走算了,节约大家时间,也清净大家耳朵!
calgaryman 发表于 2014-8-7 23:5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到老金心眼儿里了。 郭美美成为中国官方的中央电视台CCTV最新被押上电视示众、当众被迫认罪的人。
作为中国的一个公民,郭美美理论上享有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各种权利。然而一夜之间,她的各种权利消失得无影无踪,跟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一样,从而再次生动形象地显示了中国的宪法和各种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毫无价值。
当局调动官方所有权威媒体围剿郭美美、大揭郭美美的丑,结果导致中国公众的憎恶、鄙视、嘲笑、娱乐,使中共当局无以应对,狼狈不堪。
中共当局将郭美美押上电视示众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教育或震慑(彰显中共伟大、光荣和正确,或警告人们跟当局作对必无好下场)。然而,中国公众得到的显然是另一种教育。
通过郭美美,中国公众和世人再次清楚地看到,当今中国当局动用电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介肆意践踏公民基本人权、肆意践踏公民个人尊严显然已经上瘾;在当今文明世界,中国是唯一的一个执政党控制的媒体公然热衷于将没有经过任何法律审判的人展览示众予以羞辱的国家。
就公然践踏新闻道德、法律底线、个人尊严而言,中国由此已经毫无争议地成为当今世界最野蛮和无耻的国家,比全世界公认的流氓国家还野蛮无耻。但中国当局明显地对这种为文明世界所不齿的行为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且乐此不疲。
来 自中国的消息说,早在郭美美被中国当局押上CCTV示众羞辱之前,中国执政党GCD宣传部门就发布内部指示,预先给中国媒体布置和规定了声讨郭美美的口径、措辞、事例、话题。郭美美被押上CCTV示众羞辱之后,中国官方媒体犹如大合唱般的声讨性报道和评论证明了先前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
很明显,中国媒体的郭美美案宣传报道操作显示出自中共当局的“舆论导向”,显示出中共宣传部门对西方学者有关新闻报道的“议题设置”理论的理解是半瓶子醋,从而使中共当局的“舆论导向” 和“议题设置”变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要想充分地鉴赏以巨石压蟹般的力道打击郭美美给中共造成的公关灾难,需要简要解说一下郭美美和“议题设置”。
2011 年6月,郭美美在新浪微博炫富,其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实名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发中国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滥用和贪污慈善捐款的质疑。然而,在过去3年里,面对公众的强烈质疑,面对郭美美的屡次挑战,作为中国官方机构的中国红会非同寻常地选择了“忍气吞声”不予回应,令公众更加怀疑。 从来都这样滴『切』
无耻对无耻,我只怀疑为啥过去三年给红会造成那么大损失都忍啦?今天才还击?当年她们娘俩还上了电视,主持人是郎咸平8-) 老金你白忙活哈,郭美美你还真领不走,就算你省吃俭用把养儿子的钱掏出来也就能领走片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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