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_xiao 发表于 2012-12-31 13:03:33

子女团聚的担保人

本帖最后由 cloud_xiao 于 2012-12-31 13:14 编辑

听说一般子女团聚,特别是婴儿的团聚,一般担保人sponsor都是母亲,父亲可以么?有没有成功案例?我lp因为要在家照顾孩子,所以暂时不方便去加拿大,但是非公民只能在加拿大递交申请,所以我们是这样打算的:我先请两天年假,然后加上周末,我买张机票去温哥华(我们短登是多伦多,但是温哥华近,机票便宜,还可以顺便玩玩找找工作什么的),然后复印我的护照递了申请就回来,一般等半年签证就下来了,然后全家一起过去,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是孩子父亲。
BTW,我虽然人在国内,但是2011年的税我这个月已经找人补报了,税单估计下个月就能拿到,到时候需要附上税单么?虽然我知道孩子团聚不需要收入达到什么底线,但是我一个朋友担保孩子因为没有税单耽误了好几个月(虽然她情况跟我不一样,她人在加),所以我就找人补了,不知道这步棋走得对不对
诸位牛人版主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求comments『谢谢』

cloud_xiao 发表于 2013-1-3 13:21:39

大家都在放假么?没有人回应,自己顶一下

Ruibin 发表于 2013-1-3 21:44:47

父亲可以担保。
你在担保到批出的这段时间,应该在加拿大。
有税单会基本就能代表你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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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_xiao 发表于 2013-1-4 20:42:16

担保资格和团聚申请按照规定是要一起递交的,如果VO认为有税单人就应该在加拿大那就太好了,既然不用去,那我就直接让孩子她妈当担保人了『呵呵』
又看了一下checklist,好像for China申请者的官方PDF没有写需要担保人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但是我看论坛里面的帖子好像申请过的人都有写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不知道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如果要,那不是一下就揭穿了人不在那边么?

cloud_xiao 发表于 2013-1-12 14:47:12

刚才在填表,sponsor的表IMM1344E, 其中sponsor和co-signer (在我这个case里面,我理解为为我lp,也就是配偶)都有个eligibility assessment列表要填,这两张表里面都有一项问题需要回答YES或NO,就是do you reside in canada and in no other country? 里面标明如果回答NO且不是公民,那么就没有资格且不应该提交申请,我要是回答YES又有cheat的嫌疑,很纠结啊『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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