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ensi
发表于 2013-3-26 01:34:21
我也来说两句哈。
这个判决对91类似情况的同学是有好处的,也给了朱飞先生第二次补充材料的机会。但是客观的说,朱飞夫妇二人顺利移民加拿大的可能性很小。其原因还在于他们自身的条件,即使第二个VO承认了他的大学学历和他妻子姨妈的加拿大亲属加分,朱先生还至少需要IELTS提高8分,才能确保分数达到67分。从49分到67分,差距太悬殊了。朱飞先生在国内从事的是证券经纪工作,英语水平很低,妻子也没有大学文凭,即使移民来到加拿大,他们所面对的挑战也是巨大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lamjin的官方称谓原来是“拉没劲桑”啊!久仰久仰。理不辨不清,话不说不明,支持Ruibin和lamjin的双方辩论会继续进行。
Ruibin
发表于 2013-3-26 02:52:04
『欢迎』凯版参加讨论。。。
我只在未雨绸缪版称呼他为“拉没劲桑”,这厮来移民板块除了打击91,阻挡91苦主参加诉讼外,就没说过啥建设性的话,所以我有空就批他!:-D
厮在相聚加拿大版也阴阳怪气地,不过好歹也帮助别人解答一下疑难问题,甚至还有一些不明真相、心地纯良、胸襟宽广、与人为善、宽容大量。。。的童鞋不计较他容纳他,所以他在那有点市场,而他帮人的时候我还是尊称他为老金的。
但只要他来移民板块误导大家,助康为虐,我就批他没商量! :-D
lamjin
发表于 2013-3-26 04:46:00
那就说说对91 有什么好处吧。
life007
发表于 2013-3-26 07:13:48
兜吧兜吧,说你胖你就喘,说你有波你就脱。。。(头像为证) :-D
中招了吧?其实,这个案子对91是有好处的。:icon_lol:
Ruibin 发表于 2013-3-25 07:0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来看波的,在哪呢?*-) :-P :-$
lamjin
发表于 2013-3-26 07:29:54
好处大概就是都可以补料, 然后再拒。
kaiensi
发表于 2013-3-26 09:00:13
那就说说对91 有什么好处吧。
lamjin 发表于 2013-3-25 15:4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91同学的好处就是:只要自身条件达到67分及格线的,都应该积极诉讼,法院一定会判决移民局去履行审理程序的,只要移民局履行审理程序,那么就一定移民成功,获得签证!!!
当然,诉讼作用只是让移民局重新履行程序进行审理。如果自身条件不能达到67分及格线的,法院也不会因为你去诉讼就让移民局给你签证。个人观点,只要是分数够的,就应该去诉讼,然后去争取让移民局继续履行程序和契约,只要进入程序流程,则签证指日可待。
lamjin
发表于 2013-3-26 09:12:00
对91同学的好处就是:只要自身条件达到67分及格线的,都应该积极诉讼,法院一定会判决移民局去履行审理程序的,只要移民局履行审理程序,那么就一定移民成功,获得签证!!!
当然,诉讼作用只是让移民局重新履行 ...
kaiensi 发表于 2013-3-26 09:0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现在法律就不用遵守了?
kaiensi
发表于 2013-3-26 10:35:13
27# lamjin
继续审理已经补料的91申请和现行法律并无冲突,要求申请人补料,但是没有及时打分,责任在移民局。没有补料的91申请,也可以打官司,那就要case by case了。能来加拿大的人,早晚一定会来的,不适合这里的即使来了,自己也会回流的。就不需要没拉劲桑多虑了。不论你是否愿意,中国人在加拿大的数量一定会越来越多的,所以没拉劲桑还是赶快顺应潮流回到人民的怀抱中吧。
lamjin
发表于 2013-3-26 10:57:30
那一刀切的还打什么官司呀, 都补料等签证不就完了。 打官司那不就更是给别人白送钱了吗?
Ruibin
发表于 2013-3-26 16:05:30
那现在法律就不用遵守了?
lamjin 发表于 2013-3-25 17:1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遵你个头!
去做你的顺民,遵那些恶法去。
Ruibin
发表于 2013-3-26 16:07:18
能来加拿大的人,早晚一定会来的,不适合这里的即使来了,自己也会回流的。就不需要没拉 劲桑多虑了。不论你是否愿意,中国人在加拿大的数量一定会越来越多的,所以没拉劲桑还是赶快顺应潮流回到人民的怀抱中吧。 ...
kaiensi 发表于 2013-3-25 18:3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说得好。
lamjin
发表于 2013-3-27 04:47:55
遵你个头!
去做你的顺民,遵那些恶法去。
Ruibin 发表于 2013-3-26 16:0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很可怕。
Ruibin
发表于 2013-3-27 09:22:37
法盲很可怕。
lamjin 发表于 2013-3-26 12:4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你怕不怕,没人在乎。
老人新马甲
发表于 2013-3-28 06:38:12
1.老大就是老大,说话是有权威的;
2.老大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也应该有;
3.老大在坛子里有争论的时候,应该维护好公平的争论环境;
4.保障争论的自由;
如果老大亲自搅入争论,甚至以“xx的罪人”之类的帽子来扣不同政见者,甚或封贴,不许别人发表相左意见。那么,“论坛”可以改作“讲坛”了,大家排排坐听老大讲经。
欢迎拍砖、封ID、人肉......
红酒
发表于 2013-3-28 09:07:46
朱先生还至少需要IELTS提高8分,才能确保分数达到67分。从49分到67分,差距太悬殊了
kaiensi 发表于 2013-3-26 01:3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太太可惜了,希望他们还有别的办法
:-(
老贾
发表于 2013-4-2 16:10:28
太精彩了! 菲娜,你怎么看?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3-4-16 20:25:25
36# 老贾
我现在查不到我的信息,也没人要我退款。。。no idea, no hope either~~
lamjin
发表于 2013-4-17 04:04:09
你不打官司啦?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3-4-17 11:50:27
我打不打官司,要你管?你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么??
kaiensi
发表于 2013-4-17 23:20:07
39# 非娜
建议老贾和菲娜组团打官司,我相信整个驿路枫情的朋友们都会帮助你们的。加油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