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变更后需要怎么做
本帖最后由 零零 于 2014-7-1 11:18 编辑2014年5月13日投妥悉尼。
当时我和孩子的户口在我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我老公的在他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要把我们三口的户口都迁到我们的现居住地(表格上添的就是这个居住地)。递交材料时我没提交户口复印和户口公证,只是交的身份证复印和翻译。本以为什么都不用做,但是,
在孩子的出生证明公证里,提到:某某,户籍住址:(registered address)(我单位的集体户口),、、、。(但在出生证明原件上是没有户籍信息的。)
我是不是需要跟cic联系,告知户口变动情况呢。如不联系会不会以后某个环节需要我补户口信息,然后发现我提交的和孩子出生证明的不符呢。如需要,是现在联系还是等per以后再联系香港呢,还有具体的联系方法。很细枝末节的问题,麻烦各位大神帮忙看一下吧。谢谢。 正好面临同样的问题,我集体户口,我老婆本地户口(和他爸妈一个本子),马上要出生的孩子也肯定报我老婆那个户口地址,那这样一来,我自己一个户籍所在地;我老婆,我孩子一个户籍所在地,这样直接拿去公证可以么? 还是需要写statement说我是集体户口所以我们不在一个地方。
相信论坛里有同样的情况,多谢解答! 没有说一家人一定要在一个户口簿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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