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支票兑现的问题
今天朋友告诉我有一封政府给媳妇的信件,由于我们目前尚在国内,担心有什么事情就让朋友帮忙打开。朋友说是寄了一张支票给媳妇,支付项目为“GST/HST credit”,没有注明过期时间。我不知道这种支票是否会过期不能领,是否能让朋友代领或者还有没有其他什么方法可以兑现。因为人还在国内,再回去估计要几个月后了。在此咨询有经验的朋友们。 顶上去。求教大家了~ 估计没法代领 ,应该没有有效期。 政府的几个月没问题。 是退税的支票?为什么不是直接打进银行账户呢? 是退税的支票?
为什么不是直接打进银行账户呢?
coco枫树下的懒猫 发表于 2012-7-11 23:52 http://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是当时他没有留下银行账号,所以就邮寄支票了。 找你朋友替你存存试试。 谢谢楼上的几位朋友。
不知道我是否能帮她代领或帮她存入她的银行卡内?需要她的护照或枫叶卡办理吗?
由于我会在9月份回加,而她很可能会到明年初才来。倒不是担心钱的问题,只是担心过期被退回去,税务那里怕不好说话了。 你要拿她的银行卡和密码才行。 看你在哪家银行存了。一般来说如果支票收款人和银行帐户是同一人就不需要其他证明了。
我去HSBC存我LG的退税支票,还是存到我们的联名帐户里,什么证件都没要就办了。 不管什么人,拿着这张支票,到你老婆的那家银行,提供她银行帐号;只要支票上的名字和银行帐号主人相符,工作人员就可以把支票存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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