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
各位移友,我想请教下大家:我是2011年3月的FN,2011年5月就在原单位换了工作岗位,由递料前的管理岗位换到了现在的业务条线。而后又于分别2011年11月好2012年6月跳槽,我想请教下: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职业定位,并提交补充材料?谢谢大家。 我想是不需要。我记得如果你有住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才需要告知使馆。因为你所提交的材料信息是在2011年3月之前的信息,如果签证出需要你补充材料,则需要提供补充材料。再看看其它网友怎么说。 工作变动以后必须要补料,你的情况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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