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登问题
本帖最后由 岁月老去了 于 2014-4-4 11:38 编辑行将短登,恶补“相聚”版块,不知以下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过来人指点啊!
1.只办枫叶卡和SIN卡;
2.不办社会保险卡,牛奶金,银行卡,退税。因为还要在国内工作半年左右再长登,避免全球征税;同时明年也不用报税。
3.SIN卡在NB的三个主要城市均可办理;
4.国内房产,资产可以长登前办理评估。自住的一套房产将来变卖带到加国免税收,所以没必要评估;
我是属于临时抱佛脚,LP之前没心思研究这些内容,LP后一月不到又准备短登。还请各位指点,多谢啊! 1. Sin卡就是社保卡.短登可办可不办。枫叶卡下了飞机在机场就办了,但你要留下邮寄枫叶卡的地址。
2,3,4基本正确。每个人的做法不尽相同。 本帖最后由 banxia423 于 2014-4-10 11:46 编辑
行将短登,恶补“相聚”版块,不知以下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过来人指点啊!
1.只办枫叶卡和SIN卡;
SIN卡就是社保卡。学名是社会保险卡(SOCIAL INSURANCE NUMBER CARD)。
2.不办社会保险卡,牛奶金,银行卡,退税。因为还要在国内工作半年左右再长登,避免全球征税;同时明年也不用报税。
只要不建立居住关系,就不是税务居民,可以不报税。而申请牛奶金,退税都需要固定的居住地址。所以你不申请退税,牛奶金,不成为税务居民,且你的登陆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后,2015年不需要报2014年的税务。
以后第一次报税的时候记得区分好第一次登陆时间与成为税务居民的时间就好。
3.SIN卡在NB的三个主要城市均可办理;
都有指定的办理点。可以在政府网站查询。
4.国内房产,资产可以长登前办理评估。自住的一套房产将来变卖带到加国免税收,所以没必要评估;
如果只有1套房产,且并未出租产生收入。可以不办理评估,因为自住的房屋,就算以后出售,也不会产生税务。
但是需在加国买房前出售的,才算自住,不然在加国买房后再出售,不同省份不同税务官会有不同的理解,会认为你的加国房屋才属于自住,而国内放入仍然需要缴税。
不对之处,请大家指正。 看看,学习了。 银行卡还是应该办一张的,方便以后从国内打钱过来。 多谢各位指点。BANXIA423的关于自住房的定义我倒是头回听说,不过觉得这样解释还是比较合理严谨的。只是我想很多人都会至少在国内留一套房的,也许很多年以后,准备在家国退休了,才会考虑卖掉。所以目前我觉得对手上房产全部评估,也许是个比较安全的做法。
关于全球资产申报的问题,还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如果申报了股票市值的话,每年的市值增幅是否就需哟缴税?我觉得只要不卖出股票,继续做股东,即使市值增长十倍,也因该不需要交税;股票分红需要缴税;
2:如果申报有大笔现金(比如说几百万RMB)资产留存国内。那么这个是按照什么标准缴税,银行固定利率,亦或其他?
如果申报股票的话,正是亏大了。因为目前亏损50%。如果按照加国45%的资本利得税,要翻两番才算回本,基本没指望了! 资产不需要报税,资产产生了收益作为收入需要报税。 昨天学习“CRA general income tax and benifit guide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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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Foreign property does no include:
your peronal-use property
感觉定义很模糊,没有规定数量,财产性质等。比如说吧,如果有几套房产,只要不出租,都可以定义为自用,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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