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GL和GF表,走多伦多
第一次登陆,带去一些首饰,有些首饰,其中有钻戒,对戒,总值一万加币吧,有发票的,是否直接填在GL表里,附上发票复印件?另外有些首饰,是些小吊坠,孩子的金手镯,大概有十件,价格也不贵,大概最贵人民币3000多,便宜的人民币400块的金饰,这些大部分是家里长辈历年送的,没有发票,那么这个也要填到GL表么?有人说,没有发票的或者估价单,填到GL表海关根本不认?难道也要搞个估价单?到哪里搞估价单啊?
还有几个玉吊坠,亲戚送的属相吊坠,也不知道价格,也没有发票,估计也不是什么顶级玉佩,难道还要去估价?
自用的一台数码相机,ipad,几千块的手表,这些要在GL表里申报么?
后期准备通过邮政大包,运些原来结婚时候的大相框,就是那种油画框,有好几个,大概四十寸左右,另外还有件结婚时候定做的婚纱,请问这些要在GF表里申报么?
编辑一下你的贴子吧,这颜色看得很累。 参见http://www.ourdream.ca/forum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170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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