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跪求瑞版指点
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2013年6月份递交申请材料里工作经验分别在A,B,C三家工作过,8月份从C公司辞职,不久又跳槽回B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所以我现在的护照上有B公司的工作签。我现在想主动递交护照和登陆费,有个问题比较纠结:请问VO是否只关心递交材料里的工作经历,递交材料后职业改变是否需要通知大使馆?(我在大使馆回复的邮件中看到结婚离婚生子领养联系方式改变需要通知VO,唯独没有工作改变这一项)假如我现在护照上的工作签对VO审查有影响,可能导致补料或被调,那我是主动补料呢?还是回国挂失护照重新递交一个新的白本护照?哪个方法风险小一些?请前辈指点一下。 自己顶一下 帮顶一下。 3# 齐鲁风
太感谢了,终于有帮顶的人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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