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happy 发表于 2014-5-16 09:47:51

请教hope姐、细东、北方,急问关于无犯罪证明原件的事情。

我在办理无犯罪证明时,公安局将证明传真给公证处,不同意个人将原件拿走,原件要在公安局存底。这样导致,我无法将无犯罪证明原件寄给移民部,只能将复印件及公证件寄出,我是副申人,这样是否符合移民部要求 ,材料会不会被打回来?谢谢大家

grhappy 发表于 2014-5-16 10:06:58

补充请教:这种无犯罪证明公证是直接公证还是间接公证啊?? 1# grhappy

深圳细东 发表于 2014-5-16 10:31:58

我前后做过2次,公安局给开的证明公证处是没收不给回的,

公证书内容就是公证处自己的模板,写明没有犯罪记录

zhulin1234 发表于 2014-5-16 11:00:24

你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找民警开出来证明无犯罪,然后拿着去公证处 公证处直接给你开公正就行了 貌似那个原件无用

北方 发表于 2014-5-16 11:04:57

直接公证

grhappy 发表于 2014-5-20 16:35:31

hi,现在我们家主申人在北京开的无罪证明上写着:经查明,XX在本市无犯罪记录。公证处说他们只能按照原文进行翻译和公证。请问细东,这样公证件上写着“本市”是不是就不符合移民部的要求了?毕竟这不是全国范围内的证明 3# 深圳细东

深圳细东 发表于 2014-5-20 19:52:18

6# grhappy
你是不是主要在本市活动?

grhappy 发表于 2014-5-20 23:13:14

我们是23岁后才来这个城市的,不过好在下午又重新去了趟派出所,让派出所在公证处自己的单子上开了证明,这样就没有本市这两个字啦,问题总算解决了。也谢谢你的回复哈 7# 深圳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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